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的主题,《毛诗序》曰:“颂僖公能修泮宫也。”朱熹《诗集传》曰:“此饮于泮宫而颂祷之辞也。”方玉润《诗经原始》曰:“受俘泮宫也。”此诗写受俘泮宫,颂美鲁僖公能修文德。
此诗前三章叙述鲁侯前往泮水的情况,每章以“思乐泮水”起句,作者强调由于鲁侯光临而产生的快乐心情。“采芹”、“采藻”、“采茆”是为祭祀作准备,芹、藻、茆皆用于祭祀,《周礼·天官·醢人》:“朝事之豆,其实……茆菹麇臡……加豆之实,芹菹兔醢……”《召南·采苹》也有采藻用于“宗室牖下”,皆为明证。第一章没有正面写鲁侯,写的是旗帜飘扬,銮声起伏,随从者众多,为烘托鲁侯出现而制造的一种热闹的气氛和尊严的声势。第二章直接写鲁侯来临的情况,他的乘马非常健壮,他的声音非常嘹亮,他的面容和蔼而带微笑,他不是生气而是在教导自己的臣民,从服乘、态度体现出君主的特别身份。第三章突出“在泮饮酒”,并以歌颂鲁侯的功德,一方面祝福他“永锡难老”,万寿无疆;另一方面则说明这是凯旋饮至,表明鲁侯征服淮夷的功绩。
第四、五两章颂美鲁侯的德性。前一章主要写文治。鲁侯举止庄重,神情肃穆,因此成为臣民仰望的准则。因为是“告庙”,诗人对庙貌而想先人,鲁国的先祖周公旦、鲁公伯禽既有文治又有武功,僖公凯旋饮至,正是对先祖的继承,是效法前人的结果。后一章主要写武功。作泮宫本属文治,却是成就武功的保证,鲁侯虽不必亲上战场,因为修明德性,恢复旧制,所以使将士们在战争中赢得了胜利。他们在泮水献上斩获的敌人左耳,并能精细详明地审讯敌人,献上活捉的俘虏。
第六、七两章写征伐淮夷的鲁国军队。前一章是写出征获胜,武士能发扬推广鲁侯的仁德之心,尽管战争是残酷的,但在鲁人看来,这是对敌人的驯化,是符合仁德的。回到泮水,将士献功,没有人为争功而冲突,写的是武功,但文治自在其中。后一章写军队获胜后情况,武器极精,师徒甚众,虽克敌有功,但士无骄悍,又纪律严明,不为暴虐,“孔淑不逆”,所以败者怀德,淮夷卒获。
最后一章写淮夷——被征服者,以鸮为兴,引出下文。鸮,即猫头鹰,为恶鸟,比喻恶人,但它飞落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所以淮夷感悟,前来归顺,贡献珍宝。
刘瑾谓此诗“言不无过实,要当为颂祷之溢辞也”(吴闿生《诗义会通》引),刘勰《文心雕龙》中的《夸饰》篇特将末章首四句“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作为修辞夸饰的例证之一,说明此篇的夸耀很有些过当,读者当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
本诗是作者在宣州谢朓楼上的饯别之作。诗人感怀万千,既满怀豪情逸兴,又时时掩抑不住郁闷和不平,感情回复跌宕,一波三折。语言明朗,似脱口而出,音调激越高昂。
此诗发端既不写楼,更不叙别,而是陡起壁立,直抒郁结。“昨日之日”与“今日之日”,是指许许多多个弃我而去的“昨日”和接踵而至的“今日”。也就是说,每一天都深感日月不居,时光难驻,心烦意乱,忧愤郁悒。这里既蕴含了“功业莫从就,岁光屡奔迫”的精神苦闷,也融铸着诗人对污浊的政治现实的感受。他的“烦忧”既不自“今日”始,他所“烦忧”者也非止一端。不妨说,这是对他长期以来政治遭遇和政治感受的一个艺术概括。忧愤之深广、强烈,正反映出天宝以来朝政的愈趋腐败和李白个人遭遇的愈趋困窘。理想与现实的尖锐矛盾所引起的强烈精神苦闷,在这里找到了适合的表现形式。破空而来的发端,重叠复沓的语言(既说“弃我去”,又说“不可留”;既言“乱我心”,又称“多烦忧”),以及一气鼓荡、长达十一字的句式,都极生动形象地显示出诗人郁结之深、忧愤之烈、心绪之乱,以及一触即发、发则不可抑止的感情状态。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两句突作转折:而对着寥廓明净的秋空,遥望万里长风吹送鸿雁的壮美景色,不由得激起酣饮高楼的豪情逸兴。这两句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幅壮阔明朗的万里秋空画图,也展示出诗人豪迈阔大的胸襟。从极端苦闷忽然转到朗爽壮阔的境界,仿佛变化无端,不可思议。但这正是李白之所以为李白。正因为他素怀远大的理想抱负,又长期为黑暗污浊的环境所压抑,所以时刻都向往着广大的可以自由驰骋的空间。目接“长风万里送秋雁”之境,不觉精神为之一爽,烦忧为之一扫,感到一种心、境契合的舒畅,“酣饮高楼”的豪情逸兴也就油然而生了。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两句承高楼饯别分写主客双方。东汉时学者称东观(政府的藏书机构)为道家蓬莱山,唐人又多以蓬山,蓬阁指秘书省,李云是秘书省校书郎,所以这里用“蓬莱文章”借指李云的文章。建安骨,指刚健遒劲的“建安风骨”。上句赞美李云的文章风格刚健,下句则以“小谢”(即谢朓)自指,说自己的诗像谢朓那样,具有清新秀发的风格。李白非常推崇谢朓,这里自比小谢,正流露出对自己才能的自信。这两句自然地关合了题目中的谢朓楼和校书。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两句就“酣高楼”进一步渲染双方的意兴,说彼此都怀有豪情逸兴、雄心壮志,酒酣兴发,更是飘然欲飞,想登上青天揽取明月。前面方写晴昼秋空,这里却说到“明月”,可见后者当非实景。“欲上”云云,也说明这是诗人酒酣兴发时的豪语。豪放与天真,在这里得到了和谐的统一。这正是李白的性格。上天揽月,固然是一时兴到之语,未必有所寓托,但这飞动健举的形象却让读者分明感觉到诗人对高洁理想境界的向往追求。这两句笔酣墨饱,淋漓尽致,把面对“长风万里送秋雁”的境界所激起的昂扬情绪推向最高潮,仿佛现实中一切黑暗污浊都已一扫而光,心头的一切烦忧都已丢到了九霄云外。
“抽刀断水水更流”的比喻是奇特而富于独创性的,同时又是自然贴切而富于生活气息的。谢朓楼前,就是终年长流的宛溪水,不尽的流水与无穷的烦忧之间本就极易产生联想,因而很自然地由排遣烦忧的强烈愿望中引发出“抽刀断水”的意念。由于比喻和眼前景的联系密切,从而使它多少具有“兴”的意味,读来便感到自然天成。尽管内心的苦闷无法排遣,但“抽刀断水”这个细节却生动地显示出诗人力图摆脱精神苦闷的要求,这就和沉溺于苦闷而不能自拔者有明显区别。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李白的进步理想与黑暗现实的矛盾,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无法解决的,因此,他总是陷于“不称意”的苦闷中,而且只能找到“散发弄扁舟”这样一条摆脱苦闷的出路。这结论当然不免有些消极,甚至包含着逃避现实的成分。但历史与他所代表的社会阶层都规定了他不可能找到更好的出路。
李白的可贵之处在于,尽管他精神上经受着苦闷的重压,但并没有因此放弃对进步理想的追求。诗中仍然贯注豪迈慷慨的情怀。“长风”二句,“俱怀”二句,更象是在悲怆的乐曲中奏出高昂乐观的音调,在黑暗的云层中露出灿烂明丽的霞光。“抽刀”二句,也在抒写强烈苦闷的同时表现出倔强的性格。因此,整首诗给人的感觉不是阴郁绝望,而是忧愤苦闷中显现出豪迈雄放的气概。这说明诗人既不屈服于环境的压抑,也不屈服于内心的重压。
全诗如歌如诉,情感起伏涨落,韵味深长,一波三折,章法腾挪跌宕,起落无端,断续无迹,语言明朗朴素,音调激越高昂,达到了豪放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境界。
此诗的意思简明直截。如果按照主人公是男子的说法,就是小伙子要求与姑娘私奔,并指天发誓,一定要和姑娘结合,生不能同床,死也要同穴。爱情的强烈、坚定、至死不渝,大概总可以感动姑娘了。
这首诗把环境气氛与主人公心情结合起来,相互烘托促进,是一个特色。第一章写小伙子赶着盖有青色车篷的大车奔驰,在隆隆的车声里,小伙子心潮澎湃:“岂不尔思,畏子不敢。”意思是说:姑娘,你到底敢不敢与我相爱相恋呢?小伙子的冲动,与姑娘的犹疑,制造了恋爱中的痛苦。第二章以沉重的车轮声,衬托小伙子内心的苦恼。这时候,小伙子终于明白了:姑娘的犹疑是因为她家里不同意这段恋情。因此,摆在面前的是:姑娘敢不敢、能不能不经父母许可就和小伙子私奔,结成夫妻。这是姑娘的终身大事,不能不慎重考虑。因为一旦遇人不淑,又背叛了父母,那么自己的前途就十分悲惨了。第二章既回溯了第一章姑娘犹疑的原因,又提出私奔有无后顾之忧的考虑。诗歌是由小伙子口中唱出来的,表示小伙子已经明白姑娘的处境和心思了。于是,自然地引出第三章:小伙子指天发誓,永远忠于爱情,即使生不能同床,死后也要同穴。古人指天发誓是十分慎重的行为,这是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时代极为庄严的仪式。因为他们相信,违反了诺言要受到天谴的。小伙子慎重的发誓,从意蕴而言,已是圆满地解释了姑娘的疑虑,使姑娘放心大胆地投向恋人的怀抱。从情节而言,诗歌却不再描述其最后结局了。人们可以从诗意延续中推想:这一对恋人,一定高高兴兴地驾着大车,奔向相爱相伴的幸福生活了。
这首诗,将环境气氛与人物心情相结合相衬托,把故事按情节发展而安排诗章,以心理推想取代完整故事结局,都有特色。
高适在仕途辉煌时,曾官至淮南、西川节度使,封渤海县侯,诗名远播。一些优秀的边塞诗赞扬了边防将士的斗志,歌颂了他们以身殉国杀敌立功的豪情,不仅形象生动而且充满了乐观情绪和爱国主义精神,表现出高适的为国“万里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政治抱负。但是他在少年时,相当落魄,其诗歌大多感慨怀才不遇,仕途失意。这首诗则写于未入仕途之时。
“尚有绨袍赠,应怜范叔寒。”这两句歌咏历史上范睢的一段故事。诗中的“尚有”,还有;“绨袍”,用一种比绸子厚实、粗糙的纺织品做成的袍子。“范叔”,指范睢。范睢字叔,故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记载:战国时范睢事魏大夫须贾,因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赐他金十金和牛酒。须贾怀疑范睢通齐,告诉魏相。魏相派人凌辱范睢,几欲置之死地。范睢装死得以逃到秦国,游说秦昭王获得成功,被拜为相,封于应(今河南省宝丰西南),称“应侯”。“范睢既相秦,秦号曰‘张禄’,而魏不知,以为范睢已死久矣。魏闻秦且东伐韩、魏,魏使须贾于秦。范睢闻之,为微行,敝衣间步之邸,见须贾。须贾见之而惊曰:“范叔固无恙乎!”范睢曰:‘然。’须贾笑曰:‘范叔有说于秦邪?’曰:‘不也。睢前日得过于魏相,故亡逃至此,安敢说乎!’须贾曰:‘今叔何事?’范睢曰:‘臣为人庸赁。’须贾意哀之,留与坐饮食,曰:‘范叔一寒如此哉!’乃取其一绨袍以赐之。”后须贾知范睢已为秦相,前往谢罪,范睢没有处死他,说:“然公之所以得无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放须贾回魏国。诗中的“寒”,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寒冷,而应有贫寒、穷困潦倒的意思;“尚有”与“应怜”相连接,说明须贾虽然曾得罪于范睢,差一点置范睢于死地,但他对故人还有一点同情、怜悯之心,这是非常可贵的。也就是这样的同情、怜悯之情,救了他的命。这说明,为人不可太势利,太刻薄,要宽容,要大度。
“不知天下士,犹作布衣看。”这两句写须贾并不知道范睢已贵为秦相,还把他当成平民看待。诗人在这里是在借题发挥,意在讽刺须贾徒有怜寒之意而无识才之眼,竟然把身为秦相,把天下所重的范睢看成是布衣寒士,实在可悲可叹。诗中的“天下士”,即国士,杰出的人才。“布衣”,代指平民。古时一般平民穿布衣。平心而论,这两句议论与须贾不识范睢为宰相相衔接,有些牵强附会。范睢被魏相羞辱、鞭挞后,世人都以为魂归地府了;须贾使齐,要拜见的是秦相张禄,不可能知道范睢改名换姓。范睢布衣往见须贾,装作一副穷酸相,没有人会把他与威风八面的秦相张禄联系在一起。因此,说须贾不识国士,不以国士待之,是有些强人所难;而须贾在那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留他吃饭,赠以衣服,应当说是做得不错的,说明他的人性没有完全泯灭,这与他当初向魏相报告范睢受齐人之金,范睢受到凌辱,奄奄一息,而他不加丝毫劝阻相比,不知要胜过多少倍。也正因为如此,范睢才留他性命,让他回国。但是,诗人是有感而发,向诗人这两句中所说的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中比比皆是,诗人少年落魄,晚年才发迹,少年时虽然没有范睢那样的遭受奇耻大辱,但也没有少遭达官贵人的白眼和冷嘲热讽,没有人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把他当作人才来看。因此诗人借范睢之事批判了这种糟蹋人才、埋没人才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间接地表明,自己要做一个“天下士”,要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让世人刮目相看。
这首诗叙事和议论结合,充满情感。诗人在诗中发古之幽情,给人一种强烈的感受,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诗中几个连接词的运用也恰到好处,上两句的“尚有”、“应怜”,写出须贾赠袍时的那种怜悯心态,并不以为范睢能够发迹,更没有看出范睢已经发迹,看出须贾只是一个平庸之人;下两句的“不知”、“犹作”,看上去是心平气和借事说事,而实际上是充满激情,对这种把人不当人看待的社会现象深恶痛绝,同时心高气傲,让世人为之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