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在长安城中看到了往日娇生惯养的黄金之躯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在安史叛军占领长安城之后的凄惨遭遇。
诗中情感十分复杂,既有“龙种自与常人殊”的庸俗忠君思想,又有对处于特殊历史境况下“但道困苦乞为奴”的弱者的悲悯之情。联系杜甫平常对锦衣玉食的纨挎子弟的厌恶情绪看,此际应是出于一种人道的同情。
原来居住在华堂高殿中的王孙贵族们已经纷纷逃出长安,“走避胡”,一路逃亡出去。“金鞭断折九马死”,慌忙的逃命,以至于把金子装饰的马鞭都打断了、打死了九匹马,这是一种夸张,说明奔逃时候的惶恐之状,而且他们在逃跑的时候因为特别急、特别快,以至于他们自己的孩子都没有能够完全带走,所以就有一些“可怜王孙泣路隅”,因为失去了父母,被父母遗弃在长安城中,在路边哭泣。杜甫问这些王孙们,“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这些昔日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们不敢说出自己的姓名,生怕被胡兵知道被抓去做俘虏,只是告诉诗人他现在是困苦交加,哪怕做别人家的奴仆也心甘情愿,只要能够活命。再看他身上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这个孩子已经在荆棘中躲藏了好多天了,身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了,到处都是伤。但就是这样,诗人还是要安慰这些孩子们,让他们善保千金躯,相信唐兵一定会打回来的。长安城里的王气依然存在,国家不会亡。那种昔日的繁华一定会再回来。可见杜甫虽然身处乱中,身作长安,仍然心系国家,仍然充满了必胜的信心,而且诗人在长安城里虽然被封锁在长安城中,但是诗人仍然通过不同的渠道很多关系关心着当时战争的时局。
作者在诗中极言王子王孙在战乱中颠沛流离,遭受种种苦楚,既寄予了深深的同情,又含蓄地规劝统治者应居安思危,不可一味贪图享乐,致使子孙也无法遮顾,可悲可叹。
全诗词色古泽,气魄宏大。写景写情,皆诗人所目睹耳闻,亲身感受,因而情真意切。荡人胸怀,叙事明净利索,语气真实亲切。写同情处见其神,写对话处见其情,写议论处见其真,写希望处见其切。杜诗之所以称“诗史”者,盖在于此也。
李商隐写了不少咏物诗,不仅体物工切,摹写入微,还能够通过多方面的刻画,传达出物象的内在神韵。这首《微雨》就是这样的一首作品。此诗前两句写傍晚前后微雨刚落不久的情景,后两句写夜深后微雨落久的情景。全诗摹写入微,绘形绘声,通过多方面的刻画,传达出微雨的内在神韵,其妙处在于从虚处着笔,避免从正面铺写雨的形态,只是借人的感受作侧面烘托,显得非常灵活而新鲜。
“初随林霭动,稍共夜凉分。”两句从傍晚时分写起,这时微雨刚下,视觉上像看到它随着树林中的雾气一起浮动,根本分不清是雾还是雨;逐渐地,微雨伴同夜幕降临,它分得了晚间的丝丝凉意。
“窗迥侵灯冷,庭虚近水闻。”两句续写下去,写的是夜已深,而微雨下了很久仍没有停的情景。夜间微雨久久不停,气温随之下降,人在屋内,即使远离窗子,仍然感到有点冷,而那寒气仿佛还侵逼到那闪摇不定的灯火上。久雨后的空气也变得潮湿了,雨点也增加了些重量,在空空的庭院中,可以听到近处水面传来的微弱的淅沥声。四句诗写出了从黄昏到夜晚间微雨由初起到落久的过程,先是全然不易察觉,而后渐能察觉,写得十分细腻而熨贴,但又没有一个字直接刻画到微雨本身,仅是从林霭、夜凉、灯光、水声诸物象来反映微雨带给人的各种感觉,显示了作者写景状物出神入化的艺术功底。用字也极有分寸,“初随”“稍共”“侵”“冷”“虚”“近”,处处扣住微雨的特点,一丝不苟。
这首诗体物传神,刻画入微,虚处着笔,雨中有人。朦胧,迷离,似愁绪,可意会不可言传。全诗不着一个雨字,只是借助周遭相关的事物以及人的主观感受来表现微雨的形态,却是很成功的。
《西游记》第九回,书中写道长安城外泾河岸边有两个贤人,一位是渔翁张稍,一位是樵夫李定。一日,他们在长安城里卖了鱼和柴,便进入酒馆之中吃了个半醉,徐步而归。二人以对诗的形式,夸赞渔樵生涯。这首词,是他们对诗的第七首,是渔翁张稍所唱。
这首词的上片四句,作者以白描的手法描绘出了一副月夜江天的优美画面。红色的蓼花,黄色的芦叶,辉映着月光,沐浴着江风,江水中的星星闪闪烁烁,营造了一种清幽、辽阔的意境,而且富有碧感。词的下片四句,则是描述了渔人撒网,垂钓的乐趣,得到鱼后便烹煮起来,味道特别鲜美。有鲜鱼,有从酒馆里带回来的美酒,便可以笑傲江湖,游戏人生,浮云富贵,粪土王侯了。这首词上片重在写景,下片重在抒情,给人以一种潇洒出尘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