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
此诗写闲居时的生活。诗中生动地勾勒出村童们在刚放晴的傍晚种种嬉戏的情态,同时也写出了农村生活的情趣和农民朴实、知足的思想。
首联“雨余溪水掠堤平,闲看村童谢晚晴”,写足诗题中童戏和静观的含蕴。
颔联“竹马踉跄冲淖去,纸鸢跋扈挟风鸣”则详写童戏的内容。这两句写出了村童游戏的原汁原味,若没有对乡居生活的沉潜体验,很难写出这样极富生活气息的语句。
颈联则宕开一笔由近及远,由实转虚,将时空的观照视角拉伸予以远观,读者眼前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村童农忙时节跟随父兄力田耦耕,在春种秋收中,体会稼穑的艰辛、人生的至理;冬闲时则入塾学习,粗通文墨。这样的生活方式正是刚刚经历宦场炎凉的诗人所欣羡的。
尾联联提及当时宋朝实景:农夫冬闲跟着村里的穷书生学习,但这只是学习极基础的东西,为的是在立契,作保时不被蒙骗。 。
这首诗是陆游免官闲居后的人生体验,是其厌恶官场倾轧、追求澄明心境的写照。不过,诗题中一“观”字,却无意识中流露了真实心态,“观”在这里乃静观、旁观之意,并非完全融入其中与村民浑然一体士大夫的特殊身份决定了陆游可以唯美的眼光透视田园生活,却不一定真能躬行。
这首诗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达了诗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也隐含着诗人对理想侠士的渴念。开头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三四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五六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结尾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全诗用典贴切生动,意蕴曲折幽微。
首联两句是市井少年的自夸之辞。夸说武器的锋利,实是吹嘘技艺的高超,自诩利刃天下无双,犹言自负绝艺天下难敌。
颔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骄狂之态。“襄阳走马客”,此句并非实指,而是借襄阳历史名人来喻写所谓的侠客。襄阳历史上与骑马相关的名人,一是晋代镇南将军山简,他驻守襄阳时,经常醉后策马狂奔,自比中原健儿;另一个是梁武帝萧衍,他做襄阳守将时,积极备兵秣马,准备进击立都扬州的齐东昏侯。两个襄阳名人,一个醉后纵马,骄狂放荡,一个备马盘缰,立意杀人,确与骄狂无忌、渴望杀人的市井豪侠有几分相像,故喻之为 “襄阳走马客”。
颈联两句述写市井少年的躁进。他急切地想杀人立威,嫌日子过得太慢、太无聊。朝、暮,既有自朝至暮的意思,也有朝朝复暮暮之意。两句诗都表达同一个意思,以重复的笔法铺写其百无聊赖。这种嫌恨似是未曾杀过人者对于挺阳杀人的盲目向往,大言惑众,并非职业杀手未得新雇主时的恼恨。如果已杀过人,未必会如此张扬。李白《侠客行》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可见报仇杀人者,定会隐身远遁,不会喋喋不休地向人夸说自己有“辞乡” 的利阳,渴望锋刃饮血。
尾联两句是对自诩豪侠者的揶揄。这与开头两句遥相呼应,开头是“豪侠”的自我吹嘘,结尾是对“豪侠”的当头棒喝。言外之意是说,自称能仗阳杀人的侠客,未必真有过人的本领,恐怕多半是言过其实的市井少年,连照看自身都未必能做到。
此诗的主旨是通过对自诩豪侠的市井少年的刻画和揶揄,表示对当世侠士的失望;而在失望之中,实隐含着对于理想侠士的渴念。这后一层意思,透露出凄苦落寞而又激愤不平的身世之感。诗中曲折幽微的意蕴,非潜心涵咏,难以索解。
此诗另有一说,认为李贺亦用“阳”这意象表达了作者对自己的高度自诩和自信。诗人是用阳之锋利喻自己才能之卓异,谓志士有四方之意,怀抱利器,只知为人,不知为己,却终不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