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行》描绘了一幅凄惨又壮丽的画面。主人公走出家门,不想回家,可是妻子儿女又难以割舍。一进屋门,家徒四壁,生活无望,又拔剑出门,妻子生怕出事,一边哭泣一边劝阻,但主人公仍感到无路可走,终于挥衣而去。
诗的前半写主人公要去“为非”的原因,用了六句。前二句写他下了决心走出东门,诗中却说“出东门,不顾归”。“不顾归”,是说原本下了决心,不打算来归,但又不得不归,因为心中毕竟有所顾念。所顾念的自然是妻子儿女。可以想象:主人公在东门外踟蹰、扼腕,过了好一会,终于又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来。然而,家中的景况,对于他来说,不啻当头棒喝,打消他的任何幻想。所以接下的两句说,“来入门,怅欲悲”。现在他清醒地意识到:除了那一条路,别无他路可寻。心中悲酸,都系于一个“怅”字,这并非平常的怅然之叹,而是一种绝望之感。摆在他面前的,是残酷的现实:“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无衣无食,这比出去干那桩事更可怕。要么冻馁待毙,要么拚作一腔热血,同命运作最后的决斗。如取后者,尚存万一生的希望,顶多牺牲个人,却可能救活可怜的一家老小,若取前者,全家人只有死路一条。这是明摆着的事。这一段,通过主人公复杂心理活动的描叙,把主人公推向矛盾的顶点。诗中入情入理地写出此君之所以走上这样一条可怕的道路,乃是为贫穷所逼。诗的主题建立在这样一个现实基础之上,就不致使人产生伦理上的厌恶之感。这便是此诗的不可动摇的美学价值。
这六句在炼意上颇有独到之处。一个本来安分的人怎样走上那条危险之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而诗人则紧紧抓住主人公几度徘徊,归而复出这一心理和行为的激烈矛盾,就写出其中的必然性。又如“盎中”以下两句。盎中无米,架上无衣,都是主人公眼见的事,可是,诗人却将“视”字属下句。这样,在表现效果上就大不同。盎中无米,架上无衣,是悲感之所由发,也就是主人公之所以不得不去冒险的根本原因。这是全诗的关键所在。如说“视盎中无斗米储”,就将本句与上句隔断,从而使语势陡然转折,上句的“悲”字就失却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像诗中这样将“视”下属且加“还”字,就更加重了上句的意义:吃没吃,穿没穿,还有什么活路呢?因而具有征服读者的不可辩驳的力量。
后半,“拔剑东门去”承上句而来,是主人公由犹豫、反复到下定最后的决心。主人公要出去做事,不一定非要作出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但诗中这样处理,却异常真实地表现出主人公决绝而无反顾。以下妻子牵衣哭劝一段文字,是对主人公这不顾一切的行动的戏剧性烘托。妻子说,别人富贵我不羡慕,我甘愿和你喝稀饭。这是自欺欺人的话。家中灶下连一粒米都没有了。大约她也觉出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就又说:你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吧。这话当然也不会生出什么效果。主人公早就不信老天爷了。她又让他为儿女着想,而他正是为了儿女才这样做的啊。妻子想到的是另一层:一旦事败,触犯“王法”,不但救不了一家老小,而且还会将他们投入更深的深渊。这句话对前面主人公的极度矛盾的心理作了注脚;同时前后照应,加深了此诗悲剧的内涵。主人公的行为不免饮鸩止渴,又势在不得不饮。最后妻子无可奈何地说,“今时清,不可为非。”(余冠英认为“今非”中似有脱文,应作“今时清,不可为非”)主人公这样回答他的妻子:“咄!行!我去为迟!”两个单字句,一个四字句,短促有力,声情毕肖地表现了主人公的决难回转,他是就要去拚命了。“咄”在这里是急叱之声,吆喝他的妻子走开,不要拦阻他。他说现在去已经为时太晚,并非指这次行动,而是说先前对自己的可悲处境尚不觉悟,对这世道尚缺少清醒的认识。“白发”一句,可能是汉代的俗语,意思大概如今天说的“谁知还能活几天”。表明主人公把这罪恶的人生看穿了,而不是说人的年龄。
这篇诗歌虽然采取了杂言形式,但是由于用字简练,句子长短相济,读来有顿挫流离之感。
乐府中有两篇《东门行》歌辞,这里用的是本辞。另一篇为晋乐所奏,共四节,较本辞有所增衍。其中最显眼的是“今时清廉,难犯教言”之类的句子。这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尽管作了这样的改动,基本思想内容还是不能改变,最后只好予以排斥。这篇民歌的遭遇,见诸《古今乐录》所引王僧虔《技录》的记载:“《东门行》歌古‘东门’一篇,今不歌。”
全文可分三段。首段简介建亭的缘起。文章一开始就特意点明时间,即在他到滁的第二年,也就是初具政绩之时,其中已含乐意。滁地“山州穷绝,比乏水泉”。而当炎炎夏日,竟“偶得一泉于城之西南丰山之谷中,水味甘冷”(欧阳修《与韩忠献王书》),作者喜出望外,亲临考查:“俯仰左右,顾而乐之。”文章至此,正面点明“乐”字。于是喜悦之情,一气流注:“疏泉凿石,辟地以为亭。”而筑亭的目的,又是欲“与滁人往游其间”。由自我庆幸到与民同乐,在一片欢乐意绪中莫定题旨。
第二段通过对滁州历史的回顾和地理位置的介绍,歌颂了宋王朝结束战乱,使人民安居乐业的功德。为了突出主题,作者只写了宋朝以前故乱的历史。并通过今昔对比的手法来表现主题的。“滁于五代干戈之际,用武之地也。昔太祖皇帝尝以周师破李景兵十五万于清流山下,生擒其将皇甫晖、姚凤于滁东门之外,遂以平滁”这一段是写历史。表现了滁州过去的战事和宋太祖赵匡撤的勇武,赞扬了宋朝开国皇帝的武功。“修尝考其山川、按其图记,升高以望清流之关,欲求晖、凤就擒之所,而故老皆无在者。盖天下之平久矣”这一段是写当代。昔日的战场,如今已经难于考察其具体地点了。因为“故老”都已不在了,天下太平日子已经很久了,这是第一层对比。
从“自唐失其政”到“涵煦百年之深也”是第二层对比。这一段通过对人间沧桑的感慨,又一次颂扬了宋王朝统一国家、让人民休养生息的功德。作者俯仰今昔。反复抒发感叹,使文章充满了感情,这两层对比,也都是与文章题目和主题相照应的。写“滁于五代干戈之际,用武之地也”,又写“自唐失其政。海内分裂,豪杰并起而争”,都是为了说明当时的百姓不能“丰乐”。而“圣人出而四海一”以后,百姓能够丰足安乐,则是“上之功德”。进一步证明四海安乐的局而来之不易,弥足珍贵。
最后一段段回应开端,具体写出“与滁人往游其间”之乐,归结主题。文中写作者“与滁人仰而望山,俯而听泉”的四时之景,凝炼而生动;道滁地风俗之美,淳厚而安闲。段中,交错用了四个“乐”字,琳漓酣畅地抒写了欧公此时的愉悦情怀。首先作者庆幸自己远脱风波而“乐其地僻而事简,又爱其俗之安闲”,一乐也;滁人“乐其岁物之丰成,而喜与予游”,二乐也;作者纵谈古今,意在让人民了解“安此丰年之乐者,幸生无李之时也”,三乐也;凡此种种,皆因“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是地方官应做之事,四乐也。这就将首段“疏泉凿石,辟地以为亭”而“与滁人往游其间”之事,说得端庄入理。
这篇文章的最大特点是借写景而抒情,情景交融。文章用了大量笔墨写滁州的山水景色,从中流淌出作者丰富的情感。战乱之时,好山好水不过是为了割据称王的“凭侍险阻”;在世事变迁的过程中,也只是“漠然徒见山高而水清”;而在百姓安居乐业的当时,则“四时之景,无不可爱”。欧阳修写景有很深的功力。文中仅用“掇幽芳而萌乔木,风霜冰雪,刻露清秀”这十五个字就把一年四季四时之景的特点表现出来了。“掇幽芳而荫乔木”是通过人的动作来写春夏之景;“风霜冰雪,刻露清秀”则是用人的感受来写秋冬之色。文短情深,不仅反映出当时作者的心境。而且反映出作者高度的概括能力和精确的表达能力。
这首词创作于作者的晚年,是一首抒情词,主要写她病后的生活情状,委婉动人。词中所述多为寻常之事、自然之情,淡淡推出,却起扣人心弦之效。
“病起”,说明曾经长期卧床不起,此刻已能下床活动了。“萧萧”是头发花白稀疏的样子。词中系相对病前而言,因为大病,头发白了许多,而且掉了不少。至此,作者即刻打住,下句另起一意。这个处理极妙,意思似乎是说,头发已经那样,何必再去管它,还是料理今后罢。这不仅表现了作者的乐观态度,行文也更简洁。
下面接写了看月与煎药。因为还没有全好,又夜里,作者做不了什么事,只好休息,卧着看月。“卧看”,是因为大病初起,身子乏力,同时也说明作者心情闲散,漫不经心,两字极为传神。“上”字说明此乃初升之月,则此残月当为下弦月,此时入夜还浅。病中的人当然不能睡得太晚,写得极为逼真。上句写的是衰象,此句却是乐事,表明作者确实不太以发白为念了。“豆蔻”为植物名,种子有香气,可入药,性辛温,能去寒湿。“熟水”是宋人常用饮料。分茶是宋人以沸水冲茶而饮的一种方法,颇为讲究。“莫分茶”即不饮茶,茶性凉,与豆蔻性正相反,故忌之。以豆蔻熟水为饮,即含有以药代茶之意。这又与首句呼应。人儿斜卧,缺月初上,室中飘散缕缕清香,一派闲静气氛。
下片写白日消闲情事。观书、散诗、赏景,确实是大病初起的人消磨时光的最好办法。“闲处好”一是说这样看书只能闲暇无事才能如此;一是说闲时也只能看点闲书,看时也很随便,消遣而已。对一个成天闲散家的人说来,偶然下一次雨,那雨中的景致,却也较平时别有一种情趣。俞平伯说这两句“写病后光景恰好。说月又说雨,总非一日的事情。”(《唐宋词选释》)所见极是。末句将木犀拟人化,结得隽永有致。“木犀”即桂花,点出时间。本来是自己终日看花,却说花终日“向人”,把木犀写得非常多情,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木犀的喜爱,见出她终日都把它观赏。“酝藉”,写桂花温雅清淡的风度。“酝藉”一词,常用来形容学问渊深、胸怀宽博、待人宽厚的人中表率,如《旧唐书·权德舆传》称他“风流酝藉,为缙绅羽仪”。木犀花小淡黄,芬芳徐吐,不像牡丹夭桃那样只以浓艳媚人,用“酝藉”形容,亦极得神。“酝藉”又可指含蓄香气而言。
此词格调轻快,心境怡然自得,与同时其他作品很不相同。通篇全用白描,语言朴素自然,情味深长。
这篇文章可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描写莲花高洁的形象;第二部分则揭示了莲花的比喻义,分评三花,并以莲自况,抒发了作者内心深沉的慨叹。
首句“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选用“可爱”二字,包罗群芳,表明托物寄兴,并不刻意求工,极见其立言斟酌之妙。
接着叙说“晋陶渊明独爱菊”。陶渊明不肯为五斗米折腰,解绶归隐后,饮酒赋诗,安享“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逸趣。“独爱菊”,显示渊明雅致芬芳,傲然物外的性格,而且更加明确了题意:陶渊明可以爱菊抒怀,我怎不可独爱莲呢?
继写“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写了唐人,特别是统治阶层“甚爱牡丹”的好尚,这几句像是重复,但实为加深语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让对比感更为强烈,为其求莲之高洁铺下了引子。大意是周敦颐本人独爱莲与晋陶渊明的爱菊避世不同,为保持一份高洁,宁愿终老南山。他要在尘世中当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这种在污世保持清白与独自避世求真的心态,与众人皆羡富贵的从众心态是有着思想境界上本质的区别的。这为爱莲说所要表达的“出淤泥而不染”作了最好的铺垫。
然后作者撇开一笔说,让那些人爱其所爱吧,“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这一连串铺叙,对莲花挺拔秀丽的芳姿,清逸超群的美德,特别是可敬而不可侮慢的嵚崎磊落的风范,作了有力的渲染。这几句隐喻作者本身具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尚品格。实际上,他说的意思就是:官场黑暗,要在官场上保持自己高洁的品格,就如同莲花出淤泥而不染那么难。这也是他为官的经验总结,因为他不想同流合污。而“濯清涟而不妖”,不过是作者的一种良好愿望罢了。他为官正直,数洗冤狱,为民作主;晚年定居庐山,著书明道,洁身自爱,颐养天年,便是身体力行,澹泊明志的体现。这正是这篇小品能给人思想情趣以深切感染的着力之处。
接下来,作者对三种花象征的不同性格进行了比较和品评:“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本来,花是不具备人格的,但在作者眼里,莲花近于菊,却不像菊那样清高冷傲,似乎是逃避现实的隐者;它更不像牡丹那样妍丽妖冶,以富贵媚人。莲花出于污浊现实而不受沾染,受清水洗濯而不显妖冶,实为百花丛中的贤君子。另外,莲花又是佛教中的圣物,如来、观音均以莲花为座。唐释道世《三宝敬佛》云:“故十方诸佛,同出于淤泥之浊;三身正觉,俱坐于莲台之上。”作者《题莲》诗也云:“佛爱我亦爱,清香蝶不偷。一般清意味,不上美人头。”与这篇小品参照,情趣相得益彰。
最后,作者评花进而对“爱”也作出评价:“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深深地慨叹:当今之世真隐者少,有德者寡,而趋炎附势钻刺富贵之门的小人比比皆是;这莽莽红尘,能有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去根治这社会痼疾呢?这里先用花进行比喻,让花的特性喻人,虽平淡,但比喻帖切,然后借花喻人,将陶渊明的避世,世人皆追求荣华富贵的心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言下虽不免流露出一种孤掌难鸣的哀怨,但意味深长,无情地鞭挞了那些寡廉鲜耻之徒。这里,周敦颐是高傲的,他那种不从众只求纯净的心态,在碌碌尘世中是难能可贵的。他感叹,是因为世风日下,大多数人皆被世事玷染。
作者通过对莲花的爱慕与礼赞,表明自己对美好理想的憧憬,对高尚情操的崇奉,对庸劣世态的憎恶。
《陈风·株林》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揭露陈灵公君臣的荒淫生活,讽刺上层统治者的政治腐败的作品。
此诗之开篇,大抵正当陈灵公及其大臣孔宁、仪行父出行之际。辚辚的车马正喜孜孜驰向夏姬所居的株林,路边的百姓早知陈灵公君臣的隐秘,却故作不知地大声问道:“胡为乎株林(他们到株林干什么去)?”另一些百姓立即心领神会,却又故作神秘地应道:“从夏南(那是去找夏南的吧)!”问者即装作尚未领会其中奥妙,又逼问一句:“匪适株林(不是到株林去)?”应者笑在心里,却又像煞有介事地坚持道:“从夏南(只是去找夏南)!”明明知道陈灵公君臣所干丑事,却佯装不知接连探问,问得也未免太过仔细。明明知道他们此去找的是夏姬,却故为掩饰说找的是“夏南”,答得也未免欲盖弥彰。发问既不知好歹,表现着一种似信还疑的狡黠;应对则极力挣扎,摹拟着做贼心虚的难堪。这样的讽刺笔墨,实在胜于义愤填膺的直揭。它的锋芒,简直能透入这班衣冠禽兽的灵魂。
到了第二章,又换了一副笔墨。辚辚的车马,终于将路人可恶的问答摆脱;遥遥在望的株邑眼看就到,陈灵公君臣总算松了口气。“驾我乘马,说于株野”——这里摹拟的是堂堂国君的口吻,所以连驾车的马,也是颇可夸耀的四匹。到了“株野”就再不需要“从夏南”的伪装,想到马上就有美貌的夏姬相陪,陈灵公能不眉飞色舞地高唱:“说于株野!”“说”,一般均解为“停车解马”,固为确诂。但若从陈灵公此刻的心情看,解为“悦”也不为不可。“说(悦)于株野”,也许更能传达这位放荡之君隐秘不宣的喜悦。“乘我乘驹,朝食于株”——大夫只能驾驹,这自然又是孔宁、仪行父的口吻了。对于陈灵公的隐秘之喜,两位大夫更是心领神会,所以马上笑咪咪凑趣道:“到株野还赶得上朝食解饥呢!”“朝食”在当时常用作隐语,暗指男女间的性爱。那么,它正与“说于株野”一样,又语带双关,成为这班禽兽通淫夏姬的无耻自供了。寥寥四句,恰与首章的矢口否认遥相对应,使这桩欲盖弥彰的丑事,一下变得昭然若揭。妙在用的又是第一人称(我)的口吻,就不仅使这幕君臣通淫的得意唱和,带有了不知羞耻的自供意味。可见此诗的讽刺笔墨非常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