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发端二句飘然而至,虽明白如话,但决非一览无味,须细加玩味。词人连用梨花、杏花比拟,可知所咏之物为花。道是梨花——却不是,道是杏花——也不是,则此花乍一看去,极易被误认为梨花,又极易被误认为杏花。仔细一看,却并非梨花,也并非杏花。因此可知此花之色,有如梨花之白,又有如杏花之红。
“白白与红红”紧承发端二句,点明此花之为红、白二色。连下两组状色的叠字,极简炼、极传神地写出繁花似锦、二色并妍的风采,也暗指它风韵别具一格,既有梨花之白,又有杏花之红,白中带红,如佳人冰雪肌肤微露红晕,有娇羞之态。 “白白”、“红红”两组叠字,简练、传神,使人如亲眼目睹红粉交错、繁花满枝的娇妍景致。
“别是东风情味”上句才略从正面点明花色,此句词笔却又轻灵地宕开,不再从正面著笔,而从唱叹之音赞美此花之风韵独具一格,超拔于春天众芳之上。实在少此一笔不得。可是,这究竟是一种什么花呢?
“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结笔仍是空际著笔,不过,虽未直接点出花名,却已作了不管之答。“曾记。曾记”,二语甚妙,不但引起读者的注意,呼唤起读者的记忆,且暗将词境推远。“人在武陵微醉”,武陵二字,暗示出此花之名。陶渊明《桃花源记》云:武陵渔人曾“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华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终于来到世外桃源。原来,此花属桃源之花,花名就是桃花。句中“醉”之一字,写出此花之为人所迷恋的感受。词境以桃花源结穴,馀味颇为深长。它可能意味着女词人的身份(宋词习以桃溪、桃源指妓女居处),也可能有取于桃花源凌越世俗之意。
此词所咏为红白桃花,这是桃花的一种,“桃品甚多……其花有红、紫、白、千叶、二色之殊。”(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果部》)红白桃花,就是同树花分二色的桃花。北宋邵雍有《二色桃》诗:“施朱施粉色俱好,倾城倾国艳不同。疑是蕊宫双姊妹,一时携手嫁东风。”诗虽不及严蕊此词含蕴,但可借作为此词的一个极好注脚。
此词绝不同于一般滞于物象的咏物词,它纯然从空际著笔,空灵荡漾,不即不离,写出红白桃花之高标逸韵,境界愈推愈高远,令人玩味无极而神为之一旺。就艺术而言,可以说是词中之逸品。
这首诗是诗人被俘后路过建康(今南京)所作。前六句主要写了建康的历史地位、变化以及人民的不幸。最后两句对月抒怀,表达祖国河山为外敌所占的无奈和沉痛。
“金陵古会府,南渡旧陪京。”点明建康地位的诗句,很有王勃《滕王阁序》的开头:“豫章故郡,洪都新府”的意味。不过这两句并非在泛泛地介绍建康的历史,而是把它放在“会府”、“陪京”的位置上,使之越发显示出同国家兴亡的关系来,并进而说明作者所以一入建康便感慨系之的原因。同时,句中的一个“旧”字,还仿佛表示:陪京之事,已为陈迹,只可追抚,不得而再了。
“山势犹盘礴,江流已变更。”继言建康的变化。山势既然盘礴,江流也当依旧,这才是生活的真实,因为改朝换代并不能使山河改观。然而,国家变了,人事变了,作者的感情也变了,所以在诗人看来山势依旧,而江流已非,这种用艺术的真实“破坏”生活的真实而成的句子,古人叫做“无理语”。“无理语”有极强的表现力,清人贺裳称之为“无理而妙”(《皱水轩词签》),并说:“理实未尝碍诗之妙······但是千理多一曲折耳”(吴乔《围炉诗话》引)。之所似能够“多一曲折”,是由于感情的作用;反过来又因为有了这一曲折,感情被表达得更集中、更突出了。
“健儿徙幽土,新鬼哭台城。”则是说这里最大的变化是这里的人。元人入主中原后,宋朝的忠臣良将非迁即死。“健儿”、“新鬼”包括了忠于宋室的一切人;“徙幽土”、“哭台城”则是他们最可能有的归宿。本应居于城中的人偏徙幽土,含冤的鬼魂竟哭于往日繁华的台城,这里叙写的是建康的现实,也泣诉了作者的情怀。从写法上看,中间四句采用两两相对的形式:三、五句真事直写,朴素、有力;四、六句虚事实描,强烈、感人。
“一片清溪月,偏于客有情。”写对月伤怀。大约是山河供愁、人事催泪,所以当不堪回首的时候,作者只能掉头去看“清溪月”。也只有这月“偏于客有情”。有何情,作者不说,但从亡国以后的陪京“月”,同被俘以后解送北上的“客”的联系中不难得出答案。这里,诗篇以欲言又止的姿态刹尾,是有意留给以广阔的想象天地。无言的结果,可能敌得过万语千言。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这是一首作者表白自己的艺术主张的诗。指出文艺批评应提倡有独到的见解,不可鹦鹉学舌,人云亦云。
作者一针见血地指出:评论诗词的好坏优劣,应当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哪个,而不能像文坛艺苑中的某些人一样,心口雌黄。马克思哲学认为,要做到独具慧眼,深刻地认识、把握事物的本质,一是必须在实践中占有大量的感性材料;而是必须善于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和发展。
前二句点出在纷纷的艺苑里各种说法鱼龙混杂,这时 需要的是独具慧眼,有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当然这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自己有深厚的学养和阅历,成为“高人”。
后二句作一形象的比喻,用矮人看戏作比,矮人看戏时被前边的人挡住目光,哪里能看到戏台上的场景?戏散大家一起谈起来时,只能是附和人家的说法。这就好比我们自己对“艺苑”的看法,如果自己学力浅薄,不能“独具只眼”,那就只能“随人说短长”了,这种鹦鹉学舌,拾人牙慧的行为作者是坚决反对的。
这首诗继承以诗歌体裁论诗歌的传统,见解卓异,说理畅达。全诗看似佶手拈来、随手而出,但却具有极为精辟深刻的理论内涵。李白、杜甫被称为诗中仙圣,在唐代即受到推崇,如韩愈在仕由逝世时才3岁,后来他熟读李杜诗篇,作有《调张籍》一诗,其中有“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伊我生其后,举颈遥相望”等语,可谓敬佩得五体投地。而后世特别是明清两代,对李杜的崇拜更是前所未有,并且普遍地认为诗自唐以来诗道不振,一代不如一代。甚至有人还提出从《诗经》以来每况愈下、自宋元以来无诗之论,这种看法在明清诗歌理论中占有主导地位。
诗人开篇即总论概述了这一普遍现象,以李杜为代表指出了他们的诗作固然光耀千秋,流传万古,其崇高地位与普及程度已是脸炙人家传户诵。接下来却陡然转笔,尖锐地指出了这种情况带来的另外的弊端:熟极而流,不仅令人觉得从内容到形式都没有新意,而且还隐隐含有这一现象在某一程度上阻碍了后世诗人的创新之意,其见解之深刻,笔触之辛辣,思虑之周到,足以发人深省。前两句并非真足在贬低李杜,而是为下文略作铺垫而已,以下即转入主题的抒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