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中说孔丘曾听到有小孩子唱这首歌,并没有指明在何处听到此歌谣; 广为接受的说法是谓指水清澈的样子,并非特指某一江河。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注释:“浪,音郎。沧浪,水名。缨,冠系也”。《楚辞·渔父》写屈原听过渔父唱这首歌,因屈原曾被放汉北。
就诗的蕴含而言,首先,因为江河之水同洗浴联系起来是在天气和暖之时,而且是一件愉快的事,所以这首诗从意象上来说是美的,从情调上来说是轻松的。其次,作为产生在民间的歌谣,似乎同屈原作品中表现出的喜好修洁的思想也不无关系。洗浴和修身,这是至今常被人们联系起来的一对比喻。再次,它表现了一种贴近自然、适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它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最基本的思想。
这首歌说:人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行动,清的时候洗冠缨,浊的时候洗脚。就生活实际而言,水浊自然不便洗冠缨,但清水洗脚,也应更好,脚虽贱,不至于没有在清水中洗一下的资格。所以,这首歌乃是表现着一种人生的哲理。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相互联系的,这首诗中提到“水”,提到“我”,提到水的“清浊”变化,它正是揭示了某种关系。由于其语言的质朴和含蓄,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来理解。这里首先让人想到的是人同社会、同周围环境的关系问题。《楚辞·渔父》中写屈原在“众人皆醉”的情况下“独醒”,“众人皆浊”的情况下“独清”,因而遭到放逐。渔父是一个隐者,对事物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所谓“不凝滞于物而与世推移”。所以他劝屈原随波逐流,屈原不听,他便唱着这首歌鼓枻而去。渔父是将世事喻为“水”,水之清浊人不能制,但人可以根据水的清浊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是水所无可奈何的。如果从人同自然的关系上说,掌握规律,为我所用,这是对的。但渔父是以此来表现他无是非、无原则、明哲保身的生活态度,这就有问题了,当然也就同屈原那种坚持真理、九死未悔的精神格格不入。
如果以水喻一个人的品性,以人对清浊有差的水所采取的不同态度喻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则这首歌的启迪意义又不相同:只有你“清”,人们才拿来“濯缨”;如果你“浊”,人们就只拿你来“濯足”。故孔子在听到孺子歌这首歌,便对他的学生说:“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作为人生的经验来说,孔子的解释更具积极意义。
一首诗能够对具有不同阅历、处于不同环境、面临不同问题的人都有启迪,应当是可以不朽的。《孺子歌》正是这样
首联是单株牡丹的特写图。开头借用《典略》典故,以锦帷乍卷、容颜初露的卫夫人形容牡丹初放时的艳丽夺目含羞娇艳。次句用《说苑》典故,原典是鄂君举绣被拥越人,此谓“绣被犹堆越鄂君”,清人马位《秋窗随笔》及桂馥《札朴》已指出其为误用(桂谓当为“楚鄂君”)。诗人将牡丹的绿叶想象成鄂君的绣被,将牡丹花想象成绣被覆盖的越人,传神地描绘初开的牡丹花在绿叶的簇拥中鲜艳的风采。“犹堆”二字刻画花苞初盛时绿叶紧包的形状,与“初卷”相呼应。
颔联展示牡丹随风摇曳时的绰约丰姿。垂手、折越都是舞名,亦指舞姿。玉佩指舞女身上佩戴的玉制饰物;郁金裙指郁金草染色的裙。这两句以舞者翩翩起舞时垂手折越,佩饰翻动,长裙飘扬的轻盈姿态来作比喻,牡丹花叶在迎风起舞时起伏翻卷,摇曳多姿的形象。
前两联重在描绘牡丹静中的形态,颈联具体地描写了牡丹的色香。“石家蜡烛何曾剪”形容牡丹的颜色像燃烧着的大片烛火,却无须修剪烛芯。“何曾剪”西晋石崇豪奢至极,用蜡烛当柴,烛芯自不必剪。“荀令香炉可待熏”是说牡丹的芳香本自天生,岂待香炉熏烘。据说荀彧到人家,坐处三日香。旧时衣香皆由香炉熏成,荀令自然身香,所以说“可待熏”。
尾联写诗人陶醉于国色天香,恍惚梦见了巫山神女,盼望她传授一支生花彩笔,将思慕之情题写在这花叶上,寄给巫山神女。梦中传彩笔,典出《南史·江淹传》,这里反其意而用之,表明诗人心摇神荡的兴奋激动之情。
这首诗构思巧妙,借物比人,又以人拟物,借卫夫人、越人、贵家舞伎、石家燃烛、荀令香炉等故事描写牡丹花叶的风姿绰约、艳丽色彩和馥郁香味,使牡丹的情态毕现。最后诗人突发奇想,欲寄牡丹花叶于巫山神女。明写牡丹,暗颂佳人,一实一虚,别具一格,令人回味无穷。
作者赴任后的一场大雨,给关中饥民带来了希望,滋润了久旱的土地,唤醒了焦枯的禾苗,万象更新,大地又充满了生机。这一切,都使作者兴奋不已。曲子起首就写作者沉浸在这种欣喜如狂的巨大喜悦中。但是,这场大雨,虽然减轻了旱魔的威胁,却无法抹去作者心头沉重的阴影。面对这“死者已满路,生者与鬼邻”的流民,对关心人民疾苦的正直官员来说,依然是沉重的精神负担。因此,狂喜之后,作者转入无限的焦虑之中。
在饥民的痛苦声中,作者不免寄希望于虚幻。曲中说道:“恨不得把野草翻腾做菽粟,澄河沙都变化做金珠。直使千门万户家豪富,我也不枉了受天禄。”这个愿望自然是美好的,但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美好的愿望,只能是幻想。幻想破灭之后,跟着而来的是更大的失望和自谴:“眼觑着灾伤教我没是处,只落得雪满头颅。”想到这里,作者几乎陷入了绝望的深渊。
尽管如此,久旱逢甘霖,毕竟是可喜的事情。眼望着滂沱而下的大雨,作者的喜悦之情再度升起,在曲子尾声,这种欢悦的情绪达到了极点。他和所有的灾民一样,诚心感谢上天的辅助,几乎达到如痴如醉的程度。降雨,在作者看来是青天有眼,是正义和慈爱的恢复,因此,作者希望大雨能连绵不绝地下下去,以洗清人间的灾苦。然而,人民已受过的苦难,那种亲戚鱼肉,父子相离的生活惨景是永远也抹不掉的。况且大劫之后侥幸活下来的灾民,依然没有摆脱饥饿的威胁。因此,末尾“犹自洗不尽从前受过的苦”一句,看似平淡,实有千钧雷霆之势。它包含了作者无限的悲伤,暴露了当时现实的黑暗。
曲题为“喜雨”,但在“喜”的同时,处处夹杂着悲愤的哀鸣,这是作品所反映的生活内容决定的。悲和喜这两种根本对立的情绪就在激昂愤慨的基调中统一在一个乐章里。
这首《韩干马十四匹》则是七古中的题画名篇这首诗前十二句分写十六匹马(诗题为十四匹,有意),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错落有致。写了十六匹马,然后点题。第十三句“画马真是马”,得马之神,是对韩干的高度赞同。第十四句是自赞,作者对自己的诗作充满了信心。作者自赞之意在引出末二句议论:世无伯乐、韩干,则虽有韩干画马之才,虽有为韩干画马之才之人题诗传神之功力之人,亦将无所得其用,可作多种联想。
诗题标明马的数目,但如果一匹一匹地叙述,就会像记流水帐,流于平冗、琐碎。诗人匠心独运,虽将十六匹马一一摄入诗中,但时分时合、夹叙夹写,穿插转换,变化莫测。先分写,六匹马分为三组。“二马并驱攒八蹄”,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一组。“攒八蹄”,再现了“二马并驱”之时腾空而起的动态。“二马宛颈鬃尾齐”,也以一句写二马,是第二组。“宛颈”,指曲颈。“鬃尾齐”,写了二马高低相同,修短一致。诗人抓住这两个特点,再现了二马齐步行进的风姿。“一马任前双举后,一马却避长鸣嘶”,两句各写一马,合起来是一组。“任”,用的意思。一马在前,用前腿负全身之重而双举后蹄,踢后一匹;后一匹退避,长声嘶鸣。大约是控诉前者无礼。四句诗写了六匹马,一一活现纸上。
接着,诗人迅速掉转笔锋,换韵换意,由写马转到写人,以免呆板。“老髯”二句,忽然插入,出人意外,表面上与题画马的主题无关。方东树认为这两句是“议”(议论),而不认为是“写”(描写),看作表现了“闲情逸致”的“文外之文”,离开了所画马的本身,这都不符合实际。至于这两句在章法变化上所起的妙用,他讲得很中肯;但实际上,其妙用不仅在章法变化。第一、只要弄懂第三组所写的是前马踢后马、后马退避长鸣,就会知道“奚官”之所以“顾”,正是由于听到马鸣。一个“顾”字,写出了很多东西。第二、“前身作马通马语”一句,表面上是“议”,但其实,“前身作马”,是用一种独特的构思,夸张地形容那“奚官”能“通马语”;而“通马语”是特意针对“一马却避长鸣嘶”说的。前马踢后马,后马一面退避、一面“鸣嘶”,“奚官”听懂了那“鸣嘶”的含义,就对前马提出警告。可见“通马语”所暗示的内容也很丰富。第三、所谓“奚官”,就是养马的役人,在盛唐时代,多由胡人充当。“老髯”一词,用以描写“奚官”的外貌特征,正说明那是个胡人。更重要的一点是:“老髯奚官骑且顾”一句中的那个“骑”字,指出“奚官”的胯下还有一匹马。就是说,作者从写马转到写人,而写人还是为了写马:不仅写“奚官”闻马鸣而“顾”马群,而且通过“奚官”所“骑”,写了第七匹马。
以上两句,把画面划分成前后两大部分;又以“奚官”的“骑且顾”,把两大部分联系起来,颇有“岭断云连”之妙。所谓“连”,就表现在“骑”和“顾”。“奚官”所骑,是十六马中的第七马,它把前六马和后九马连成一气。“奚官”闻第六马长鸣而回顾,表明他原先是朝后看的。之所以朝后看,就因为后面还有九匹马,而且正在渡河。先朝后看,又闻马嘶而回头朝前看,瞻前而顾后,整个马群,都纳入他的视野之中了。
接下去,由写人回到写马,而写法又与前四句不同。“后有八匹饮且行,微流赴吻若有声”:八马饮水,微流吸入唇吻,发出汩汩的响声。一个“后”字,确定了这八匹与前七匹在画幅上的位置:前七匹,早已过河;这八匹,正在渡河。八马渡河,有前有后,于是又分为两组。“前者既济出林鹤”,是说前面的已经渡到岸边,像“出林鹤”那样昂首上岸。“后者欲涉鹤俯啄”,是说后面的正要渡河,像“鹤俯啄”那样低头入水。四句诗,先合后分,共写八马。
“最后一匹马中龙”一句,先叙后议,赞美之情,溢于言表。《周礼·夏官·庾人》说:“马八尺以上为龙。”说这殿后的一匹是“马中龙”,已令人想见其骏伟的英姿。紧接着,又来了个特写镜头:“不嘶不动尾摇风。”“尾摇风”三字,固然十分生动、十分传神;“不嘶不动”四字,尤足以表现此马的神闲气稳、独立不群。别的马,或者已在彼岸驰骋,或者即将上岸,最后面的,也正在渡河。而它却“不嘶不动”,悠闲自若,就因为它是“马中龙”。所谓“蹄间三丈是徐行”,不担心拉下距离。
认为“据公诗马十四匹”的王文诰,既没有发现“奚官”所“骑”的那匹马,又搞混了这“最后一匹”马。他说:“此一匹,即八匹之一,非十五匹也。”其实,从句法、章法上看,这“最后一匹”和“后有八匹”是并列的,不能说它是“八匹之一”。
十四匹马逐一写到,还写了“奚官”,写了河流,却一直未提“韩干”、也未说“画”。形象如此生动,情景如此逼真,如果始终不说这是韩干所画,读者就会认为他所写的是实境真马。然而题目又标明这是题韩干画马的诗,通篇不点题,那是不妥的。所以接下去便点题。归纳前面所写,诗中得出了“韩生画马真是马”的结论。“画马真是马”,这是对韩干的赞词。而作者既赞韩生,又自赞,公然说:“苏子作诗如见画。”到下面两句,才表明作者之所以既赞韩生又自赞,是为全诗的结尾作铺垫。韩生善画马,苏轼善作画马诗;从画中,从诗中,都可以看到真马,看到“马中龙”。可是,“世无伯乐亦无韩,此诗此画谁当看?”意思是,世间没有善于相马的伯乐和善于画马的韩干,连现实中的骏马都无人赏识,又何况是画中的马、诗中的马。既然如此,韩生的这画、苏轼的这诗,还有谁去看呢?两句诗收尽全篇,感慨无限,意味无穷。
全诗只十六句,却七次换韵,而换韵与换笔、换意相统一,显示了章法上的跳跃跌宕,错落变化。
这首诗的章法,前人多认为取法于韩愈的《画记》。如洪迈《容斋五笔》卷七和方东树《昭昧詹言》卷十二都这样说。这种说法没有错,但这首诗穷极变化,不可方物,更多的是受了杜甫《韦讽录事宅观曹将军画马图》的启发。
这是一篇人物传记。该传略进了对桑怿出身、世系、仕履的介绍以及他最后抵抗西夏为国捐躯的事迹,而是集中笔力描写他在捕捉盗贼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勇敢机智、立功拒赏等高贵品质。文章还写了巡检欺骗桑怿、枢密吏索贿、桑怿让赏等情节,暴露了宋王朝从地方到朝廷的吏治腐败,加上“盗贼四起”,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作者有意选取最能表现人物性格和才能的层出不穷的奇特情节,来突出桑怿这位奇男子、伟丈夫,写法颇似《史记》,具有强烈的艺术吸引力。这种介于正史与传奇之间的写法对后世作品颇有影响,明清时期人物传记如宋濂的《秦士录》、魏禧的《大铁椎传》等在构思上都有意模仿此文。
欧阳修写桑怿,以捕盗为重点。所谓“盗”,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单纯偷窃抢夺财物的不良之徒;一类是与封建政权为敌的起义农民。桑怿所捕的盗这两种类型都有,因而他的行为虽有除暴安良的一面,但本质上是为维护封建统治服务的。这是读者在阅读这篇文章时首先要明确的一点。在艺术表现手法上,作者选择了几个典型事例,有略有详地展开描写,成功地塑造了桑怿这个人物形象。
第一个典型事例是汝州近边诸县多盗贼,桑怿主动向县令要求当耆长,“往来里中察奸民”,一举拿获两名盗尸衣的少年,并交县衙绳之以法。第二个典型事例是在郏城和襄城捕盗,突出桑怿的勇敢。郏城捕盗是将他与郏城县尉作对比描写,以县尉之怯衬出桑怿之勇。襄城捕盗则是独写其勇:“闻襄城有盗十许人,独提一剑以往,杀数人,缚其馀。”这两个事例都是简笔描写,却能抓住人物最关键的言行,刻画人物,生动传神。
第三个典型事例是桑怿任渑池县尉时招安恶盗王伯,突出桑怿的智勇及胸襟。巡检用伪造的朝廷招降文书欺骗桑怿,要他进招降王伯,于是他“挺身人贼中招之,与伯同卧起十馀日。信之,乃出”。谁知当他带王伯一起下山受降时,“巡检者反以兵邀于山口,怿几不自免”。桑怿上当受骗,几乎丢掉性命,却仍对那位欺骗他的巡检宽大为怀,让他把王伯押解朝廷进请功,如此心胸肚量,实为罕见。
第四个典型事例是桑怿当永安县巡检时,用计在一日之间将二十三名恶贼一网打尽。这个事例最曲折复杂,也是作者重点刻画所在。桑怿接受任务后,先准确地分析了群盗的心理:“盗畏吾名,必已溃,溃则难得矣,宜先示之以怯。”接着,描写桑怿在紧闭栅门,向群盗示怯的同时,穿上盗贼的服装私访,经过许多曲折,终于收买了一个能探知贼情的老媪,摸清了群盗的情况。最后,经过周密的部署,桑怿身先士卒,亲自进捕捉最强悍的对手,“凡二十三人者,一日皆获。”通过这一典型事例,桑怿的智勇已经跃然纸上。
第五个典型事例是写他拒绝用行贿手段取得高官,表现了他的崇高品德。第六个典型事例写他立功不愿受重赏的谦逊胸怀。第七个典型事例是写他爱民的情怀。通过这些事例的补充,桑怿这个人物形象已十分高大丰满。最后,作者又出人意表地简略介绍桑怿真实的外貌:身材不算高大,遇人羞涩,不善言辞,与他那力过数人、深通谋略的大智大勇似不相称,然而这正是作者塑造人物的真实丰满之处。
这篇传记不仅有鲜明的人物形象,而且结构上也颇具特色。它不像六朝小说吉光片羽式地勾勒名士的举手投足,也不像现代小说围绕中心事件展开情节、塑造人物,而是截取了桑怿性格特征的一个方面的三个具体画面,环环入扣,展示出他的“大智”、“大仁”、“大勇”。这种结构手法酷似当代戏剧的“冰糖葫芦式”结构,清晰紧凑,引人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