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这是一首轻快活泼的短歌。起句以悠扬的歌声,抓住读者的听觉,先声夺人,引出明丽的画面:斜日半江红。斜日正是落日,落日的晚霞洒在江面上,碧绿的江水出现了“半江瑟瑟半江红”(白居易诗)的瑰丽画面。接着词人又以“柔绿的竹篙”和“黄梅细雨”点缀画面,夕阳之下,细雨,江水新涨,着一“添”字,使人似乎看到竹篙吃水加深,使撑船之人更需奋力,情绪渐渐高涨,推出词中的主人公:穿着淡黄衣衫撑篙的舟子。他那随藕丝般微风飘动的黄色衣衫,不仅给画面增添了新的色彩,也给画面增添了生气。“藕丝风”三字把无形之风写得富有质感,“藕”字透出柔和粉嫩的色彩,造成优美的视觉效果。最后,以“家在五湖东”收尾。这是舟子的家乡,也是词人的家乡太仓的所在地,轻描淡写的陈述句式,却有十分丰富的意蕴,首先是说明家乡之所在,其次点《忆江南》之题,洋溢着舟子,也是词人对家乡的热爱。
全词写景如画,色彩和谐,折射出词人心灵的平静。境界的开阔和景物的明丽,又透露了他强烈的思乡之情。摹景抒情,诗中有画,表现了诗与画的同步造诣和审美情趣,达到了唐代诗人“诗中画趣”的优美境界。
考场失意,千百年来就是读书人心中永远的伤痛,无数士人在仕进之旅中尝尽辛酸。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将这种情绪诉诸笔端。常建的《落第长安》和无名氏的《杂诗》就充分刻画了金榜无名的失望和痛苦,无颜归家的无奈与悲伤。
隋唐以后,科举考试成了大多数封建士子的唯一仕进之路。由于进士科的地位重要,中不中进士往往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诗人杜甫由于屡试不第,所以终生潦倒;章孝标落第后,有一首归燕诗:“旧梁危巢泥已落,今年碍向社前飞。连云大厦无栖处,更望谁家门户飞。”反映了落第举子凄凉徬徨的心态。然而常建的这首诗不同,整个情绪是高亢的,表达了诗人发愤雪耻的决心,反映了开元盛世那蓬勃向上的时代气息。
“家园好在尚留秦”的意思是:我的家园依旧还在长安附近的秦地。这突兀其来的起句,分明是在回答别人的疑问,人们都知道,进士科竞争十分激烈,绝大多数应试者要被淘汰,那些天南地北、远离家乡的落第者中,肯定有一大部分举子客居长安,以待明年再试的。杜甫为求功名就是困守长安十年的。但是对于家在秦地的常建来说,滞留长安显得不合情理,可能会有外地的举子向他发出了疑问:你大概迁徙到外地了吧。为什么不回家呢?所以诗人起句就先回答这一个问题,接下来再作解释。
二、三两句写落第后的心理活动。古人说“知耻近乎勇”。“耻”字表现了诗人承认失败、不甘心失败的巨大勇气。第三句的“笑”有歧义,有人解为嘲笑,意谓“托言莺花笑人”。但这样的话,结句就纯属消极躲避了。其实莺花笑是莺啼花开的意思。初唐岑羲有“花笑莺歌迎帝辇,云披日霁俯皇川”的诗句。莺花是春日里可供赏玩的代表景物,与结句“春”呼应。古人说:“一年之计在于春”。诗人是说唯恐碰上故里莺花烂漫的春光,因为它容易触起往日的游兴而蹉跎岁月,进而会造成再试不第的尴尬局面,故尔主动回避。这是由“耻”转生的危机感、恐惧心。
在这两重心理活动的基础上,才有结句的决心:家在思耻而不返,“且在长安度一春”。可想而知,这一春是客居求静、闭门苦读的一春。有道是:有志者事竟成,常建终于进士及第,如愿以偿。失败是成功之母;结合常建生平理解这首诗,似乎可以领悟到一些人生的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