此词咏怀一段失败的感情经历,也可以说是感情失败后的回思和反省。联系到柳永的生平经历,词的主人公应为他自己和他的妻子。
词的上片写词人与妻子发生矛盾的过程。“如花貌”,写妻子的美貌,看来词人的妻子是位非常漂亮的女子。“当来便约,永结同心偕老”,这是当初见面定情的誓言,两人曾约定,要永结同心,白头偕老。接下来,词写词人的重情,妻子“为妙年”,“俊格聪明”,柳永对她“偕方怜爱”。词写到这里,柳永夫妻之间的恩爱生活便写完了,这本是神仙眷侣般的生活,然而却藏有隐患。词以“何期”来转笔,写妻子心性浅薄,不重誓约。妻子“心性近”,这里却用了“养成”一词,也就是说妻子的这种心性是婚后养成的,这说明柳永在责怪妻子的同时也在责怪自己,因为自己的“偕方怜爱”,才导致妻子的“心性近”。尽管如此,两人的矛盾似乎已不可调和,“渐作分飞计料”,已经有了分手的打算了。
词的下片写词人与妻子分开之后,渐渐感觉后悔。“稍觉因情难供”二句接上片写其发生矛盾之后的心态,词人因为爱情难以维持而急恼。然而接下来,“争克罢同欢笑”词笔一转,以反问的语气说自己怎能忘记之前一起有过的欢笑,这段感情自己虽然使自己急恼却是难以中止。“已是断弦尤续”二句又进一步,以“断弦”和“覆水”两句俗语写两人的爱情已无法挽回。如此反复,生动地写出了词人心理的曲折心路。“常向人前诵谈”二句转而写妻子,妻子常常向别人述说两人曾经的往事,又时常寄信过来。两人似乎都有悔意,所谓打不散的夫妻,于此可见一斑。“漫悔懊”二句又折回来,思索这段感情究竟因何步入了这般不可收拾的地步。
整首词一步一进,一步一转,在记写这段爱情经历的同时,又抒发着内心的惋惜与自责。这样一首词,虽没偕大意义,也算不上什么好词,但写的真实、自然,平常人的情感,平民化的内容,世俗化的语言,富有生活气息。
第一首,唐天宝十四年(755年),东平郡王、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从范阳起兵叛乱。范阳即幽州,在今河北省,古属燕国、冀州。“冀马燕犀动地来”即是说此事件。逃难路上,六军威迫唐玄宗下令缢死了“红粉”杨玉环。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初,玄宗也抑郁而死。所以说他“自埋红粉自成灰”。
杨贵妃佳人绝色,明皇认为她能“倾国倾城”,以至放心地“从此君王不早朝”。果真如此,危难来时只要玉环使个媚眼,就不愁安禄山不“倾马倾人”,也就不必路经马嵬仓皇逃难了。
冯浩注说“两‘自’字凄然,宠之适以害之,语似直而曲”,这话很有道理,这两个“自”字确实包涵了唐玄宗的无限痛苦。他不得已杀了杨玉环,也不得已使自己一片真情化为飞灰,这就和《长恨歌》里哀婉的“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长恨歌传》里的“上知不免而不忍见其死,反袂掩面,使(兵卒)牵之而去”相近,不由自主地起了恻隐之心,有相似之处。李商隐毕竟是个重于“情”的男子,尽管他对荒淫误国者含有更多的痛恨心理,但当他面对两个生死分离的情侣的时候,尽管知道他们误国误民,心中却又油然而生了那恻隐之心。
第二首,开首即说“海外”,指杨玉环死后,唐玄宗曾令方士去海外寻其魂魄,在海外仙山会见了她,杨授以钿合金钗,并坚订他生之约的传说故事而言。诗人以玄宗心情设想,直说九州更变,四海翻腾,海外徒然悲叹,而“他生”之约,难以实现。三四句承上铺写。“空闻”、“宵柝”,即未闻“宵柝”;“无复”、“报晓”,即不用“报晓”。此皆承上两句“徒闻”、“未卜”之意,暗指杨玉环被缢于马嵬事。五六句转入实事。“此日”指贵妃赐死之日,“当时”指七夕相约之时。“六军同驻马”指禁军哗变,李、杨两人的爱情也一同“驻马”了,幻灭成空。“七夕笑牵牛”,意为七夕之夜,长生殿上两人曾欢笑密约,并笑牵牛织女一年一度相见之短暂;“ 当时”曾“笑”他人,而今却不如牵牛织女之长久相恋;相比之下,令人可悯而又可笑。诗人把六军愤慨之情与长生殿秘密之誓,相映成趣,议论深刻,笔锋犀利。七八句以反诘语气反衬作结。言贵为天子,但反不如百姓的爱情甜蜜,生活幸福。诗人借“莫愁”以寄托感慨。以“如何”来反问,暗含指责。
这是一首政治讽刺诗,锋芒指向了李唐前朝皇帝唐玄宗。 一开头夹叙夹议,先用“海外”“更九州”的故事概括方士在海外寻见杨妃的传说,而用“徒闻”加以否定。“徒闻”者,徒然听说也。意思是:玄宗听方士说杨妃在仙山上还记着“愿世世为夫妇”的誓言,“十分震悼”,但这有什么用?“他生”为夫妇的事渺茫“未卜”;“此生”的夫妇关系,却已分明结束了。怎么结束的,自然引起下文。
次联用宫廷中的“鸡人报晓筹”反衬马嵬驿的“虎旅鸣宵柝”,而昔乐今苦、昔安今危的不同处境和心情已跃然纸上。“虎旅鸣宵柝”的逃难生活很不安适,这是一层意思。和“鸡人报晓筹”相映衬,暗示主人公渴望重享昔日的安乐,这又是一层意思。再用“空闻”和“无复”相呼应,表现那希望已幻灭,为尾联蓄势,这是第三层意思。“虎旅鸣宵柝”本来是为了巡逻和警卫,而冠以“空闻”,意义就适得其反。从章法上看,“空闻”上承“此生休”,下启“六军同驻马”。意思是:“虎旅”虽“鸣宵柝”,却不是为了保卫皇帝和贵妃的安全,而是要发动兵变了。
正因为如此,才“无复鸡人报晓筹”,李、杨再不可能享受安适的宫廷生活了。
第三联的:“此日”指杨妃的死日。“六军同驻马”与白居易《长恨歌》“六军不发无奈何”同意,但《长恨歌》紧接着写了“宛转蛾眉马前死”,而“此日”即倒转笔锋追述“当时”。“当时”与“此日”对照、补充,不仅其意自明,而且笔致跳脱,蕴含丰富,这叫“逆挽法”。玄宗“当时”七夕与杨妃“密相誓心”,讥笑牵牛、织女一年只能相见一次,而他们两人则要“世世为夫妇”,永远不分离,可在遇上“六军不发”的时候,结果又如何?两相映衬,杨妃赐死的结局就不难于言外得之,而玄宗虚伪、自私的精神面貌也暴露无遗。同时,“七夕笑牵牛”是对玄宗迷恋女色、荒废政事的典型概括,用来对照“六军同驻马”,就表现出二者的因果关系。没有“当时”的荒淫,就没有“此日”的离散。而玄宗沉溺声色之“当时”,也不曾虑及“赐死”宠妃之“此日”。行文至此,尾联的一句已如箭在弦。
尾联也包含强烈的对比。一方面是当了四十多年皇帝的唐玄宗保不住宠妃,另一方面是作为普通百姓的卢家能保住既“织绮”、又能“采桑”的妻子莫愁。诗人由此发出冷峻的诘问:为什么当了四十多年的皇帝唐玄宗还不如普通百姓能保住自己的妻子呢?前六句诗,其批判的锋芒都是指向唐玄宗的。用需要作许多探索才能作出全面回答的一问作结,更丰富了批判的内容。
这是一个从北方、从金人统治下南逃的人,怀着沉痛的心情,诉说故都及其附近荒凉景况和自己的悲惨经历。诗歌通篇都是这位“北来人”说的话,诗人没有出面铺叙事件、描绘场景,也没有穿插任何评判的语言,而诗人的思想感情完全可从北来人的叙述中体会出来。这样的叙事诗,显然是从杜甫“三吏”、“三别”一类的诗化出。这两首五律,记录了一个从金人统治的北方南逃的人的血泪控诉。
第一首描述北宋都城汴梁被占后的状况。开头“试说”二字含义深婉,隐约透露主人公不愿说、不忍说的悲抑心境。从而表明他的诉说是应别人的要求,不得已而为之的。这样,一箭双雕,写说者也就写了听者。听者身居东南,心里却老是惦记着北方的骨肉同胞,急欲知道他们的近况;对于故都汴梁,更是魂牵梦萦,一往情深。面对这样的问讯者,“北来人”诉说着,带着撕心裂肺的痛苦,以致白发频添,忧伤至极。接着正面写东都,交代忧伤的原因。宫殿、铜驼,是都城内的景物,石马是北宋诸帝陵园中的景物。然而,陵园内的石马已残破不堪,长眠于此的北宋诸帝死后还要蒙受亡国之耻。官门外的铜驼倾倒在荒烟蔓草之中,回忆昔日的繁华景象,亡国之痛和身世之悲一齐涌上心头,不禁泣下如雨。诗人选用这些最富特征的事物,涂以想象的浓烈色彩,对人于金人之手的都城面貌进行了艺术概括,用笔简洁而境界全出。“寝园残石马,废殿泣铜驼”,上句一个“残”字显示了陵园的悲惨变化;下句一个“泣”字则寄托了京都居民的哀痛,彼此映照,情景相生,感慨万千,低回不已。故都虽已残破不堪,而遗民的复国信念却始终没有动摇过,以致把边境传来的于南宋不利的消息,当作谣言,不愿听信。那些旧日京师的妇女,如今虽已素发飘萧,境况凄凉,但衣着妆束仍是当年模样。故国之思,终未消歇。
第二首由“北来人”介绍自己南逃的际遇和感触。一家十口同时离开北方,为的是过上安稳日子。不料频罹祸患,亲人相继丧生,如今独自一人,伶仃孤苦,犹如失群的孤雁,竟至无处栖身,被迫寄宿荒凉的寺院,吃的是自家种的蔬菜,穿的还是从中原带来的金人服装。个人的遭遇已然不堪忍受,国家的境况更加令人沮丧。南来以后看不到卧薪尝胆、秣马厉兵的图强之举,那些深院大宅里的当权者,整日歌舞宴乐,不问边情,不忧国事,长此以往,恐怕连偏安的局势也难维持,收复失地更是遥遥无期。“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结语哀痛绝望。
此诗在表达上有三个特点,其一是诗人不转述中间环节,让主人公直接面对读者说话,这样,读者便会感到诗中所陈都是诉说者的亲身所历,语语发自肺腑。其二是运用对比的手法,以中原遗民思念故国与南宋小朝廷权贵歌舞升平相对比,褒贬之意不言而喻。其三是以叙事代替抒情。诗中也有直接抒情的语言,如开头的“试说东都事,添人白发多”和结尾的“老身闽地死,不见翠銮归”等,但纵观全篇,叙事是其基本手段,从东都说到南国,依次点染,脉络分明,其中提到的人和事都具有某种典型性,融汇成一体,寄托着诗人忧国忧民的深长情意。总之,这两首诗注重写实,却不失之板滞,原因在于以情疏导,质朴之外,更见自然流动,颇能体现诗人自己的风格。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
全诗以“夜饮”二字为中心紧扣题目。开始二句描写“夜饮”环境,渲染气氛。“凉风吹夜雨,萧瑟动寒林”。正值秋深风凉之时,在幽州边城的夜晚,风雨交加,吹动树林,只听见一片凄凉动人的萧瑟之声。这一切,形象地描绘出了边地之夜的荒寒景象。第二句还暗用了宋玉《九辩》中的诗意:“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益发渲染了诗句中悲伤的色彩。在这样的环境中,诗人悲愁的心绪,已经见于言外。而这“夜饮”,就是为了要驱走这恶劣环境带来的悲苦,宴会还没有开始,从着力渲染、暗示中,已经给“夜饮”罩上了一层愁苦的阴影。
第二联紧接一、二句,进入“夜饮”,抒发诗人的感叹:“正有高堂宴,能忘迟暮心?”“正”字接转巧妙,紧承首联对环境的描写,同时也自然地转入到宴会。“能忘”句以问句出之,将诗人内心的郁勃之气曲折地表露了出来。这种迟暮衰老之感,在边地竟是那样强烈,挥之不去,即使是面对这样的“夜饮”,也排遣不开。诗中化用了屈原《离骚》句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将诗人心意表达得更加婉曲、深沉。第三联,随着宴会开始,并逐渐进入高潮的时候,诗人的情绪也随之兴奋起来,诗情也有了亮色:“军中有剑舞,塞上重笳音。”在都督府的宴会之间,军士们舞起剑来,那矫健刚劲的舞姿,慷慨雄伟的气魄,令诗人为之感奋。《史记·项羽本纪》中项庄说:“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舞剑是为了助兴,增加席间的欢乐气氛。一个“有”字,传出诗人对剑舞的欣赏。但接着吹奏起胡笳时,那呜呜的声音,使席间短暂的欢乐顿然消失,而充溢着一片悲凉的情调,诗人的心情也随之沉重起来。塞上本来就多悲凉之意,与诗人的远戍之苦、迟暮之感,融合在一起,成为心灵上的沉重的负担,诗情在稍稍有了亮色之后,又忽然黯淡起来。这一联在豪壮中寓悲凉,在跌宕起伏中展现出诗人难以平息的滚滚思潮,直至引出最后一联。
“不作边城将,谁知恩遇深!”这十个字铿锵有声,似乎将愁苦一扫而光,转而感激皇上派遣的深恩,以在边城作将为乐、为荣。实际上这最后一联完全是由上面逼出来的愤激之语,他将对朝廷的满腹牢骚,隐藏在这看似感激而实含怨望的十字之中,像河水决堤似地喷涌而出,表现了思想上的强烈愤慨和深沉的痛苦。这一联的确托意遥深、措语婉曲,可谓“得骚人之绪”,寄寓着诗人悲愤的感慨,它与首联的悲苦的边塞荒寒之景,恰成对照,相得益彰。全诗以景起,以情结,首尾照应,耐人回味。
诗歌在语言上遒健质朴,写景之语,并无华丽之辞,与边塞情调极为相称。遣词用字也十分精当,例如“吹”、“动”、“有”、“重”这些字,看似一任自然,实际经过认真锤炼,用得恰到好处,对写景、抒情起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