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
此词副题是“与欧阳公席上分题”。范仲淹为什么要向欧阳修倾吐衷肠呢?原来欧阳修早就是范仲淹政治上的知音。仁宗时“景祐党争”,欧阳修就坚定的站在范仲淹一边。时以吏部员外郎任开封府的范仲淹耿介正直,容不得权相吕夷简擅权市恩,便向仁宗上《百官图》,又上《帝王好尚论》等四论,批评朝政。切中要害的疏论激怒了吕夷简。他反诉仲淹“越权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宠信吕相的仁宗将仲淹贬黜出京,当时余靖等正直朝臣上疏替范仲淹申辩,而谏官高若讷却讨好吕夷简,说范应当贬官。欧阳修痛恨谏官高若讷为了自己的高官厚禄,竟不分是非,行为卑鄙,于是写了《与高司谏书》,斥其一味迎合权相是落井下石,是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欧阳修也因此被贬夷陵。政治上的风雨磨难,高尚人格的互相吸引,革新朝政的共同追求,使范欧二人最终成为相濡以沫的盟友。宋仁宗庆历三年,范仲淹推行新政,反对者攻击改革派引用朋党。此时已奉调回京的欧阳修任谏官,为了回击反对派的无端指责,支持庆历新政,又写下了著名的《朋党论》。可见范仲淹和欧阳修志同道合、同仇敌忾。
此词大约写于这几年二人在朝共事同受打击之时。新政失败,共同的遭遇,共同的感情,使他们自然产生相似的感受。弄清了这一点,再来读这首词,读者就恍然大悟了:原来,它是词人因毕生为之奋斗的政治理想破灭之后极度失望、苦闷乃至沮丧的反映。在心头郁积已久的愤懑总得找个宣泄的出口吧?于是,愤激之时,酒酣耳热,对着同遭厄运的老朋友发发牢骚,说说醉话,有何不可?
其实,这首词固然宣泄了词人的愤懑,但也折射出了他内心时不我待的焦灼。这与李白那首著名的《将进酒》非常相似。“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李白被“赐金放还”后八年仍未找到出路,于是在此诗中借题发挥,尽情倾吐郁积在胸的不平之气。李白的恃酒放旷并不说明他就此沉沦,即便是这首诗亦流露了施展抱负的愿望,“天生我材必有用”,何其自信!但人生苦短,“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现实无情徒唤奈何。范仲淹同样如此,“人世都无百岁。少痴騃、老成尪悴。只有中间,些子少年” ,能够干一番大事的年华太少了,哪里禁得起几番蹉跎?于是,借酒浇愁,抒发其时光易逝、壮志难酬的感情就很自然了。
从思想上来说,范仲淹的这种感情是有其深刻渊源的。儒家的积极用世是其思想主流,不仅如此,他还出入佛老,精研三教经典,力求会通而经世致用。这种海纳百川的学术视野,使其作品博大精深,异彩纷呈,而老庄清净无为、随遇而安的思想也是他迭遭打击时能够舒缓压力的精神避难所。在这点上,李、范二人是相似的。再说,在当时,文人们普遍认为词是娱情遣兴的“小道”、“末技”,范仲淹有时亦未能例外,与老朋友一起喝酒聊天时,就不免戏作小词了。应该说,这几句亦真亦幻的牢骚话倒显示了他作为一个平常人的本色,使得他可亲可近。
当然,范仲淹身处逆境,失意惆怅乃至发牢骚,并不意味着他永久的消沉。庆历六年,贬谪到邓州,摆脱了朝党纷争,暂时卸去了烦琐的朝政和边防重任的范仲淹,度过了三年难得的惬意时光,他营造百花洲,重修览秀亭,始终把关怀民生疾苦放在首位,赢得了邓州人民的衷心爱戴。同时,迎来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创作高潮,千古杰作《岳阳楼记》及许多著名诗文都写于此时。这表明,范仲淹已经走出了苦闷、沮丧的阴影,已经做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始终是他毕生的追求。这才是立体的、全面的范仲淹。
此词是李煜于南唐全盛时期所创作的一篇代表作。词的上片主要写春夜宴乐的盛大场面。首句突出描绘“晚妆初了”的嫔娥们的盛妆和美艳,由此写出作者对这些明艳丽人的一片飞扬的意兴,同时从开篇即渲染出夜宴的奢华豪丽。继之两句宴乐开始,歌舞登场,作者极写音乐的悠扬和器物的华美。比如,笙箫二字可以给人一种精美、奢丽的感觉,与词中所描写的奢靡之享乐生活、情调恰相吻合。而“吹”作“吹断”,“按”作“重按”,不但字字可见作者的放任与耽于奢逸,而且十分传神地赋予音乐以强烈的感情色彩。据马令《南唐书》载:“唐之盛时,《霓裳羽衣》最为大典,罹乱,瞽师旷职,其音遂绝。后主独得其谱,乐工曹生亦善琵琶,按谱粗得其声,而未尽善也。(大周)后辄变易讹谬,颇去哇淫,繁手新音,清越可听。”李煜与大周后都精通音律,二人情爱又笃深,更何况《霓裳羽衣》本为唐玄宗时的著名大曲,先失后得,再经过李煜和周后的发现和亲自整理,此时于宫中演奏起来,自然欢愉无比。所以不仅要“重按”,而且要“歌遍彻”,由此也可想见作者之耽享纵逸之情。
词的下片是描写曲终人散、踏月醉归的情景。“临春”一句明是写香,暗是写风,暗香随风飘散,词人兴致阑珊,由“谁更”二字而出,更显得活泼有致。“醉拍”二字直白而出,写醉态,写尽兴尽欢妥贴至极。到这里,作者有目见的欣赏,有耳听的享受,有闻香的回味,加上醉拍由口饮而生的意态,正是极色、声、香、味之娱于一处,心旷神驰,兴奋不已,因此才“情味切”,耽溺其中无以自拔。结尾二句,写酒阑歌罢却写得意味盎然,余兴未尽,所以向来为人所称誉。《弇州山人词评》中赞其为“致语也”。今人叶嘉莹曾详评此句:“后主真是一个最懂得生活之情趣的人。而且‘踏马蹄’三字写得极为传神,一则,‘踏’字无论在声音或意义上都可以使人联想到马蹄得得的声音;再则,不曰‘马蹄踏’而曰‘踏马蹄’,则可以予读者以双重之感受,是不仅用马蹄去踏,而且踏在马蹄之下的乃是如此清夜的一片月色,且恍闻有得得之声入耳矣。这种纯真任纵的抒写,带给了读者极其真切的感受。”读此二句,既可感作者的痴醉心情,也可视清静朗洁的月夜美景,更可见作者身上充盈着的文人骚客的雅致逸兴。
全词笔法自然奔放,意兴流畅挥洒,语言明丽直快,情境描绘动人。作者从个人宫廷生活场面出发,虽然带有较为浓郁的富贵脂粉气,未能表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但短短一篇就把一次盛大欢宴的情形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艺术描绘生动逼真,情景刻画细腻动人,由喻象中见情思,于浅白处见悠远,充分显示了作者高妙的艺术功力,是“写得极为俊逸神飞的一首小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