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滁州刺史时,游览至滁州西涧,写下了这首诗情浓郁的小诗。此诗写的虽然是平常的景物,但经诗人的点染,却成了一幅意境幽深的有韵之画,还蕴含了诗人一种不在其位,不得其用的无奈与忧伤情怀,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怀才不遇的不平。
首二句写春景、爱幽草而轻黄鹂,以喻乐守节,而嫉高媚;后二句写带雨春潮之急,和水急舟横的景象,蕴含一种不在其位,不得其用的无可奈何之忧伤。全诗表露了恬淡的胸襟和忧伤之情怀。
诗写暮春景物。“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是说:诗人独喜爱涧边生长的幽草,上有黄莺在树阴深处啼鸣。这是清丽的色彩与动听的音乐交织成的幽雅景致。暮春之际,群芳已过,诗人闲行至涧,但见一片青草萋萋。这里幽草,深树,透出境界的幽冷,虽然不及百花妩媚娇艳,但它们那青翠欲滴的身姿,那自甘寂寞、不肯趋时悦人的风标,与作者好静的性格相契,自然而然地赢得了诗人的喜爱。这里,“独怜”二字,感情色彩至为浓郁,是诗人别有会心的感受。它表露了作者闲适恬淡的心境。王安石有“绿阴幽草胜花时”之句,写初夏之景,与此同一立意。首句,写静;次句,则写动。莺啼婉啭,在树丛深处间关滑动。莺啼似乎打破了刚才的沉寂和悠闲,其实在诗人静谧的心田荡起更深一层涟漪。次句前头着一“上”字,不仅仅是写客观景物的时空转移,重要的是写出了诗人随缘自适、怡然自得的开朗和豁达。
接下来两句侧重写荒津野渡之景。景物虽异,但仍然循此情愫作展衍:“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这两句是说:到傍晚时分,春潮上涨,春雨淅沥,西涧水势顿见湍急。郊野渡口,本来就荒凉冷漠,此刻愈发难觅人踪。只有空舟随波纵横。“春潮”与“雨”之间用“带”字,好像雨是随着潮水而来,把本不相属的两种事物紧紧连在了一起,而且用一“急”字写出了潮和雨的动态。结尾句。用“无人”一说明渡口的‘“野”。二句诗所描绘的情境,未免有些荒凉,但用一“自”字,却体现着悠闲和自得。韦应物为诗好用“自”字,“自”字皆可释为“自在”“自然”之意,含有“自我欣赏”、“自我怜爱”的意蕴。“野渡”句当作如是解。舍此,便与一二句相悖谬了。这两句以飞转流动之势,衬托闲淡宁静之景,可谓诗中有画,景中寓情。
这首诗中有无寄托,所托何意,历来争论不休。旧注以为这首诗有政治寄托,说是写“君子在下,小人在上之象”,蕴含一种不在其位,不得其用的无可奈何之忧伤,但过于穿凿附会,难以自圆其说。有人认为“此偶赋西涧之景,不必有所托意”。实则诗中流露的情绪若隐若显,开篇幽草、黄莺并提时,诗人用“独怜”的字眼,寓意显然,表露出诗人安贫守节,不高居媚时的胸襟,后两句在水急舟横的悠闲景象中,蕴含着一种不在位、不得其用的无奈、忧虑、悲伤的情怀。诗人以情写景,借景述意,写自己喜爱和不喜爱的景物,说自己合意和不合意的事情,而胸襟恬淡,情怀忧伤,便自然地流露出来。 这首诗表达作者对生活的热爱。
这首词是写与故人相别的情景,纯用白描的方法,从“极浦送别”写到帆影消失在“浪如雪”的碧江中,把去者和住者依依惜别的真挚感情,十分细腻地表现出来。王湘绮说孙词写“常语常景,自然风采”,这首词正体现了这一艺术特色。
词的上片,概括地写“故人相送”的地点和心情。原来“离棹逡巡欲动”的原因, 故人赶来相送,那无穷的离愁,不尽的祝愿,依依难舍的心情,都在这里得到了生动的体现。“去住心情知不共”一语,在结构上来说,既是上片的结句,又是下片的过渡。从传达手法上来说,它是语常而意新,语浅而意深,描绘了更为广阔、更为深邃的美的境界。在去者此时此刻不免有“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李白《送友人》)之感;而在住者则自然而然地要在内心里发出“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王维《山中送别》)的疑问。这句话写的常景常情,但它所包含的意义和韵味,大大地超出了它的语言框架,值得去思索和玩味。
下片十五前三句是铺叙宴别时的情景,是“故人相送”的具体描绘。后三句是写住者伫立凝望的神情,是依依惜别的形象刻画。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情和景,而词人却把它写得别有风采。故人举行丰盛的惜别宴会,捧着满杯的酒,向去者表示美好的祝愿。然而别易会难,聚少离多,在这“连理分枝鸾失伴,又是一场离散” (孙光宪《清平乐》)的时候,那穿着绮罗的美人,必会“歌袖半遮眉黛惨,泪珠旋滴衣襟”(孙光宪《何满子》)。那奏着丝管的美人,必会发出“轻别离,甘抛掷,江上满帆风疾” (《谒金门》)的感叹。这一个“愁”字,一个“咽”字,把住者黯然销魂的心情形象地表现出来。“回别,帆影灭,江浪如雪”,是以景语总结全词,一句一韵,一韵一顿。他那伫立极浦,目送征帆,一直看到帆影消失在浩渺的烟波之中,但江上的浪涛卷起千堆雪,而他还在伫立凝思,种种神情心事,婉曲传出。这情景很像李白《金乡送韦八之西京》的“望望不见君,连山起烟雾”和《送孟浩然之广陵》的“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的诗句。他们都是用同一机杼,构造出一个余味无穷的审美意境,都是不言情而情自见。不言愁而愁自深。不过李白写的是当时当地的真实生活,是实写;而作者在这里所写的是想象。是想到“挥手自兹去”以后,故人的一往情深,不忍离别,伫立极浦。如痴如醉的情状,是虚写。以实写虚,或者以虚写实,都是含蓄美最常见、最一般的表现手法。他写的现象是具体的,是有限的,但他辐射出来的内涵却是抽象的、无限的,耐人深思、耐人咀嚼的,因而具有更好的、感人的艺术魅力。吴梅认为“孟文(孙光宪)之沉郁处,可与后主并美。”又说:“俊逸语,亦孟文独有。”这首词的下片的沉郁,上片的俊逸,确实是不容易达到的艺术境界。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