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自起句至“骨肉十年终眼青”为第一段,写送别。它不转韵,穿插四句七言之外,连用六句九言长句,用排比法一口气倾泻而出;九言长句,音调铿锵,词藻富丽:这在黄庭坚诗中是很少见的“别调”。这种机调和词藻,颇为读者所喜爱,所以此诗传诵较广,用陈衍评黄庭坚《寄黄几复》诗的话来说,是“此老最合时宜语”。但此段前面八句,内容比较一般:说要用蒲城的美酒请王纯亮喝,在酒中浮上几片屈原喜欢吞嚼的“秋菊之落英”,酒可用来浇消王郎胸中的不平“磊块”,菊可以像陶渊明所说的,用来控制人世因年龄增而早衰;要用歙州黟县所产的好墨送王,用王维《渭城曲》那样“阳关堕泪”的歌声来饯别,墨好才能让王郎传写“万古文章”的“心印”(古今作家心心相印的妙谛),歌声以表“兄弟”般的“一家”亲戚之情。此外,这个调子,也非作者首创,从远处说来自鲍照《拟行路难》第一首“奉君金卮之美酒,玳瑁玉匣之雕琴,七彩芙蓉之羽帐,九华蒲萄之锦衾”等句;从近处说,来自欧阳修的《奉送原甫侍读出守永嘉》起四句:“酌君以荆州鱼枕之蕉,赠君以宣城鼠鬂之管。酒如长虹饮沧海,笔若骏马驰平。”虽有发展,仍属铺张,不能代表黄庭坚写诗的功力。到了这一段最后两句“江山千里俱头白,骨肉十年终眼青”才见黄诗功力,用陈衍评《寄黄几复》诗的话来说,就是露出“狂奴故态”。这两句诗,从杜甫诗“别来头并白,相对眼终青”化出,作者还有类似句子,但以用在这里的两句为最好。它突以峭硬矗立之笔,煞住前面诗句的倾泻之势、和谐之调,有如黄河中流的“砥柱”一样有力。从前面写一时的送别,忽转入写彼此长期的关系,急转硬煞,此其一;两句中写了十年之间,彼此奔波千里,到了头发发白,逼近衰老,变化很大,不变的只是亲如“骨肉”和“青眼”相看的感情,内容很广,高度压缩于句内,此其二;词藻仍然俏丽,笔力变为遒劲峭硬,此其三。这种地方,最见黄诗本领。
第二段八句,转押仄韵,承上段结联,赞美王郎,并作临别赠言。“连床夜语”四句,说王郎来探,彼此连床夜话,常谈到鸡声报晓的时候,王郎学问渊博,像“无底”的“书囊”,谈话的资料没完没了;欣喜王郎读书有得,功深如此,别后必然继续猛进,就不用怨恨书信不能常通了。由来会写到深谈,由深谈写到钦佩王郎的学问和对别后的设想,笔调转为顺遂畅适,又一变。“炒沙作縻”四句,承上读书、治学而来,发为议论,以作赠言,突兀遒劲,笔调又再变而与“江山”两句相接应。这四句的意思是:追求写“工巧”的文章,像“炒沙作縻”,无法填饱肚子,像镂刻冰块,不能持久;应该收敛心神,潜心道义,战胜虚华,才能体会出孔子、孟子之道如日月经天。黄庭坚致力于词章,力求“工巧”,但又有文章要为“道”服务的观念,所以认为读书治学,要以身体力行孔、孟之道为主。实际上黄庭坚本身是诗人,不可能真正轻弃词章,这里只是表现他把儒家的修身、济世之道放在第一位而已。
最后四句为第三段。说王郎的弟弟能替他管理家事,妻子能烹制美餐孝敬婆婆,儿子能读诗书,女儿能织丝麻,家中无内顾之忧,可以好好烹茶读书,安居自适。王郎曾经考进士不第,这时又没有做官,闲居家中,所以结尾用这四句话劝慰他。情调趋于闲适,组句仍求精炼,表现了黄诗所追求的“理趣”。
这首诗多数人喜欢它的前半,其实功力见于“江山千里”以下的后半。方东树《昭昧詹言》说:“入思深,造句奇崛,笔势健,足以药熟滑,山谷之长也。”要体会这种长处,主要在后半。
亲朋会饮,本为乐事。但此诗所写,却不是冥饮之乐,而是由此引发的诗人的幽恨悲情。
此诗的前半写初秋崇让宅的景象。清池前横,修竹环绕,地方可谓清幽已极。但诗中用“风”、“露”点染,立刻使之带上浓重的悲切气氛。露凝如霰,说明露重天寒。下面接着再用风加重描写。诗人把主观的强烈感情赋予客观事物,所以见得风摇翠竹,飒飒作响,也像在悲泣一般。开头两句,是用环境的凄清,衬托诗人心境的凄楚。下面两句,则是借环境景物,抒发人生的感叹。“浮世”,此处谓世事不定、生命短暂。“聚散”虽兼含两义,重点是在“散”(别离)上。从诗的后半看,这里主要是对妻子而言,同时也兼指筵上之人,因为筵终席散,大家又当别去,它与下联的“灯”、“酒”,关合诗题“宴”字。诗人此前,先是给人作幕僚,以后在朝廷作小官,继而在县里为吏,后来又作幕僚,颠沛流离,东西奔波,常与妻子分离。第三句的感叹,正是诗人坎坷经历的沉痛总结。第四句上承首句的“风”,意谓:“人生固然常多分离,池中的红荷,为什么也被风吹得零落缤纷呢?”不用直叙而用反问,可以加强感叹痛惜的语气;对红荷的痛惜,正是对人生难得团聚的痛惜。这一联“浮世”对“红蕖”,“本来”对“何事”,对仗比较自由,何焯说它是“变体”,纪昀也说“三四对法活似江西派不经意诗”(《李义山诗集辑评》),可以说是李商隐对律诗的一个发展。
上面四句是即景生情,融情入景,下面四句则是直接发抒感慨。第五句上承第三句的“聚散”,写对妻子的深切思念。“悠扬”形容“归梦”的悠长。“归梦”又和“灯”联系起来,意味深长。梦自然使人联想到夜,夜又使人联想到灯。读这句诗,使人仿佛看到一盏孤灯伴着诗人朦胧入梦的景象,幽微的灯光,好像在向人诉说诗人梦中与妻子相会的情景,比起直叙梦中思念来,意境更美,更富诗意。第六句上承第三句的“浮世”,是说因为失意无聊,只好以酒浇愁。句中用一“知”字,使酒带上人情,似乎也在为诗人的坎坷遭遇痛惜不平。两句中“惟”和“独”,都起着一种强调、渲染的作用,表现出诗人的冷落、孤寂之感。失意之悲,别离之痛,郁结在诗人胸中,终于宣泄出来:“难道直到白头都只是这样下去吗?归隐嵩山之南的苍松白雪之中,才是我的夙愿啊!”中岳嵩山,是古代著名的学道隐居之地。“松雪”喻高洁的品性和节操。诗人于无可奈何之中想到归隐山林,这只是仕途坎坷、壮怀未成的幽愤而已。
“情深”(钱良择评语),是此诗的特色。诗人将“比”“兴”这两种手法揉合在一起,用环境景物,烘托渲染自己的思想感情。风露塘竹之悲,触动加深了人之悲切;红荷的离披,也象征着人的别离;客中苦酒,像在悲叹一样;寒夜孤灯,仿佛也在凄惋幽思;即使是嵩山的松雪,好像也在召唤着诗人归去,总之,没有一物不解人意,不含着深情。因情见景,情由景发,情景交融,融为一体,读之撼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