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从他做南唐国君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北方强大的赵宋政权的威慑下过着朝不虑夕的日子,随时都有灭国为虏的危险,这在南唐君臣的心中投下了很深的暗影。大臣徐锴临终时就说:“吾今乃免为俘虏矣!”庆幸自己逃过了做亡国俘虏的下场。然而亡国的一天终于来了,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金陵为宋兵占领,李煜肉袒出降。作为俘虏,他与子弟四十五人被宋兵押往北方,从此开始了他忍辱含垢的生活。三年之后,宋太宗毕竟容不下这个亡国之君,将他毒死在汴京,时仅四十二岁。此词便写于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南唐开国已有四十年历史,幅员辽阔。
南唐自先主李昪于公元938年立国,至975年后主亡国,计三十八年,称四十年是举成数言。版图共有三十五州,方圆三千里,定都金陵,当时堪称大国。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这三句是说,宫殿高大雄伟,可与天际相接,宫苑内珍贵的草木茂盛,就像罩在烟雾里的女萝。在这种奢侈的生活里,我哪里知道有战争这回事呢?
宫中危楼高阁,栖凤盘龙,上迫云霄;御园内遍布名花奇树、草木葳蕤,烟聚萝缠,一派豪华浓艳的景象。据宋人笔记中载,南唐宫中以销金红罗罩壁,以绿钿刷隔眼,糊以红罗,外种梅花;梁栋、窗壁、柱栱、阶砌等都作隔筩,密插杂花,可见其豪奢。所以此词的上片可视为实录,而且写得词意沉雄,气象宏大,与当时盛行于词坛的花间派词风格迥异,已开后来宋人豪放一路。上片结拍:“几曾识干戈?”顺着前面豪华安逸的宫廷生活而来,峰回路转,承上启下,生出下片屈为臣虏的情景,转折之妙全在于自然流走,绝无拗折痕迹。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这两句是说,自从做了俘虏,我因为在忧虑伤痛的折磨中过日子而腰肢减瘦、鬓发斑白。“沈腰”暗喻自己像沈约一样,腰瘦得使皮革腰带常常移孔,而“潘鬓”则暗喻词人自己像潘岳一样,年纪不到四十就出现了鬓边的白发。连着这两个典故,描写词人内心的愁苦凄楚,人憔悴消瘦,鬓边也开始变白,从外貌变化写出了内心的极度痛苦。古人说忧能伤人,亡国之痛,臣虏之辱,使得这个本来工愁善感的国君身心俱敝。李煜被俘之后,日夕以眼泪洗面,过着含悲饮恨的生活。这两个典故即是他被虏到汴京后的辛酸写照。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后三句是说,最使我记得的是慌张的辞别宗庙的时候,宫中的乐工还吹奏起别离的歌曲,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我悲伤欲绝,只能面对宫娥们垂泪而已。教坊的音乐是李煜平日所钟爱的,他前期的不少词中都有听乐的记载,然而此时笙歌已不复能给人带来欢乐,却加深了别离的悲凉。从一国之主骤然沦为阶下之囚,李煜的感受自然是深沉悲痛的,然而千愁百感从何说起,况且面对着这些幽居深宫的宫女,于是只能挥泪而别。
此词上片写繁华,下片写亡国,由建国写到亡国,极盛转而极衰,极喜而后极悲。中间用“几曾”“一旦”二词贯穿转折,转得不露痕迹,却有千钧之力,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以阶下囚的身份对亡国往事作痛定思痛之想,自然不胜感慨系之。此词回顾事国时的繁华逸乐:那四十年来的家国基业;三千里地的辽阔疆域,竟都沉浸在一片享乐安逸之中。“几曾识干戈”既是其不知珍惜的结果,同时也是沦为臣虏的原因。记叙离别故国时哭辞宗庙的情景,写来尤为沉痛惨怛。其事虽见载于《东坡志林》但出自后主之手,更觉凄惨苦涩,不失为一个丧国之君内心的痛苦自白。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南唐开国已有四十年历史,幅员辽阔。宫殿高大雄伟与天际相接,宫苑内珍贵的草木茂盛,鲜花遍地,藤萝缠蔓。何时经历过刀枪剑戟、战火烽烟呢?
自从做了俘虏,心中忧思难解,已是憔悴消瘦,两鬓斑白。记忆最深的是慌张地辞别宗庙的时候,乐队还在演奏着别离的悲歌,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我悲伤欲绝,只能面对宫女们垂泪。
注释
四十年:南唐自建国至李煜作此词,为三十八年。此处四十年为概数。
凤阁:别作“凤阙”。凤阁龙楼指帝王能够居所。
霄汉:天河。
玉树琼河:别作“琼河玉树”,形容树的美好。
烟萝:形容树河叶繁茂,如同笼罩着雾气。
识干戈:经历战争。识,别作“惯”。干戈:武器,此处指代战争。
沈腰潘鬓:沈指沈约。后用沈腰指代人日渐消瘦。潘:潘岳。后以潘鬓指代中年白发。
辞庙:辞,离开。庙,宗庙,古代帝王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
犹奏:别作“独奏”。
垂泪:别作“挥泪”。
李煜从他做南唐国君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北方强大的赵宋政权的威慑下过着朝不虑夕的日子,随时都有灭国为虏的危险,这在南唐君臣的心中投下了很深的暗影。大臣徐锴临终时就说:“吾今乃免为俘虏矣!”庆幸自己逃过了做亡国俘虏的下场。然而亡国的一天终于来了,宋太祖开宝八年(975)金陵为宋兵占领,李煜肉袒出降。作为俘虏,他与子弟四十五人被宋兵押往北方,从此开始了他忍辱含垢的生活。三年之后,宋太宗毕竟容不下这个亡国之君,将他毒死在汴京,时仅四十二岁。此词便写于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南唐开国已有四十年历史,幅员辽阔。
南唐自先主李昪于公元938年立国,至975年后主亡国,计三十八年,称四十年是举成数言。版图共有三十五州,方圆三千里,定都金陵,当时堪称大国。
“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这三句是说,宫殿高大雄伟,可与天际相接,宫苑内珍贵的草木茂盛,就像罩在烟雾里的女萝。在这种奢侈的生活里,我哪里知道有战争这回事呢?
宫中危楼高阁,栖凤盘龙,上迫云霄;御园内遍布名花奇树、草木葳蕤,烟聚萝缠,一派豪华浓艳的景象。据宋人笔记中载,南唐宫中以销金红罗罩壁,以绿钿刷隔眼,糊以红罗,外种梅花;梁栋、窗壁、柱栱、阶砌等都作隔筩,密插杂花,可见其豪奢。所以此词的上片可视为实录,而且写得词意沉雄,气象宏大,与当时盛行于词坛的花间派词风格迥异,已开后来宋人豪放一路。上片结拍:“几曾识干戈?”顺着前面豪华安逸的宫廷生活而来,峰回路转,承上启下,生出下片屈为臣虏的情景,转折之妙全在于自然流走,绝无拗折痕迹。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这两句是说,自从做了俘虏,我因为在忧虑伤痛的折磨中过日子而腰肢减瘦、鬓发斑白。“沈腰”暗喻自己像沈约一样,腰瘦得使皮革腰带常常移孔,而“潘鬓”则暗喻词人自己像潘岳一样,年纪不到四十就出现了鬓边的白发。连着这两个典故,描写词人内心的愁苦凄楚,人憔悴消瘦,鬓边也开始变白,从外貌变化写出了内心的极度痛苦。古人说忧能伤人,亡国之痛,臣虏之辱,使得这个本来工愁善感的国君身心俱敝。李煜被俘之后,日夕以眼泪洗面,过着含悲饮恨的生活。这两个典故即是他被虏到汴京后的辛酸写照。
“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后三句是说,最使我记得的是慌张的辞别宗庙的时候,宫中的乐工还吹奏起别离的歌曲,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我悲伤欲绝,只能面对宫娥们垂泪而已。教坊的音乐是李煜平日所钟爱的,他前期的不少词中都有听乐的记载,然而此时笙歌已不复能给人带来欢乐,却加深了别离的悲凉。从一国之主骤然沦为阶下之囚,李煜的感受自然是深沉悲痛的,然而千愁百感从何说起,况且面对着这些幽居深宫的宫女,于是只能挥泪而别。
此词上片写繁华,下片写亡国,由建国写到亡国,极盛转而极衰,极喜而后极悲。中间用“几曾”“一旦”二词贯穿转折,转得不露痕迹,却有千钧之力,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以阶下囚的身份对亡国往事作痛定思痛之想,自然不胜感慨系之。此词回顾事国时的繁华逸乐:那四十年来的家国基业;三千里地的辽阔疆域,竟都沉浸在一片享乐安逸之中。“几曾识干戈”既是其不知珍惜的结果,同时也是沦为臣虏的原因。记叙离别故国时哭辞宗庙的情景,写来尤为沉痛惨怛。其事虽见载于《东坡志林》但出自后主之手,更觉凄惨苦涩,不失为一个丧国之君内心的痛苦自白。
此词作于李煜降宋之后的几年,即作者生命的最后几年,具体时间不详。金陵被宋军攻破后,李煜被俘。这次永别,李煜以这一阕《破阵子》记录了当时的情景和感受。
这是一首纪行述怀之作。诗写旅途所见,刻画了江南初夏的田园风光,描述了恬淡闲适的行旅生活,通过景物的描写,抒发自己闲适容与的心情及随遇而安的处世观,每联以两句分写两个侧面,合成一层意思,相互衬托,得体物抒情的真趣。
起句“花枝已尽莺将老”就选用富有时令特色的景物,点明了季节。此中未遣一字表示感情,但已含有对韶华易逝的惋惜之情。次句又转换镜头,映出“桑叶渐稀”的画面。“渐稀”并非凋零,而是被采摘殆尽,这说明蚕要进入不食不动的眠期了。“蚕欲眠”以季节性和地区性的特点,形象地显示了诗人在初夏行经江南农村的情景。
“梅雨”是江南初夏特有的气候。诗人抓住这一季节特点,抒写路途境况,渲染初夏的气氛。黄梅雨是下一阵停一阵,行人还能在间歇中赶路,用“半湿半晴”形容梅雨天气的道路,十分贴切。
上两联写景,突出了时令特征,而且用对偶句式,把各种物象组合在一起,互相衬托,像电影中的“叠印”镜头,将江南乡村的初夏景色刻画得鲜明生动。作者还把养蚕和麦收等农事活动摄人诗中,不仅丰富了季节感,同时也增添了浓郁的生活气息。
下两联转入叙事抒怀。诗人在梅雨时节赶路,已见羁旅行役之苦。走累了,也只能在乡村酒店歇歇脚,饮几杯水酒解解乏,更显出沉滞下僚,仕途奔波之艰辛。“谁能择”一句反问,深化了意境,隐隐露出蹭蹬失意的情怀。逆旅生活的另一侧面也反映了诗人随遇而安,恬然自适的心境。在邮馆客舍的墙壁上,即兴题诗,把偶然的感受信手写出,只不过是为了排遣旅途的寂寞,消除心头的郁闷。旅人皆然,己亦如是。“尽偶然”与“谁能择”相对应,用全称判断加强语势,蕴含着不得不随俗浮沉,与时俯仰的衷曲。
尾联笔意洒脱,诗人决心丢开烦恼,以旷达求解脱。““怡怡”一词,用意精到。诗人仕途坎坷,生活清苦,但还有“粗裘粝食”,自然应无怨尤。结句以“地行仙”自喻。作者在尾联直抒胸臆,以作收煞,说自己虽然劳累途路,但心中怡然,毫不把得失萦绕胸中,穿着粗布衣服、吃着粗食,仍然恬淡无忧,犹如地行仙一样。
这首诗用白描手法,把眼前常见景象组合人诗,不堆砌辞藻,写得简淡而不近俗;此外也寄托了作者仕宦不达,有志未酬的感慨,也表现出不慕荣利,洁身自好的精神。
这是一首怨妇诗。李太白乃浪漫主义豪放派诗人。很多作品均狂放不羁,如“飞流直下三千尺”、“黄河之水天上来”等等。细腻的描写风花雪月、儿女情长的作品不是太多。
“君为女萝草,妾作冤丝花”。古人常以“菟丝”、“女萝”比喻新婚夫妇,优美贴切,因而传诵千古 。冤丝花为曼生植物,柔弱,茎细长略带黄色,常常缠绕在其他植物之上;女萝草为地衣类植物,有很多细枝。诗人以“菟丝花”比作妻妾,又以「女萝草」比喻夫君,意谓新婚以后,妻妾希望依附夫君,让彼此关系缠绵缱倦、永结同心。即所谓“百丈托远松,缠绵成一家”。
“女萝发馨香,菟丝断人肠。枝枝相纠结,叶叶竞飘扬”。大意可能是说,夫君在外春风得意、如鱼得水,而妻妾却在家里忧心匆匆、痛断肝肠。
“生子不知根,因谁共芬芳。中巢双翡翠,上宿紫鸳鸯”。我只想用一个字来理解——怨。过去,男主外、女主内。妻妾在家除了相夫教子外,别无旁务,因而想入非非。我的归宿在哪里?夫君该不会在外面与别的女子“共芬芳”、做“鸳鸯”吧?
“若识二草心,海潮亦可量”。妻妾向夫君表明态度:夫君啊!假如为妾的有二心的话,那么海水也可以用斗来量了。大约相当于今天的“海枯石烂不变心”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特点,写景抒情,形神兼备。在对新安江清澄空明的景色的描写中,实际上渗透着诗人对喧闹都市和仕途的厌倦之情。
古诗开始两句破题,诗人乘舟溯流,泛临新安江上,发现江上风景非常优美,心情为之一振,不由发出“兹川信可珍”的由衷感叹。
接下四句,即承“兹川信可珍”意,铺陈描写。无论深处还是浅处,江水都清澈缥碧,略无一点一滴浑浊;无论春天还是秋天,江水都皎若明镜,不沾一丝一毫尘埃。江水简直清澈透了。所以,透过千仞江水,沿江山峰上苍松碧树的身影仍然清晰可见;俯视百丈水府,神情自若、倏忽往来的游鱼也络绎分明。“千仞”、“百丈”,极言江水之深——江水深深如许,而仍能映见乔树,忽闪游鱼,则一湾碧如玉清如月的新安江水,宛然可见。“写”、“见”二字,逼现水底奇景异观,直将江水之清莹缥碧反映出来。总此四句,诗人通过绘写江水之“深”,衬写出江水之“清”,以至使人感到虽深犹浅。这就是诗题中点出的“新安江至清浅,深见底”的韵致。新安江之“信可珍”,正在于它的“清”。
京官外发,一般都具有贬的意味。沈约此后曾致书徐勉,中有“出守东阳,意在止足”之语(见《梁书》本传),颇有点自宽自慰自我解嘲的意思,可见当时他的心情还是比较低沉的。世事浑沌,祸福难倚,万物皆空矣,由此,修行励志、洁身自好的独善其身的念头便油然而生。接下六句便是抒发这一情怀。
七、八二句分用两个典故。沈约用此二典,前句顺用,后句反用,都为一意:沧浪之水有混浊的时候,清济之水也有干涸的时候。既然如此,那么“岂若乘斯去,俯映石磷磷。纷吾隔嚣滓,宁假濯衣巾?”诗人想到,既然自己时运如此不济,既然自己不能随世沉浮,那么,此次前往东阳,便与京师嚣世自然隔绝了,可以自由自在徜徉山水,泛咏皋壤,过上一段清静优闲的日子了,就不必还要假藉沧浪之水来洗濯衣巾、涤神爽志了。正点出此旨。细加品味,诗人言语之间颇有些“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一般的庆幸之感。值得注意的是,自“沧浪”句以下,诗已转入抒情;但紧跟“岂若乘斯去”,却落“俯映石磷磷”一句,又回到写景,似颇突兀。实际上,这正是匠心独运之笔。抒情伊始,嵌入一句写景,首先便将诗意荡漾开去,在诗法上,恰似淡云出岫,显得舒展自如,张弛有度,而且,磷磷水中之石,棱角分明,自有一种清峻坚劲的品格在,诗人俯瞰其貌,不期然唤起了崇敬和向往之意,仿佛从中找到了自己的精神依托,映现出了自己的影子。所以,突入此句,实在是一种精神的宣言和戛戛独造的峥嵘品格的展现,暗寓了诗人此去东阳的人生追求。谓之神来之笔,殆不为过。
最后,诗人似乎意犹未尽,寄语京城中的朋友:“愿以潺湲水,沾君缨上尘。”言语之中,颇有“世人皆醉我独醒”的自得。此句收束全篇,照应诗题,显得周到而严密。诗人的精神似乎获得了解放,他不但洋溢出一种远离尘嚣的轻松愉快之情,更抑制不住透露出一种俯视人寰的超脱和自豪之感。
诗人是久经官场沉浮了,对于一般的荣辱升迁,似乎并不特别放在心上。他以极平静的心情,欣赏新安江的清绮风光,描绘新安江水的清浅透澈,从而折射出诗人的清思洁想。而只是在游览的观想和反思之中,才逐渐流露出了身世之感和隐退之意,并由此反映出由苦闷、沉郁到解脱、轻松的复杂的思想历程,沉稳,老到。反映到文思上,便显得从容不迫,纡徐有致。从写景到抒情,从构句到用典,笔调细腻,婉转多姿,转换贴切自然,景、情、理络绎生辉。在庄重、澹淡的风貌中,显现出圆熟、深沉和隽永的神韵。
这是一首描写贵族欣赏音乐会发念古幽情的小诗。诗人是在淮水之旁或三洲之上欣赏了这场美妙的音乐会。他听到了演奏编钟,锵锵作响;淮河之水,奔腾浩荡。但诗人在此时忧心且伤感起来,原来他怀念那些古代的好人君子,而对当今世风日下颇为不满。
连续三章都是反复表达此种情绪,诗人的道德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非常强。一场音乐会激起了他的思古之幽情。
最后一章,诗人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会里了:编钟鸣响,琴瑟和谐,笙磬同音,相继演奏雅乐南乐,加之排箫乐舞,有条不紊。令人读之,有如置身其中,身临其境。
此诗记录了钟、鼓、琴、瑟、笙、磬、雅、南、籥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场面。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不禁悲从中来,忧思萦怀,于是想到了“淑人君子”。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卒章描写钟鼓齐鸣、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因而朱熹在《诗集传》中也只能说:“此诗之义未详”,“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
其实诗人是有感而发的,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时代的忧思。从诗的卒章来看,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而是“雅”“南”之类的周朝之乐,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听到这种盛世之音,自然会感慨今昔,悲从中来,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