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典诗歌史上,尽管专门吟咏少年的诗数量不及模山范水、状物言志之作,但这类诗大都写得富有诗味,颇具特色。李白的《少年行二首》便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第一首用五古的形式,迹近咏史,实是抒情,写一个少年的信念和追求。诗开头运用荆轲的典故,表现少年对荆轲事迹的向往和憧憬。对英雄人物的追慕,是青少年们所共有的心理特征。整首诗从易水饯饮落笔,但不脱不粘,若即若离,从对荆轲的身世感慨跳跃到对自己的身世感慨,把由荆轲身上所焕发出来的豪情壮志,注入到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凝结成一种激扬奋发的豪情与坚定的人生信念:“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接着写鲁句践。鲁句践是战国时代的人,和当时的荆轲在邯郸下棋赌博,最后却互相争吵起来。这里仍然以荆轲的故事抒情达意,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少年的心理特征。
第二首用七绝的形式,描摹刻画,情态毕露。三言两语就勾画出一个任气逞能的豪侠少年形象。“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说明他的家世豪贵,生活豪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显示其豪放、倜傥、爽朗、率真,展示其无限的青春活力。在春风得意之际,这些五陵侠少驰骋着骏马,沐浴着明媚的阳光,出入于花海酒肆,无拘无束,在欢歌笑语中忘怀了一切,不知什么叫时光与金钱,不知什么是愁苦与忧思。这里没有明显的是非褒贬,也没有暗示出什么微言大义。这些青少年,是幸福的。从这些青少年的身上,似乎可以让人感受到盛唐的国威给这些时代的幸运儿带来的狂欢与激情,似乎也可以感受到诗人在其中倾注的人生理想。
李白的《少年行二首》,刻划的是豪爽倜傥的少年形象,因而,诗中写少年紧扣其个性特点下笔。敲打着乐器喝着酒,背着宝剑唱着歌,骑着白马踏着落花,风流豪爽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从中,读者不难窥见任气逞能的少年李白的影子。这是李白对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回忆,也只有李白才会写出这样的诗句。全诗语言豪迈俊爽,寓刚于柔,刚柔并济,浑然天成。
《公子行》,是唐代专写纨绔子弟浮华生活的诗题。这首是揭露贵家公子在春游中,纵马踏坏麦苗的恶劣行为。首二句描写贵公子穿上比彩霞还鲜亮的锦衣,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骑马去野外春游。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其人的豪华与权势。诗人运用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以彩霞失色来反衬“锦衣”的华丽,可见其家世之贵显,生活之豪奢了。“锦衣红夺”,一个“夺”字,表现出锦衣色彩的鲜艳。
后两句即紧切公子的身份来揭露其骄纵行为。“不识农夫辛苦力,骄骢踏烂麦青青。”“骄骢”,是骄纵不驯的马。“骄”,指马骄,亦指人骄。一个“不识”,一个“骄骢”,活画出了愚蠢而又骄横的权豪子弟的丑恶形象。
唐末颜仁郁的《农家》诗写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不识农家苦”的正是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他们过的是锦衣玉食的寄生生活,哪里懂得农民的辛苦和稼穑的艰难,所以他们只顾在田野上纵马狂奔,兜风赏景,全然不顾地里的庄稼,把踩烂麦苗视作儿戏。“不识农夫辛苦力”,这句诗看似平平,其实,这正是剥削阶级轻视劳动人民的表现。诗句非常切合贵族子弟的身份特点,也很能发人深思。
唐末五代时期,统治者极其荒淫腐朽,娇惯子女的现象极为严重。据说诗僧贯休曾当着蜀主王建及其大臣的面,讽刺王孙公子“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少年行》)孟宾于的这首《公子行》,则是从另一个侧面鞭挞了他们为害农民的行为。
在艺术方面,这首诗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踩坏麦苗,看来是寻常的事情。但这里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般无意中踩着庄稼,而是贵族子弟随意践踏民田的行为。诗人将“踏烂麦青青”放在权豪子弟放荡游乐的背景上来表现,其害民的性质就愈加昭彰,揭露也更显得鞭辟入里。
此诗首句“无才不敢累明时”,谦词反语出之,王维年纪轻轻就名满天下,不是真的无才。此句笔法微婉,旨趣却很明白。
颔联二句用了两个典故,出句用的是东汉尚长之典,见三国魏嵇康《高士传》。汉建武(汉光武帝年号,25年六月—56年四月)中,尚长子女婚嫁已毕,遂不问家事出游名山大川,后不知所终。对句是用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辞官而去的故事。陶渊明曾经在彭泽当县令,蔑视功名富贵,不肯趋炎附势。有次有个督邮来督查,他觉得这个督查粗俗而又傲慢,但是又不得不去,一旁的县吏建议他穿得整整齐齐去拜见督邮,陶渊明忍无可忍,说“我不能为了五斗米向小人折腰”,于是挂印归去。此二句这两个典故,表明诗人与尚子平、陶渊明一样的意欲归隐山林的思想,而且归隐之心非常迫切。
颈联是从山野间的昆虫的声音,也就是从听觉的角度来描写早秋寒凉萧瑟的特点。蟋蟀和秋蝉的凄苦音响,预示着一个寥落季节的来临,予人一种萧索落寞的秋季感受。临秋的蟋蟀响急,薄暮的寒蝉声悲,是景语,也是情语,映衬出作者的迟暮感。
最后二句写诗人隐居山中,门庭冷落,过着闲适、恬静的生活。每天在林中散步,独与白云相伴,如闲云野鹤一般,充满幽居的情趣。这里说自己寂处山中,空林独往,只和白云期会,厌倦仕途的心情,约略可见。
此诗主要申明作者自己无心世事,向往隐逸生活,抒发了一个隐士的情怀。全诗语言含蓄,意味悠长。
该词所描写的就是带湖附近一个偏远山村的风土人情。这里鸡鸭成群,桑麻茂盛,山民吃饱便罢,别无所求,嫁女娶媳,怡然自乐,宛若世外桃源。此词题为“戏”作,故笔触轻灵,情趣盎然,流露出词人对田园生活的欣喜之情。词中描述鸡鸭成群,桑麻生长的生活,这朴实、安静、平稳的农村生活使词人羡慕。他希望做个农民,过过这种生活,什么都不用想,只要能吃饱,安安静静的生活就算了。“新柳树,旧沙洲”,农村生活没有什么大的冲击和变化,只有这条小河水,去年从那边流,今年从这边流。就是这个地方的儿女,不嫁余家就聘周。这就以典型的细节描写,反映出农村极为朴实的生活情景。
词人写农村的朴实,是为衬托官场的复杂;写农村的简朴安静,是为了反衬官场的恶浊与倾轧,从而表现了作者厌恶官场,热爱农村生活的思想。
语言清新,内容朴实是这首词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