蜉蝣是一种渺小的昆虫,生长于水泽地带。幼虫期稍长,个别种类有活到二三年的。但化为成虫,即不饮不食,在空中飞舞交配,完成其物种的延续后便结束生命,一般都是朝生暮死。蜉蝣又是漂亮的小虫。它身体软弱,有一对相对其身体而言显得很大、完全是透明的翅膀,还有两条长长的尾须,飘舞在空中时,那姿态是纤巧而动人的。而且,蜉蝣喜欢在日落时分成群飞舞,繁殖盛时,死后坠落地面,能积成一厚层。因而,这小东西的死,会引人瞩目,乃至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二千多年前,敏感的诗人借这朝生暮死的小虫写出了脆弱的人生在消亡前的短暂美丽和对于终须面临的消亡的困惑。
说起来,是“人生百年”——或者往少说,通常也有几十年。但相比于人对生命的贪恋程度,这远远是不够的。而且,人作为自觉的生物,在其生存过程中就意识到死的阴影,于是人生短暂之感愈益强烈。当然,活着是美好的,而且人与其他一切生物不同,他们懂得以人的方式来装饰自己,懂得追求美的姿态。然而放在死亡的阴影下来看,短暂生命的装饰与姿态,实也是最大的无奈与最大的哀伤。于是,蜉蝣的朝生暮死的生命过程,它的弱小、美丽,以及它对自己鲜明的羽翼、鲜洁的容貌的炫耀,被诗人提取出来描画成人的上述生存状态的象征。
此诗开篇即以“蜉蝣之羽”为比,这个小生命的翅膀,像一件华美的衣裳那样艳丽多彩。但这种美丽来之不易,且只有一天的美丽,宛如昙花一现。诗人见此情景生发感慨。一种珍惜生命、把握现在的紧迫感油然而生。第二章意思大致相同。第三章,描述蜉蝣的初生,刚刚破土而出的时候,麻衣如雪,那薄如麻丝的翅羽好像初雪一样洁白柔嫩。但它很快就飞翔起来,尽情挥舞生命的光采。相比之下,人当然要学习蜉蝣精神,生之光华,死之绚烂。
这诗的内容简单,结构更是单纯,却有很强的表现力。变化不多的诗句经过三个层次的反复以后给人的感染是浓重的:蜉蝣翅膀的小小美丽经这样处理,便有了一种不真实的艳光,那小虫的一生竟带上了铺张的华丽;但因这种描写之间相隔着对人生忧伤的深深感喟,所以对美的赞叹描画始终伴随着对消亡的无奈,那种昙花一现、浮生如梦的感觉就分外强烈。
这诗的情调自然是有点消沉的。但人一旦追问自己:“你是谁?你往哪里去?”深入骨髓的忧伤根本上是无法避免的。特别是在缺乏强有力的宗教的古代中国,由于不能对生死的问题给出令人心安的解答,人心格外容易被忧伤笼罩。但从另一个角度说,对死的忧伤、困惑、追问,归根结蒂是表现着对生的眷恋,这也是人心中最自然的要求。阮籍《咏怀诗》之七十一,写木槿花、蟋蟀、蟪蛄、蜉蝣这一系列短寿的生物在世间各自发出声音和光色,感叹说:“生命几何时,慷慨各努力。”但这也就是世界的基本面目。
一天,诗人骑着马在东流的驿道上行进。只见四周山高林密,绿色屏障连绵起伏,初升的太阳被遮得严严实实。直到早饭时分,依然雾气迷蒙。诗人策马走过两所邮舍(宋代的邮舍彼此相隔十至二十里)之后,路边的人家才相继打开竹编的门。渐渐地,一切都苏醒了,活闹了。路边的冬青树散发出缕缕清香,惹得野蜂成群而来,上下飞舞;园里的春荞麦有的已经结实,馋嘴的山雀不时前来啄食。置身子这个宁谧幽静而又生机勃发的环境里,倍感身心酣畅,真是难得的享受。诗人转而想到明天就要乘船离去,大江滚滚,天风吹衣,自是气势非凡,然而,“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离开自己的家乡兴国愈来愈远,离开自己熟悉依恋的山区景物愈来愈远,那孤凄惆怅的情怀便会与日俱增。诗的末联语极豪放,但结句“万里天风吹客衣”,着“客”字,顿呈回环跌宕之势,隐隐透露出游子的哀伤,与前六句意脉相连,浑然一体。
朴素、真切是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开头从山区的常态落笔,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但读来倍感亲切,有如身临其境。原因之一是:它真实地展示了山区早晨(严格地说是上午大部分时间)所特有的环境气氛,不加修饰而境界顿出。原因之二是:诗人善于用虚字勾连烘托,使之前后关照,而又承转自然,不着痕迹。如次旬的“且”字除强调雾露稠密,久不消散这一山区特有的景象外,还和第三句的“已”、第四句的“渐”相互映照,起了浓化情境、突出题旨的作用。
作者王质常以苏轼自况,他的诗放旷不羁,也确乎有点苏轼的气派。以这首为例,脚韵全然合律(除首句押“支”韵,余皆押“微”韵。宋人诗首句常邻韵通押,故不可视为出韵),中间两联对仗也很考究,当是律诗无疑。但平仄的安排不合律处甚多,如首句第二字“高”,四句第二字“家”,当用仄声处却用了平声,纯是拗体,读来自有一种挺拔瘦硬之感,与情韵悠长的唐调不同。
前三联都是描述“东流道中”景物的笔墨,没有大的起伏跳荡,末联落笔于时空的现场之外,风波突起,境界大异。诗人借助于自己的联想能力和腾挪功夫,使作品显得豪气横生,充分体现了宋诗风格。
这首诗叙写流落异域,思念乡国的悲愤感情。通篇用典,目的是借历史人物的故事来说明自已远离父母之邦的梁朝而被羁留在北方做官,实在不是自己的本意,而是无可奈何,他对于有恩于他的梁主是耿耿不忘的。
诗文开篇说:楚国的人材被晋国重用,秦国的臣子戴上了赵国君王的桂冠。毁坏了离宫才迎接子产入晋,羁旅的陈完被齐国优礼接待。这两句是说自已在北方受到北周诸帝的重视和优待。
黎侯寄寓在卫国不是自己的安居之地,重耳想要安居在齐国偏偏不能安居。上二句是说自己被留于北方是出于不得已。
孔子因为要远离鲁国而悲伤拭泪,韩国被秦所破,张良想起自已的先人是韩国五代的宰相,因而以全部家财求客刺杀秦王。庾信与其父肩吾均曾仕梁,深念旧恩,故以张良五世相韩为比。
只有那阮籍驾着车子走路,遇到没有路径可通就痛哭而返,才知道我的处境的艰难。
《啄木诗》是一首咏物抒情的小诗,诗表面上是写啄木鸟,实质上是以啄木鸟喻诗人自己,通过写啄木鸟与世无争的高洁品德,表现出诗人的清高自守、无求宠幸的独立人格,啄木鸟的生活其实也是诗人淡泊自律生活的写照。
古人认为啄木鸟是一种很丑陋的益鸟,诗人拿啄木鸟自比,暗示自己远离宫闱中的明争暗斗,只为自己心中的志向而努力的决心。“性清者荣,性浊者辱”,这种标举清高的口吻,很有几分哲理的味道,其中含有对自己清高品性的自信,又有对其他嫔妃只知道追逐荣华富贵的鄙视。人生最可宝贵的是要有坚定的信念,高尚的情操,而此诗正反映出她的心灵充溢着对生命的愉悦、达观,给人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
这首诗朴素自然,毫无雕琢的痕迹,流露出一种清新自然之美。这和西晋趋于绮糜繁缛、过分雕琢的文风迥然不同。左棻的诗歌毫无雕饰的痕迹,在她的现实生活中,精神的漫游是“书诗”与“文词”,幻化在文章中的是朴质自然而潜含伤悲的感情,只将情愫平叙出而自有震撼人心的效力。《啄木诗》就是如此。
唐人朱庆余也有一首咏啄木鸟的诗《啄木儿》,诗是这样写的:“丁丁向晚急还稀,啄遍庭榆未肯归。终日于君除害,莫嫌无事不频飞。”同样是咏啄木鸟,由于各自心境不同,诗的格调也就差别很大。跟朱庆余的《啄木儿》相比,左棻的《啄木诗》,以啄木鸟自喻,表现自己于世无争的高洁品质,读后让人感到干净自然,给人一种精神的超脱。
这首《啄木诗》受到后人很高的评价。清人陈沆《诗比兴笺》卷二引傅玄《啄木诗》:“啄木髙翔鸣喈喈,飘摇林薄着桑槐。缏缘树间啄如锥,嘤喔嘤喔声正悲。专为万物作倡俳。当此之时,乐不可回。”后笺注曰:“刺小人也。”然后引左棻《啄木诗》与之对比,谓左棻是用啄木鸟“以之自况,与此正反,故诗之取兴,无有定义”。清人冒春荣《葚原诗说》卷四将左棻此诗作为魏晋时期四言诗的代表作,与郭璞的《赠温峤》、陶渊明的《时运》《荣木》《归鸟》《劝农》诸诗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