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开门见山,写出了所要记叙的事情,强烈的感情色彩也在无需意像的渲染的情况下,立刻展现在读者面前。四句话形式上两两相同,但情感上却是层层深入的,第一句提到了人的思念和远,都是平平的概述,点到为止,并没有提及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何的思念她。第二句则重点写到了思念,写到思念的程度,也并没有深写。行文至此,全诗的中心已经点明框架,已经明晰,但还只是一幅,如果用画画作比的话,构图,或者说是工笔前的白描图,线条简洁而有力。第三句对第一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乡远远的程度,对故乡,更准确的说是对故乡的生活,故乡的人的思念之深。第四句是对第二句进行了扩充和延伸。
一、三句是写实,故乡、人都是客观存在的。二、四句是写虚,回忆中的事和肝肠绞痛的感觉是诗人主观的感情。一实,一虚,把气氛渲染开来,行文至此,白描已经被染,出现了淡淡的色彩,阴阳、冷暖色初步分明。诗人付与“人”一个“隔”,付与“事”一个“结”字。“隔”、“结”都是冰凉凉的字眼,给人一种一对火热的恋人被活生生分扯开来的感觉。诗人用两个冰冷的字形象地写出了自己火热的情感,而火热又败于冰冷,这时引出自己肝肠绞痛的感觉显得自然,又打动了读者。在这里,诗人又用了一个打动人的动词“瞻望”。乡远,瞻望却不可相望见,可是还要望,纵是眼望不见那心也早已回到了那故乡的恋人身畔。
前四句是对一个长时间一直以来状态的写,从“况此”一句开始,诗人就开始描绘一个夜雨的场景了。作者在描写夜雨场景的时候,却是惜字如金。他只用了两句话二十个字。这两句话不写思,不写念,不写人,不写事,只是用简洁的言语描绘了许多意像,灯、堂、天、风雨。
一个况字说明这四句所描写的这些是在前四句的前提上进一步增加的。所以,在情感上也是在前四句的思念上增加的。一个“况”字就替代了千言万语的心理描写。“夜”是时间,在“夜”之前诗人用了一个名词作形容词来形容“夜”,“残灯”。灯从晚上点,点到残,一定已是深夜。诗人夜不能寐,久久的思念着心中的恋人。残灯昏暗的光下,长长的灯芯使光闪烁着,诗人在这情景万分伤心,没有言自然显得寂静,寂静使屋子显得“空”,显得寂寥。“空”不一定是真的缺少家具,而是因为缺少“人”。夜雨同话五更的人“空堂”不一定是堂“空”也写出诗人心中的怅然若失。
“秋天”“未晓”“风雨”更是融情于景。“苍苍”二字既是对风雨的描写,又是诗人此时的心境。这两句,不着一字思念,而又字字句句把诗人的思念之情着色,分染过的白描已经基本上上好了颜色。
最后一句话,可谓画龙点睛之笔,使用直抒胸意的写法,将全诗推向高潮。想忘,又不能忘,想忘,又不敢忘。诗人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就在这无果的结局中谢幕,无数的思念,向何处倾诉。
整首诗贯穿着白居易的大、简、妙风格,虽是写爱情,写思念,但不像多数爱情诗一样婉约,它大气、又不失细腻,这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情感之至,一种浑然天成。这首诗不是唐代所流行的工整的今体诗,它共有七句话,前四句大量的重复用字,也并不合乎诗歌的习惯。意像的描写被放在了叙事之后,全诗没有比喻、没有用典,也没有大量的兴、比之作,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格律的羁绊,用最直白的语言,抒发了最真挚的情感。
挽歌,即“輓歌”。古人送葬时,执绋挽丧车前行的人所唱的哀悼死者的歌。崔豹《古今注·音乐》:“《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丧之,为作悲歌。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二章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
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
“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墓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勘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
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
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死只是意味着一种人际关系的脱落,尘缘的结束。这只是一种极其正常的生命代谢,是托身大山魂归自然的皈依。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实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这种自然的死亡观也让诗人本来贫病交加的命运化为诗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