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首联:“七国三边未到忧,十三身袭富平侯。”“七国”喻藩镇割据叛乱,“三边”指边患,“未到忧”即未知忧。指出其不知国家忧患为何物,次句再点醒“十三”袭位,这就有力地显示出童昏无知与身居尊位的尖锐矛盾。如果先说少年袭位,再说不恤国事,内容虽完全相同,却平直无奇,突现不出上述矛盾。这种着意作势的写法与作者所要突出强调的意旨密切相关。
颔联:“不收金弹抛林外,却惜银床在井头。”写少侯的豪侈游乐。“不收金弹”用韩嫣事,典出《西京杂记》。上句说他只求玩得尽兴,贵重的金弹可以任其抛于林外,不去拾取。可见他的豪侈。下句则又写他对放在井上未必贵重的辘轳架(即所谓“银床”,其实不一定用银作成)倒颇有几分爱惜。这就从鲜明对照中写出了他的无知。黄彻说:“二句曲尽贵公子憨态。”这确是很符合对象特点的传神描写,讽刺中流露出耐人寻味的幽默。
颈联:“彩树转灯珠错落,绣檀回枕玉雕锼。”续写其室内陈设的华侈。“彩树”指华丽的灯柱,“绣檀”指精美的檀枕。锼,是刻镂的意思。两句意谓:华丽的灯柱上环绕着层层灯烛,像明珠交相辉耀;檀木的枕头回环镂空,就象精美的玉雕。上一联在“不收”、“却惜”之中还可以感到作者的讽刺揶揄之意,这一联则纯用客观描写,讽刺之意全寓言外。“灯”、“枕”暗渡到尾联,针线细密,不着痕迹。
尾联:“当关不报侵晨客,新得佳人字莫愁。”是说,守门人不给清晨到来的客人通报,因为少侯新得了一位佳人名叫莫愁。莫愁,传为洛阳人,嫁卢家为妇。这里特借“莫愁”的字面关合首句“未到忧”,以讽刺少侯沉湎女色,不忧国事;言外又暗讽其有愁而不知愁,势必带来更大的忧愁;今日的“莫愁”,即孕育着将来的深愁。诗人的这种思想感情倾向,不直接说出,而是自然融合在貌似不动声色的客观叙述之中,尖刻冷峭,耐人寻味。
此诗塑造了一个荒淫奢侈、醉生梦死的贵族公子形象,把他不知内忧外患,只顾挥霍浪费,荒淫好色的丑恶行径同晚唐危机四伏的社会环境形成鲜明的对照,也暗示了让这种纨绔子弟身居高位,正是当时政治腐败的表现,是国运不振的重要根源。
清代注家徐逢源推断此诗系借讽唐敬宗,其说颇可信。因为所讽对象如为一般贵显少年,则他们所关心的本来就是声色狗马,责备他们不忧“七国三边”之事,未免无的放矢。必须是居其位当忧而不忧的,才以“未到忧”责之。所以首句即已暗露消息,所谓少侯,实即少帝。末句以“莫愁”暗讽其终将有愁,和《陈后宫》结句“天子正无愁”如出一辙,也暗示所讽者并非无知贵介,而是“无愁天子”一流。不过李商隐托古讽时、有特定讽刺对象的咏史诗,题目与内容往往若即若离,用事也古今驳杂,再说托古讽时之作,所托之“古”与所讽之“今”但求大体相似,不能一一相符。
沈亚之落第还家,李贺写诗进行宽慰,这本是一般性的应酬之作。但是由于诗人的切身之痛,对科举制的体察,所以发出愤激之词,痛斥主考官有眼无珠,在光天化日之下“掷置黄金解龙马”可谓是字字珠玑,铿锵有力。
此诗以七言歌行体写成,十六句三次换韵,形成四句一段的结构特征。
开头四句写沈亚之下第“出都”。因下第,怀才不遇,故曰“怨”。桃花千里红,固然写眼前景,亦以此反衬内心之悲。
次四句追写沈亚之初次应试入京的情景。五六二句极赞其“书”之精,诗意与“书不中第”相对应,以突现礼部选材之不公。七八二句谓沈亚之远涉烟波,怀“雄光宝矿”之才华,上献春卿。
再次四句写礼部官员在光天化日之下,不辨优劣,致使沈亚之下第,重入家门。这四句获得清人姚文夑的极度赞赏。
最后四句则寄予厚望,鼓励朋友振作精神他日再试。诗为送别之作,需要为落第之友着想,因而“携笈”二句表示出对朋友的深切关怀。
诗中“古人三走”的典故用得贴切自然,画龙点睛。诗人慨叹沈亚之下第,其实就是慨叹自己下第,他慰勉沈亚之,也有自慰之意。
“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说明在宗庙上奏乐的主体是瞽;而“设业设虡”、安置乐器的则当是担任瞽的辅佐的眡瞭。乐器则列举了应、田、鞉、磬、柷、圉、箫管,与《周礼·春官》所载“瞽蒙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基本相符,其中柷为起乐、圉(敔)为止乐之器,以首尾涵盖,表示这次演奏动用了全套乐器而“八音克谐”(《尚书·舜典》),“喤喤厥声,肃雝和鸣”,其音乐自然十分美妙。
周颂三十一篇都是乐诗,但直接描写奏乐场面的诗作惟《周颂·执竞》与此篇《周颂·有瞽》。《周颂·执竞》一诗,“钟鼓喤喤,磬筦将将,降福穰穰,降福简简”,虽也写了作乐,但也落实于祭祀降福的具体内容。惟有《周颂·有瞽》几乎纯写作乐,最后三句写到“先祖”“我客”,也是点出其“听”与“观”,仍归结到乐的本身,可见这乐便是《周颂·有瞽》所要表达的全部,而这乐所包含的意义,在场的人(周王与客)、王室祖先神灵都很明了,无须再加任何文字说明。因此,《周颂·有瞽》所写的作乐当为一种定期举行的仪式。《礼记·月令》:“季春之月……是月之末,择吉日,大合乐,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高亨《诗经今注》认为这即是《周颂·有瞽》所描写的作乐。从作乐的场面及其定期举行来看,大致两相符合,但也有不尽一致之处。其一,高氏说“大合乐于宗庙是把各种乐器会合一起奏给祖先听,为祖先开个盛大的音乐会”,而《礼记·月令》郑玄注则说“大合乐以助阳达物风化天下也,其礼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国以乡射礼代之”,目的一空泛、一具体;其二,高氏说“周王和群臣也来听”,《礼记·月令》则言天子率群臣往视,音乐会的主办者便有所不同了。另外,高氏说“据《礼记·月令》,每年三月举行一次”,《月令》原文是“季春之月”,按周历建子,以十一月为岁首,“季春之月”便不是“三月”了。可见要确指《有瞽》作乐是哪一种仪式,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周颂·有瞽》这一纯写作乐过程的诗篇,不仅表现了周王朝音乐成就的辉煌,而且也显示了周人“乐由天作”因而可以之沟通入神的虔诚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