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此文与《送石处士序》为姐妹篇,事件与人物均相关涉,然而在写法上却有所变化,所以有相得益彰之美。例如前文体势自然,而本文则颇有造奇的文势。文章开头的一段譬喻,说“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用来比喻“大夫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焉”。但却不紧接着说出来,而是先论述“马群遂空”的原因来比喻乌公搜罗东都贤士的情况。作者在文中既设奇喻,又在正文中反复议论以求其合,显得煞有介事,将本是韩愈个人的一个想法写成似颠扑不破的真理。为此,论其章法,该文比《送石处士序》那篇文章要显得曲折离奇。此外,该篇的立意要比前一篇单纯一些,无非是变着法儿赞扬温、石二人。以伯乐喻乌公,是为了赞扬温、石;极说温、石一去,东都政府和士群无所依恃,也是为了赞扬温、石。看来似乎说得过分了,但作者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在强调人才的可贵,提醒朝廷要高度重视人才。
该文与《马说》同是宣扬重用人才的文章。然而写法自有不同。作者在本文中匠心独运,用“伯乐一过冀北之野,而马群遂空”比喻“大乌公一镇河阳,而东都处士之庐无人”,赞颂乌重胤慧眼识贤、善于荐拔人才;又用“私怨于尽取”反衬乌公“为天子得文武士于幕下”的难得可贵,石处士和温处士隐居在洛阳一带,韩愈与他们的关系密切,都是好朋友。石处士因大义而征召,温处士也因大义应聘出仕。这篇文章就是在送温处士时写的。文章赞扬了温处士出众的才能和乌大夫善于识人、用人的德才,作者惜别了两个老朋友,心里难过。但更希望人尽其才,他们都能得到任用,表达了为朝廷得到人才而欣慰以及自己失友的惋惜心情。
文章用比喻与反衬,从“空”字引出“怨”字,而这“怨”比正面的“颂”乌公识才更具有力量。所以,本文笔法巧妙,渲染得当。
“笛声三弄,梅心惊破,多少春情意。”以汉代横吹曲中的《梅花落》照应咏梅的命题,让人联想到园中的梅花,好像一声笛曲,催绽万树梅花,带来春天的消息。然“梅心惊破”一语更奇,不仅说明词人语言的运用上有所发展,而且显示出她感情上曾被激起一刹那的波澜,然而意思很含蓄。闻笛怀人,因梅思春,她词中是不止一次用过。这是一歇拍,词从这一句开始自然地过渡到下片,上片主要写自己的凄冷孤苦,下片则着重写对爱侣赵明诚的思念。
下阕正面抒写悼亡之情,词境由晴而雨,跌宕之中意脉相续。“小风”句,将外境与内境融为一体。门外细雨潇潇,下个不停;门内伊人枯坐,泪下千行。以雨催泪,以雨衬泪,写感情的变化,层次鲜明,步步开掘,愈写愈深刻;但为什么“无佳思”,为什么“情怀如水”和泪下千行,却没有言明。直至“吹箫人去玉楼空,肠断与谁同倚”,才点明怀念丈夫的主旨。“吹箫人去”用的是秦穆公女弄玉与其夫箫史的典故,见《列仙传》。这里的“吹箫人”是说箫史,比拟赵明诚。明诚既逝,人去楼空,纵有梅花好景,又有谁与她倚阑同赏呢?词人回想当年循城远览,踏雪寻梅的情景,心中不由怆然感伤。
结尾三句化用陆凯赠梅与范晔的故事,表达了深重的哀思。陆凯当年思念远长安的友人范晔,曾折下梅花赋诗以赠。可是词人今天折下梅花,找遍人间天上,四处茫茫,没有一人可供寄赠。其中“人间天上”一语,写尽了寻觅苦:“没个人堪寄”,写尽了怅然若失之伤。全词至此,戛然而止,而一曲哀音,却缭绕不绝。
这首词妙在化用典故,婉若已出;咏梅悼亡,浑然一体;口语入词,以俗写雅,独树一枝。
该诗借用西汉文帝时缇萦上书的事迹,表达了对诸子不肖使自己受到牵累的哀伤与无奈, 同时也流露出能够因圣主明君发动恻隐之心而获得宽宥的微茫期许。该诗叙事凝练,语言质朴;全诗中遣字用韵融入声韵理论,偶句押韵,一韵到底,全押平声。该用韵方式为后人写古诗效法,也接近唐律诗用韵方式。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首两句,是第一部分。简短捷说。追叙肉刑起始,以引出太仓令将受肉刑一事。这两句,类似全诗的“引子”,却暗含着对肉刑的谴责。意思是说,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的仁德之治,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被淡薄了,后来就使用起了肉刑。赞“三王”之道用“德”,那么“用肉刑”者自是不德。作者对残暴肉刑的谴责,对仁德之政的向往,就尽在这两句中了。
由“太仓令有罪”至“恻然感至情”,是第二部分。这部分是叙述缇萦之父获罪,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的历史故事。
在这部分中,诗人先用四句,来写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将被递解长安受刑,以及他自恨没有男儿,到危急之时深感孤独无援的悲痛。再用四句,来写幼女缇萦伤于父亲“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指危急时无可用之人)”的话,伤于父亲的命运,想到古歌《鸡鸣》中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的诗句,于是随父至京,“诣阙下(即到宫阙之下)”上书朝廷,“愿入苍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接下来两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是渲染缇萦的为父心忧和上书之言,足以使天地折裂,晨风为之传颂。其悲壮之言行,足以感天动地。果然,连皇帝也被感动了。这两部分的末两句,“圣汉孝文帝,侧然感至情”,就是写汉文帝被他那孝父至情所感动,顿生恻隐怜悯之情。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苍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竟敢伏阙上书,甘愿没苍为婢以赎父罪,并且希望废止肉刑而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情可悯,其见甚明,其行亦悲壮矣。
因而,诗人在最后一部分,用两句,将她的言行与男子作比道:“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以“百男”与一女作比,本苍已见出高下之势:百男竟“不如”一女,则更见出此女子的不同凡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强比,将他对这奇女子的敬佩和盛赞之情,以及对“百男”的轻蔑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该诗有两点需要说及。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班固能以“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态度,来歌颂一个奇女子,已属难能可贵。二是,此诗虽仅老实叙事,缺乏文采和形象性,但它毕竟是有文献可考的第一首文人五言诗,那种初学者的质朴和幼稚是情有可原的,而作者那种敢于实践新诗体的精神,也是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