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桑已在渺茫中,家在扶桑东更东”,说敬龙此番归国,行程辽远,里程不易概指。虽然《梁书·扶桑国传》说过“扶桑在大汉国东二万余里”,后来沿用为日本的代称,若写诗也是这样指实,便缺少意趣。诗人采用“扶桑”这个名字,其意则指古代神话传说东方“日所出处”的神木扶桑,其境已渺茫难寻;这还不够,下面紧接着说敬龙的家乡还在扶桑的东头再东头。说“扶桑”似有边际,“东更东”又没有了边际;不能定指,则其“远”的意味更可寻思。首句“已在”是给次句奠基,次句“更在”才是意之所注处。说“扶桑”已暗藏“东”字,又加上“东更东”,再三叠用两明一暗的“东”字,把敬龙的家乡所在地写得那样远不可即,又神秘,又惹人向慕。那边毕竟是朋友的家乡,而且他正要扬帆归去,为此送行赠诗,不便作留难意、惜别情、愁苦语,把这些意思藏在诗句的背后,于是下文转入祝友人行程一帆风顺的话头。
“此去与师谁共到?一船明月一帆风。”船行大海中,最怕横风暴雨,大雾迷航。过去遣唐使乘坐的大船,常因风暴在海上漂流,甚至失事;能够到达的也往往要在数十日或者数月的艰苦航程之后。这些往事传闻,韦庄是心知的,所以就此起意,祝朋友此行顺利。用一个“到”字,先祝他平安抵达家乡;“明月”示晴,排除雾雨;“帆风”谓顺,勿起狂飚──行程中不生灾障。“谁”字先垫出“与师共到”之人,由下句的朗月、顺风再为挑明,并使“风”、“月”得“谁”字而人格化了。“共”字,一方面捏合“风”、“月”与“师”三者,连同“船”在一起,逗出海行中美妙之景、舒畅之情;另一方面,又结合“到”字,说“共到”,使顺风朗月的好景贯彻全程,陪同直抵家乡。两句十四个字,浑然一体,表达了良好的祝愿与诚挚的友情,饶有诗意。
诗人如此祝愿,也并非仅仅由于主观愿望,故作安慰语。它是有客观事实作基础的,这就是晚唐时日本与中国之间,海上航行相对地便利与安全的事实。它印入了诗人心底,写出来自然而然就是这样的诗句。
此诗作于升之宫学秩满之时,在绍兴二十一、二年间,时陆游居山阴。
钱仲联详注仲高身世,大略云:仲高,陆游从兄陆升之也。绍兴十八年(戊辰)进士,其人阿附秦桧,谄事桧党两浙转运使兼临安知府曹泳。泳为政凶酷,缙绅畏之如鬼蜮。时升之为右通直郎,与右承务郎李孟坚亲善。孟坚之父光私撰国史,语涉朝政,或多讪谤褒贬。孟坚以秘事告之,升之发之以告泳,泳检举於朝,光故得罪。後桧死,泳被贬窜新州,升之坐为秦党亦被黜。“临分出苦语,不敢计从违”一句,深有规劝之意。
此诗直白忧碍,意思不必过多解释,仲高时往投丞相秦桧门下,故陆游在此诗中予以规儆。“道义忧今古,功名有是非”,道义是不分古今的,但凡稍有智识、操守的人都应遵守,然而功名却很难说了。当逢有道之世,求取功名而不悖于道义,或说功名与道义体现为一致性时,自当努力追取。这正是儒家传统的积极用世思想。历数中国古代士人,但凡事业有成者莫不类此,国旺家兴,名垂后世,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统统实现。但这样的世道,泱泱中华、上下五千载也只是凤毛麟角,因此多是一种理想状态。而遭逢乱世,帝王昏聩、奸佞当道,功名与道义则体现为对立的关系,这在漫长的中华历史中则是一种常态。士人往往有两类选择:一是舍道义而就功名。陆仲高年轻时正是走了这样一条路。绍兴二十年(1150),陆仲高任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之后阿附秦桧,以告发秦桧政敌李光作私史事(仲高为李光侄婿),擢大宗正丞。显然这样的一种选择很为时人所不耻,陆游在此诗中也正是劝他不如请求退职。另一种选择是坚决维护道义,至少是维护心中的道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