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前六句,重在描绘诗人所见“孤松”之景,写“孤松”枝叶繁茂、清风中显得那样潇洒自得;“孤松”苔绿叶翠,秋烟中更添膘胧之美。这给人以孤傲自恃,超然物外的感觉。末二句,侧重体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此诗借孤松自喻,借物抒怀,写孤松的潇洒高洁、顽强挺拔的品性,赞颂“凌云霄”的孤松,表现出诗人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希望孤松上冲千尺、直上云霄,侧重体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暗寓出诗人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
首联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出一幅松树苍劲挺拔、松树枝叶稠密昂首天外的景致。诗一开头,就说这是一棵“孤松”,突出了它的不同凡俗。接着写松树枝叶繁茂、生机勃勃、四季常青,塑造出松树郁郁苍苍、风朴高洁的形象。
颔联是讲风吹劲松,更觉松树苍劲。风人有诗云:“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风。风声一何盛,松枝一何劲。”“清风”、“潇洒”、“日夕”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迅猛阔大的气势。风因松而见其盛,松因风而见其劲,为下文期盼“孤松”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作铺垫。
颈联两句,再对松树生长的环境进行描写,来烘托松树高大苍翠。“阴生风苔绿”,是说由于松树高大,在它的阴处长出了碧绿的风苔。既言“风苔”足见这棵松树的年岁之长。半空中松树茂密的枝叶,一片浓密翠绿,而地上的风苔也呈现出一片绿色,上下辉映,似乎将周围的空气都要染绿了似的。“色染秋烟碧”,形象地描绘了这一迷人景象。其中一个“染”字用得妙,将景物都着上了宜人的色彩。
最后尾联两句以夸张的口吻极言其高。正是抒写的诗人见“孤松”而生的感叹,但不是以上所说的那种感觉,却是一种因不满足于眼前之景而萌生的期待、盼望之情。
此诗借用“孤松”、“清风”、“游云”、“日夕”、“苔绿”、“秋烟”、“苔绿”、“云霄”、“染”、“凌”等有巨大气势的事物和表现大起大落的动词,使得诗意具有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气势,易使读者产生激昂振奋的感觉,侧面衬托出“孤松”潇洒高洁、顽强挺拔的品性,表现出诗人不满足于“孤松”的潇洒自得,向往着“直上数千尺”的凌云之势,表达了诗人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道明诗人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抱负。
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
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应知”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是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其中消息,不是正可深长思之的吗?
此诗感物起兴。前二句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视听并置,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后二句分别承接前二句,一句三顿,表现了诗人深切的故乡之念。全诗通篇对仗,结构上前呼后应,浑然一体,运用多种修辞手法,达到情景交融的效果。尤其是后二句,“一”与“三”三次反复,按理在近体诗中是禁忌的,但诗人却写得神韵天然,足见诗人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两句是写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两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