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这首无题诗写一位深锁幽闺的女子追求爱情而幻灭的绝望之情。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描绘环境气氛:飒飒东风,飘来蒙蒙细雨;芙蓉塘外,传来阵阵轻雷。
既隐隐传达了生命萌动的春天气息,又带有一些凄迷黯淡的色调,烘托出女主人公春心萌动和难以名状的迷惘苦闷。东风细雨,容易令人联想起“梦雨”的典故;芙蓉塘即莲塘,在南朝乐府和唐人诗作中,常常代指男女相悦传情之地;“轻雷”则又暗用司马相如《长门赋》:“雷殷殷而响起兮,声象君之车音。”这一系列与爱情密切相关的词语,所给予读者的暗示和联想是很丰富的。纪昀说:“起二句妙有远神,可以意会。”所谓“远神,是指这种富于暗示性的诗歌语言所构筑的渺远的艺术意境,一种难以言传的朦胧美。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写女子居处的幽寂。
金蟾是一种蟾状香炉;“锁”指香炉的鼻钮,可以开启放入香料;玉虎,是用玉石装饰的虎状辘轳,“丝”指井索。室内户外,所见者惟闭锁的香炉,汲井的辘轳,它们衬托出女子幽处孤寂的情景和长日无聊、深锁春光的惆怅。香炉和辘轳,在诗词中也常和男女欢爱联系在一起,它们同时又是牵动女主人公相思之情的东西,这从两句分别用“香”、“丝”谐音“相”、“思”可以见出。总之,这一联兼用赋、比,既表现女主人公深闭幽闺的孤寞,又暗示她内心时时被牵动的情丝。
“贾氏窥帘韩掾少”使用贾充女与韩寿的爱情故事。
见《世说新语》载:晋韩寿貌美,大臣贾充辟他为掾(僚属)。一次充女在帘后窥见韩寿,私相慕悦,遂私通。女以皇帝赐充之西域异香赠寿。被充所发觉,遂以女妻寿。对句“宓妃留枕魏王才”使用甄后与曹植的爱情故事。见《文选·洛神赋》李善注说:魏东阿王曹植曾求娶甄氏为妃,曹操却将她许给曹丕。甄后被谗死后,曹丕将她的遗物玉带金镂枕送给曹植。曹植离京归国途经洛水,梦见甄后对他说:“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我在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曹丕),今与君王。”曹植感其事作《感甄赋》,后明帝改名《洛神赋》(句中“宓妃”即洛神,代指甄后)。由上联的“烧香”引出贾氏窥帘,赠香韩掾;由“牵丝(思)”引出甄后留枕,情思不断,藕断丝连。这两个爱情故事,尽管结局有幸有不幸,但在女主人公的意念中,无论是贾氏窥帘,爱韩寿之少俊,还是甄后情深,慕曹植之才华,都反映出青年女子追求爱情的愿望之强烈,奔放。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突然转折,向往美好爱情的心愿切莫和春花争荣竞发,因为寸寸相思都化成了灰烬。
这是深锁幽闺、渴望爱情的女主人公相思无望的痛苦呼喊。热情转化成幻灭的悲哀和强烈的激愤。以“春心”喻爱情的向往,是平常的比喻;但把“春心”与“花争发”联系起来,不仅赋予“春心”以美好的形象,而且显示了它的自然合理性。“相思”本是抽象的概念,诗人由香销成灰联想出“一寸相思一寸灰”的奇句,化抽象为具象,用强烈对照的方式显示了美好事物之毁灭,使这首诗具有一种动人心弦的悲剧美。
李商隐写得最好的爱情诗,几乎全是写失意的爱情。而这种失意的爱情中又常常融入自己的某些身世之感。在相思成灰的爱情感慨中也可窥见他仕途失意的不幸遭际。
《寄赞上人》被选入《全唐诗》的第二一八卷第八首。这可以说是一篇诗体书信。
从内容着眼,这首诗可分三段。
第一段八句,通过对前一次卜邻的回顾,引出诗人置“草堂地”的条件。杜甫到秦州后所以再三想到西枝村,就是因为那里有赞公这位“上人"的缘故。第二句中不言“卜居”而说“卜邻”,正是这个意思。三至八句说明“心所求”的地方应该是什么样子,反衬出“一昨陪锡杖"所以没有成功的原因。其中“年侵”以致“腰脚哀",由于“腰脚衰”,所以“未便阴崖秋”,脉络十分清楚。“未便"句从反面讲,“重冈”两句正面说,就是《西枝村寻置草堂地夜宿赞公土室二首》中所说的“要求阳冈暖”的意思。“茅屋”句写作者的另一条件;置草堂并购附近可耕种的土地。最后一句“斯焉”的“斯”统指上述各项,“心所求”总结全段。
第二段包括“近闻”以下四句,描写“西枝西”的那条山谷。这里关于山谷的传闻,正照应上段中对草堂地的要求。“有谷”承“重冈”,不过一从“冈’’说,一从“谷"说;“亭午"句承“竞日”句,其中一写正午,一写全天;“石田”句承“茅屋”句,不仅“兼土",而且足收。那正是诗人理想的卜居之地。
第三段包括“当期”以下八句。写诗人的愿望和设想:“塞雨干”、“齿疾瘳”之后,卜居西枝西谷,与赞公为邻,互相来往交游,共同欣赏西枝秀色胜景,以此为乐事。“柴荆”、“茶茗”,淡泊闲适,正是风流之处。
这首诗的特点是层次清楚,内容丰富。从这首诗里,读者看到了一位失意老人对自己晚年生活的期望。杜甫觉得自己已经年迈,腰腿也不灵便,不宜居住在阴冷的地方,如果有一块阳光充足的山坡上能搭建自己的茅屋,周围还有土地可供耕种,就心满意足了。当他听说西枝村西边有个地方,不但林木繁茂,风和日暖,而且有着旱涝保收的田地,便渴望能去那里居住。他通过诗作表达自己的想法:如果这一愿望得以实现,到时和赞上人你来我往,一同徜徉在山原,信步于林径,观看西枝村秀色美景;赏花品茶论经赋诗,是件多么令人惬意,使人羡慕的风流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