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诗四章,艺术地再现了周宣王田猎时选择吉日祭祀马祖、野外田猎、满载而归宴饮群臣的整个过程。
第一章写打猎前的准备情况。古代天子打猎是如同祭祀、会盟、宴享一样庄重而神圣的大事,是尚武精神的一种表现,仪式非常隆重。因此,事先选择良辰吉日祭祀马祖、整治田车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程序。“升彼大阜,从其群丑”二句在这一章中是将然之辞,一切业已准备就绪,只等在正式打猎时登上大丘陵,追逐群兽。第二章写选择了良马正式出猎。祭祀马祖后的第三天是庚午日,依据占卜这天也是良辰吉日。选择了良马之后,周天子率领公卿来到打猎之地。那里群鹿聚集,虞人沿着漆、沮二水的岸边设围,将鹿群赶向天子守候的地方。第三章写随从驱赶群兽供天子射猎。眺望原野,广袤无垠,水草丰茂,野兽出入,三五成群,或跑或行。随从再次驱赶兽群供天子射猎取乐。第四章写天子射猎得胜返朝宴享群臣。随从将兽群赶到周天子的附近,周天子张弓挟矢,大显身手,一箭射中了一头猪,再一箭射中了一头野牛。表现出英姿勃发、勇武豪健的君主形象,实是对周宣王形象化的颂扬。打猎结束,猎获物很多,天子高高兴兴地用野味宴享群臣,全诗在欢快的气氛中结束。
此诗最明显的一个特点是,诗人按照事情的发展过程依次道来,有条不紊。另外,全诗大部分章节记叙田猎活动的准备过程以及随从驱赶野兽供天子射猎的情景,间及群兽的各种状态,以作烘托,具体写天子射猎只有四句:“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这种点面结合的写法,既叙述了田猎的过程,描写了田猎的场面,透露了轻松的气氛;更突出了天子的形象,增强了天子的威严,使全诗有很强的感染力。
思想意义
从全诗来看,这首诗即以松快的旷达之语,对世间的两类追求者予以嘲讽。
首先是吝啬聚财“惜费”者,生年不足百岁,却愚蠢到怀千岁忧,以“百年”、“千年”的荒谬对接,揭示那些活得吝啬的“惜费”者的可笑情态。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游”者,文中的“游”与后文所提到的“为乐当及苦”的“乐”都与常人理解的有异意,游及乐并不是那种酒池肉林,歌舞升平的放纵肉欲,是文人雅士的寄情山水,把酒言诗,忘却失意不得志之情殇的一种积极健康的享受生活之乐。这种乐也是建立在热爱生活基础之上,更是以旷达狂放之思,表现了人生毫无出路的痛苦。
只要看一看文人稍有出路的建安苦代,这种及苦行乐的吟叹,很快又为悯伤民生疾苦、及苦建功立业的慷慨之音所取代,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其实是对仰慕成仙者的嘲讽。但这种得遇神仙的期待,到了苦闷的汉末,也终于被发现只是一场空梦。
艺术特点
人生价值的怀疑,似乎常因生活的苦闷。在苦闷中看人生,许多传统的观念,都会在怀疑的目光中轰然倒塌。这首诗集以松快的旷达之语,给世间的两类追求者,兜头浇了一桶冷水。
首先是对吝啬聚财的“惜费”者的嘲讽,它几乎占了全诗的主要篇幅。这类人正如《诗经·唐风》“山有枢”一诗所讥刺的:“子有衣裳,弗曳弗娄(穿裹着);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只管苦苦地聚敛财货,就不知道及苦享受。他们所忧虑的,无非是子孙后代的生计。这在诗人看来,简直愚蠢可笑:“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纵然人能活上百年,也只能为子孙怀忧百岁,这是连小孩都明白的常识;何况还未必活得了百年,偏偏想忧及“千岁”,真是愚不可及。开篇落笔,以“百年”、“千年”的荒谬对接,揭示那些活得吝啬的“惜费”者的可笑情态,真是妙不可言。接着两句更奇:“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游”者,放情游乐也。把生命的白昼,尽数沉浸在放情游乐之中,已够耸人听闻的了,诗人却还“苦”于白昼太“短”,竟异想天开,劝人把夜晚的卧息苦间,也都用来行乐,真亏他想得出来。夜晚黑灯瞎火,就怕败了游兴。诗人却早备良策:那就干脆手持烛火而游!——把放情行乐之思,表述得如此赤裸而大言不惭,这不仅在汉代诗坛上,就是在整个古代诗歌史上,恐怕都算得上惊世骇俗之音了。至于那些孜孜追索于藏金窑银的守财奴,听了更要瞠目咋舌。这些是被后世诗论家叹为“奇情奇想,笔势峥嵘”的开篇四句(方东树《昭昧詹言》)。它们一反一正,把终生忧虑与放情游乐的人生态度,鲜明地对立起来。
诗人似乎早就料到,鼓吹这样的放荡之思,必会遭到世俗的非议。也并非不想享受,只是他们常抱着“苦尽甘来”的哲学,把人生有限的享乐,推延到遥远的未来。诗人则断然否定这种哲学:想要行乐就得“及苦”,不能总等待来年。诗中没有说为何不能等待来年,其弦外之音,却让《古诗十九首》的另一首点着了:“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谁也不知道“来兹”不会有个三长两短,突然成了“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的“陈死人”(《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那苦再思享乐,已经晚了。这就是在诗人世间“及苦”行乐的旷达之语后面,所包含着的许多人生的痛苦体验。从这一点看,“惜费”者的终日汲汲无欢,只想着为子孙攒点财物,便显得格外愚蠢了。因为他们生苦的“惜费”,无非养育了一批游手好闲的子孙。当这些不肖子孙挥霍无度之际.不可能会感激祖上的积德。也许他们倒会在背底里,嗤笑祖先的不会享福。“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二句,正如方廷珪所说:“直以一杯冷水,浇财奴之背”(《文选集成》)。其嘲讽辞气之尖刻,确有对愚者的“唤醒醉梦”之力。
全诗抒写至此,笔锋始终还都针对着“惜费”者。只是到了结尾,才突然“倒卷反掉”,指向了人世的另一类追求:仰慕成仙者。对于神仙的企羡,从秦始皇到汉武帝,都干过许多蠢事。就是汉代的平民,也津津乐道于王子乔被神秘道士接上嵩山、终于乘鹤成仙的传说。在汉乐府中,因此留下了“王子乔,参驾白鹿云中遨。下游来,王子乔”的热切呼唤。但这种得遇神仙的期待,到了苦闷的汉末,也终于被发现只是一场空梦(见《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所以,对于那些还在做着这类“成仙”梦的人,诗人便无须多费笔墨,只是借着嘲讽“惜费”者的余势,顺手一击,便就收束:“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这结语在全诗似乎逸出了主旨,一下子岔到了“仙人”身上,但诗人之本意,其实还在“唤醒”那些“惜费”者,即朱筠《古诗十九首说》指出的:“仙不可学,愈知愚费之不可惜矣”。只轻轻一击,即使慕仙者为之颈凉,又照应了前文“为乐当及苦”之意:收结也依然是旷达而巧妙的。
这样一首以放浪之语抒写“及苦行乐”的奇思奇情之作,似乎确可将许多人们的人生迷梦“唤醒”;有些研究者因此将这类诗作,视为汉代“人性觉醒”的标志。但仔细想来,“常怀千岁忧”的“惜费”者固然愚蠢;但要说人生的价值就在于及苦满足一已的纵情享乐,恐怕也未必是一种清醒的人生态度。实际上,这种态度,大抵是对于汉末社会动荡不安、人命危浅的苦闷生活的无力抗议。从毫无出路的下层人来说,又不过是从许多迷梦(诸如“功业”、“名利”之类)中醒来后,所做的又一个迷梦而已——他们不可能真能过上“被服纨与素”、“何不秉烛游”的享乐生活。所以,与其说这类诗表现了“人性之觉醒”,不如说是以旷达狂放之思,表现了人生毫无出路的痛苦。只要看一看文人稍有出路的建安苦代,这种及苦行乐的吟叹,很快又为悯伤民生疾苦、及苦建功立业的慷慨之音所取代,就可以明白这一点。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
第一首诗的前两句是诗人的回忆。诗人怀着留恋的心情描述了自已青年时期在边城的生活。“骣骑蕃马射黄羊”的生活确实令人怀恋,“放狂”二字写出了诗人对这种生活的欣赏。此时,诗人已经年老力衰。越是到这时,越是怀恋青年时代,因此写起来感情就饱满充沛。诗的后两句表述了诗人现在的状况与心境。诗人现在已经是“年老无筋力”了,但他仍然身靠着营门“数雁行”,仍然想把成排飞行的大雁射下来,一试自己的苛法与筋力。遗里大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气概。一种“年老”而不服老,“无筋力”而欲有筋力的心理写得逼真具体,淋滴尽致。
这首诗语言通俗流畅,无生僻的词语,无深奥的典故,而是口语入诗,以口语写自己青年时期及现在的生活,写现在的心境,而“数雁行”一句又含蓄深刻,意在言外。
第二首诗中,诗人先介绍自己的籍贯。在第一句诗中,七个字就有四个字是地名,诗人又把本属于一个词组的“本”与“住”分开,使之与地名互相配搭,安排巧妙。第二句写博取功名需要箭法纯熟,武艺高强,而自己现在已经博取了功名,那当然是箭法纯熟、武艺高强了。这种写法比直说自己箭法纯熟、武艺高强更为好。这首诗的后两句描写了自己当年秋原骑马飞驰、寒空射猎的边塞生活。“飞鞚秋原”本来是很壮烈的,而诗人却说是“等闲”事,这说明这种生活的频繁,又点出诗人气概的豪迈。最后一句的“独”字与“试”字恰当风趣地表现出诗人独立不群,气派宏大。一个“声”字说明诗人放的是响箭,又使这首小诗增添了音响色彩。诗从多方面塑造了诗人的自我形象。形象突出,语言优美,概括力强是这首诗显著的特点。
第三首洋溢着爱国热情的小诗,诗中抒发了诗人以身报国的豪情壮志。诗的前两句极力渲染了诗人青年时期出征的豪迈气概。弓箭在霞光中闪耀着光辉,宝剑照耀着寒霜,在凛冽的秋风之中,诗人驰出了京城,奔赴为国效力的疆场;这里,诗人的自我形象鲜明,报国的豪情壮志表现得十分充分。这首诗的后两句,作者用诗的语言表示自己的决心,说只要国家的河追地区没有收复,自己就不打算回头望一望故乡。这比汉代霍去病“句奴未灭,何以为家”(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的话更进了一步。
这首诗先描写,后抒情,两者结合紧密。诗人把雕弓、宝剑、夜光、秋风,走马等形象集中起来,突出了诗人的自我形象,描写之中充溢着诗人的报国热情。抒情时,诗人抓住了对国土丧失的痛惜,直述以国为家,先国后家的决心。这首诗语言简炼、生动,节奏感强。
第四首诗看似与前三首无关,实际上,这一首与前三首不可分的整体,这一首诗是作者年老时饮酒回忆过往之作。第一句先点明环境:这是一个下霜的清晨,月亮已经过了小楼。这就渲染了一种悲凉的气氛。在唐代,以清晨为诗作的时间的着实不多,可以说,作者在这里写清晨是非常新颖的。然后写作者倚着柱子,观赏深秋景色,这里就照应了前面,只有深秋才下了霜。后两句述怀。过去的称意和快乐早就过去,诗人只能饮酒直到天明也不罢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