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贬居永州时,寄住在永州城南潇水东岸的龙兴寺。元和五年,搬迁至潇水西岸愚溪侧畔,并在此构筑家园,过着“甘终为永州民”的定居生活。当时,古城在潇水东岸,潇水以西的愚溪自然称为“郊”。在此“郊居”的五年时间,诗人写作了大量的山水诗。《郊居岁暮》就是其中一首,写于元和十年冬。
这首诗共八句,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怀。诗的首联和颔联,不仅点明了时间、地点,作者还用极富岭南色彩的景物勾画了一幅岭南所特有的风情画。永州属古楚地,也被称为“南蛮之乡”。这里缺乏开发,民风淳朴。宗元所居之地,背倚山峦,面临溪水,乔榛遍野,“蝮虺”出没,与诗人任职京师时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繁荣都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诗的颔联以“野”字极为精炼地概括出“郊居”之地的景物特色。山峦连绵、溪水淙淙是“野”,人烟稀少、南蛮风气是“野”,樵夫担柴、唱歌抒怀是“野”,烧榛种田、庭院空寂是“野”。在诗人的笔下,“野”味十足,“野”趣横生。诗人囚居永州已近十年,仿佛已读懂了背负的“山郭”,烧荒残留的余木,踏歌归来的樵夫,离群索居的自己。在这幅极富“野”味的画面中,不仅有冷峻峭拔的景物,还有热情淳厚的樵夫,更有空坐庭院的诗人。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画中有人。人、诗、画共为一体,景、人、情浑然天成。
诗的后四句在前四句写景的基础上抒发诗人既悠然自得又感物伤怀的矛盾心绪。诗的颈联阐明了摆脱现实、寄情山水的悠然情怀。就这两句而言,前句是因,后句是果。既然贬居远地,远离世上的纷争,且近年关,又自然放开胸怀寄情于山水。但现实却使诗人不能回避,悠悠往事又忆上心头。其中苦味,常人很难明白。所以,诗人在尾联中抒发了自己想“为”却不能“为”,一切都成“今与昨”的忧怨感愤。
此诗作于元和十年,属柳宗元贬永末期的作品。这时的柳宗元,怨忧穷戚,失望至极,心中苦味无以倾诉,只有写作诗文抒发怨怒、愁苦的情怀。这首诗无论是写景还是抒情,都表现了这种苦味:诗的前两句以“屏居”始、以“离索”终,囚居之苦跃然纸上;樵夫能悠然唱歌,轻松愉悦,而诗人却只能“默默”细想、苦苦思索,这又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诗人不能“兴尧舜、孔子之道,利安元元为务”之苦得以尽情倾吐;年关已近,贬居近十年,自己已近“迟暮”,但“例召”却杳无音讯,空怀大志而不能施展之苦呼之欲出;背山面水,幽静怡人,本应怡然自得,而诗人却如负重荷,惊魂落魄,压抑之苦不言自明。
全诗围绕“野”字描摹物象,抒发了诗人“徒成今与昨”的忧愁感伤的情怀。诗人在描摹物象时强作欢颜,以为如此就可摆脱现实的烦忧,愈是这样,诗人就愈痛苦,诗中透出的苦味就越浓烈。
中心论点即篇首两句。孟子提出三个概念:天时、地利、人和,并将这三者加以比较,层层推进。
第一段作者提出中心论点用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相互比较组成。用两个“不如”强调了“人和”的重要性,同时反映孟子所说的“仁政”。三者之间的比较,实质上是重在前者与后者的比较,强调指出各种客观及诸多因素在战争中都比不上人的主观条件及“人和”的因素,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在比较中立论,给人的印象极其深刻。句式相同,语气十分肯定,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第二段,论证“天时地利人和”。以设置占天时者不能攻破占地利者为例,比较“天时”于“地利”的重要。“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说明城小而难守;“环而攻之”说明攻城者攻势强大,占有战斗的主动权;“而不胜”说明攻方失败。战斗会以弱者胜、强者败告终,作者认为攻防之所以敢大军压境,是因为在“天时”上占了优势,但守方可凭借“地利”进行抵抗;攻方久攻不下,军心涣散,必然失败。这样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天时不如地利”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第三段,论证“地利不如人和”。以拥有良好的地理条件而终不能守为例,比较“地利”与“人和”的轻重。“城高”、“池深”、“兵革坚利”、“米粟多”指明了守方具有优越的“地利”条件,本可以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但结果却“委而去之”,原因就在于内部不“和”,有好条件也发挥不了作用,反被虽无“地利”而有“人和”的攻者战胜,这就有力地说明了“地利不如人和”的道理。
以上三段,论证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这一观点。最后段的作用是在前三段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阐发,将论点的范围由战争推及到治国,从而全面体现孟子的政治主张,使文章更具有普遍意义。其次,“得道”实际上也可理解为“得人心”,即“人和”。(得道的意思为施行仁政)得人心者,人心归顺,所到披靡,失人心者,人心相悖,不攻自溃。因而,最后一段绝非多余的闲笔。
文章脉络清晰,结构严谨,气势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