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开头两句:“定知玉兔十分圆,已作霜风九月寒。”首句点明中秋。“月到中秋分外明。”这一年中秋,适逢晴朗,所以作者预知月亮会很圆,心情也倍加欣喜。次句写晴秋的夜晚,风里带有霜气,虽在仲秋,因地近钱塘江入海之口,已有九月的寒意。作者设想在月夜看潮,海滨一定是比较清冷的,而景象一定也更加奇妙。三四两句:“寄语重门休上钥,夜潮留向月中看。”作者此时住在郡斋,所以招呼管门的小吏说:“这重门休得上锁,我将要在月夜看潮呢!”白居易有忆杭州词:“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着潮头。”(《忆江南》)苏轼和白居易不同,他要亲临海塘看取潮势,并在中秋月夜看潮,这兴致比白居易的“郡亭枕上看潮头”显得更高了。这一首只是作出看潮的打算,是一组诗的开头。
第二首前两句:“万人鼓噪慑吴侬,犹似浮江老阿童。”连用两个比喻,描绘潮来的威势。先写所闻,次写所见。怒潮掀天揭地呼啸而来,潮头奔涌,声响洪大,有如万人鼓噪,使弄潮和观潮的“吴侬”,无不为之震慑。这第一句中,暗用了春秋时代吴越战争中的一个故事。前478年(鲁哀公十七年),越国军队在深夜中进攻吴军的中军,就在战鼓声中,万军呼喊前进,使吴军主力于震惊之余,一败涂地。作者借用这一战役越军迅猛攻坚的声威,来比喻奔啸的潮头,非常形象。在第二句中,作者又用另一个威势壮猛的比喻,说是怒潮之来,有如当年王阿童统率长江上游的水军,浮江东下,楼船千里,一举攻下吴都建业(今江苏南京)。阿童是西晋名将王浚的小名,刘禹锡《西塞山怀古》曾描述他当日的军威:“王浚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这两个借喻,都从海潮的气势着笔,是实景虚写,借以开拓人们的想象力。第三四句:“欲识潮头高几许?越山浑在浪花中。”是实景实写。前两句写潮势之大,这两句写潮头之高。“欲识”句故作设问,以引出“越山”句的回答。这潮头很高,越山竟好似浮在浪花中间了。越山近指吴山和凤凰山,远指龛山和赭山,龛山、赭山在萧山境内对峙,形成海门。在诗人看来,海门在苍茫浩瀚的潮水中,潮头似卷越山而去,白浪滔天,怒潮如箭,诗的境界,也如同图画一样展现在人的眼前了。
第三首,抒写看潮后兴起的感慨。作者乘兴观潮,原本是为纵览海潮的壮观而来,此刻却顿起身世之感。他感叹自己由京城调任在外,身世悠悠,浑无定所,和江边的潮水一样,潮去潮来起落不定。所以起句说“江边身世两悠悠”,以示悠然长往,不知何时能有归宿。而年华易逝,白发易生,他只怕长此以往,也像沧海波涛那样,不时掀起白头雪浪,自己也要成为“白头浪里白头人”了。第二句,“久与沧波共白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感想。后两句:“造物亦知人易老,故教江水向西流。”作者看到海潮上溯,竟能逼使江水随潮西流。江水本不能西流,但因不能与潮势相敌,于是出现西流的情景。作者设想,这可能是造物者体会到人有易老的心情,遂教江水也有西流之日,以示人生未必无再少之时,将来返回朝廷仍然有望。从历史背景来看,作者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慨,是因为对当时王安石推行新政持有不同的意见。
第四首,是作者以地方官的身份,因看潮而抒发的议论。这首诗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怜借弄潮人的重利轻生,一是讽喻当时朝廷兴建水利多不切实际,害多利少,难有成效。前两句说:“吴儿生长狎涛渊,重利轻生不自怜。”因为弄潮的人,贪得官中利物,他们冒险踏波,常有被溺死的危险。但吴越儿郎,多习于水,狎玩浪潮,不知警戒。虽然当时也曾有旨禁止弄潮,但终不能遏止。作者时为杭州通判,对吴越人的重利轻生,产生怜悯的心情。后两句诗说:“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作者揭露了当时官府里的一种矛盾,即一方面是明令禁止弄潮,一方面主上又好兴水利,好大喜功,不衡量利害得失。导致弄潮者又被吸引到这种水利工程中来,所以朝旨禁断,绝无成效。这两句诗的意思是:“东海的海神,倘若知道当代君王的意旨,应该让海边盐卤之地,一齐变成肥腴的桑田,那么弄潮人就可以不必再行弄潮,而兴办海滨水利之事,也就可以大显成效了。”诗句中带有讽刺的意昧,因为斥卤变为桑田,一般说来,只是神话,是属于不可能成功的事。既然断难有成,而又兴办不止,则弄潮人的灾难,也就难以摆脱。在这组诗中,只有这两句含有讥讽。但后来的“乌台诗案”,却把全诗都系于其内,指控他为谤讪朝廷,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人,更联系苏轼居官时的其他诗作,大肆诬陷,想把作者置于死地,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诗狱,并累及作者的许多友人。通过此诗,可以了解宋代党祸冤酷的一个侧面。
在第五首中,作者再次抒发观潮所得的感想,这首是组诗的最后一章,诗人纯从想象落笔。前两句:“江神河伯两醯鸡,海若东来气似霓。”是由观潮想到《庄子·秋水》所写河伯“望洋兴叹”这个故事。“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不见涯涘。”河伯自以为“天下之美为尽在己。”等到他东行至海,着到汪洋浩瀚的大海涛澜,这才向海神表示自己的渺小。江神倘若东临大海,也会有同样的感受。长江大河也都有潮头。诗人表示如以江河的潮水,和这样雄伟的海潮威势相比,那么江神河伯就像小小醯鸡(即蛾蚋),是微不足道的。海若从东方驾潮而来,潮水喷吐,就像虹霓一样,映着中秋的月色,这怒潮就更为壮观。诗人这种来自看潮以后的观感,虽然是以神奇想象的笔思写出来的,但也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后两句:“安得夫差水犀手,三千强弩射潮低。”诗人感到如此威势巨大的潮水,要把它压低下来,使之为人民造福,是非常不易的。诗中说,倘若能得到当年夫差穿着水犀之甲的猛士,用上钱武肃王(钱镠)射潮的三千强弩,把它射服就范,兴许是个好事。
“安得”两字,表明诗人的愿望,也是诗人的想象。这两句把两个历史故事,巧妙地联系在一起,给人以强烈的印象,“水犀手”的故事,出自《国语·越语》:“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亿有三千。”因而战胜了越国,成为一时的霸主。射潮的故事,出自孙光宪《北梦琐言》的记载:吴越王钱镠,在建筑捍海塘的时候,为汹涌的怒潮所阻,版筑无成。后来钱王下令,造了三千劲箭,在叠雪楼命水犀军驾五百强弩,猛射潮头,迫使潮水趋向西陵而去,终于建成了海塘。这故事虽近神话,但说明了“人定胜天”的道理。诗人把夫差水犀军和钱王射潮两件事融为一体,虽然引用上稍有出入,但设想是颇为神奇的。诗人为官杭州,也曾在西湖中建成苏堤,拦阻湖西群山涧壑注入西湖之水,或使停蓄、或使宣泄,使之造福杭州民众。这说明诗人也重视兴修水利,只不过是从实际出发,而不是好大喜功、害多利少罢了。
这组看潮绝句,波澜壮阔,气象万千,有意到笔随之妙。在运笔方面,有实写,有虚写;有感慨,有议论;有想象,有愿望。淋漓恣肆,不落常轨,体现出苏轼诗在风格上英爽豪迈的特色。
本文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写给时任翰林学士欧阳修的一封自荐信。书信先述当朝诸位贤人君子的离合变故,以表作者自己的慕欧之意;次叙孟、韩、欧文之间的比较,以示自己知欧之深;三谈作者平生之经历,坦露十年学道之心得,以求欧公之知己。文章千回百折,却丝丝入扣。尤其第一段中,采用层层剥笋之法,从诸贤的离合变故之中,层层转换分离,最终点出欧公,把十年求贤之心归于一人,又为后文作了张本。文章恣逞笔力,开阖抑扬,把苏洵的慕贤之心、求荐之意、平生之志叙述得既曲折周详,又委婉得体。
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诸君子离合的叙述,作者恳切地说明了自己上书欧阳修的原因。六位君子行踪的离合是一条明线,集中描绘了自己仰慕贤良的心情;同时夹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是一条暗线,为第二三部分作了伏笔。文章开头按一般书信方式行文,执事是书信中常用的敬辞,表示不敢直呼对方大名,而说让其左右办事的人员代为转达。“洵布衣穷居,尝窃有叹”,很经济的几个字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以为天下之人,不能皆贤,不能皆不肖。故贤人君子之处于世,合必离,离必合”。简洁明了的两句,似破空而来,很有气势地总领了全段文字的大意,同时也为下面文字立了依据。天下的人不可能都是贤才,也不可能都是奸佞,这是使贤人君子时而聚集、时而分散的原因。当然,苏洵这样从表面分析封建社会忠臣良将的得失,有他思想上的局限性。接下来,苏洵用三个时间内发生的事来具体叙述诸君子的离合。一是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天子方有意于治”,于是范仲淹除参知政事;富弼除枢密副使,分掌北方西方边防军事;欧阳修、余靖、蔡襄皆为谏官;尹洙以太常丞知泾州,旋以右司谏知渭州兼领泾原路经略部署。正是这个时候,贤豪毕至,天下才能细小平凡的人都“纷纷然而起,合而为一”,紧扣上文的“合”字。二是庆历四年至庆历五年(1044年—1045年),范仲淹出为陕西、河东宣抚使;富弼出为河北宣抚使;欧阳修出知滁州;余靖出知吉州;蔡襄出知福州;尹洙被贬监均州酒税。苏洵第一次出游京师,正好是庆历五年。他“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紧扣上文的“离”字。三是皇祐五年至至和二年(1053年—1055年),余靖迁工部待郎;欧阳修迁翰林学士;蔡襄迁龙图阁学士;富弼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苏洵“喜且自贺”,以为“道”即粗成,可以有用武之地了。富弼、尹洙、余靖、蔡襄以及范仲淹、欧阳修都是开明革新派。苏洵这样写自己慕望爱悦他们,无疑是表明自己的政治倾向。与此同时,苏洵在文中还将诸君子离合与自己“道”之成与未成相联系。“道”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学业,即文学才能。诸君子离时,作者“道业未成”、诸君子合时作者“道有粗成”。这在以学为政、科举取士的封建时代是表明自己才能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文学史上,这时候的欧阳修上继承韩柳的文学方向,领导着北宋文坛,反对“时文”(骈体文),提倡“散文”的古文运动,并作出了相应的成绩。在当时“时文”风行的时代,苏洵这篇文章却采用“散文”手法写成,这不能不使欧阳修在精神上为之一振。欧阳修在苏洵这次晋谒之后,极为称赞。
苏洵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迅速转到评文论学上来。他深知只有论文精到公允,才能表明自己“道有粗成”。“执事之文章,天下之人莫不知之;然窃自以为洵引之知之特深,愈于天下之人”。由称赞欧阳修的文章而论及文坛先辈。孟子的文章“语约而意尽”,韩愈的文章“深浩流转”,李翱的文章自然流畅,陆贽的文章委婉深长。用孟、韩、李、陆的文章来衬托欧阳之文,以说明了解欧阳文章之深。不仅评文精当,而且使文章气势起伏、波澜开阔。
第三部分从“道有粗成”的角度叙述自己求学刻苦的经历。文章巧妙之处在于并不直接表白作者在文学上有何成就,而是从学习经历和体会两个方面加以抒发。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苏洵举进士不第回去后,把自己以往写的文章全部烧掉,闭门不出,更加用功读书,直到通晓“六经”、“百家”学说,最后终有所成。正如文中自述:“由是尽烧曩时所为文数百篇,取《论语》《孟子》、韩子及其他圣人、贤人之文,而兀然端坐,终日以读之者七八年矣。”
《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五载,雷简夫《上欧阳内翰书》曰:“伏见眉州人苏洵,年逾四十,寡言笑,淳谨好礼,不妄交游……,张益州一见其文,叹曰:司马迁死矣,非子吾谁与?简夫亦谓之曰:生王佐才也”。可见时人对苏洵评价甚高。
全文在写作上有几个特点:其一,文辞简洁明了,随言长短。如叙述诸公离合的几段文字。“尹公驰骋上下,用力于兵革之地”,“而尹公亦失势,奔走于小官”等。准确简约,抑扬顿挫,且长短合宜。其二,结构精致细密,行文婉曲而不失波澜。如叙诸君子离合与叙自己道之成与未成两者的安置上,结合得天衣无缝,同时也为下文作铺垫。先合,后离,再离而复合,随着这条线写出了作者道之未成、道虽有成、道有粗成三个层次,从从容容,流畅婉转。这种特征极富宋人文章风味。它区别于唐文纵横开阖、奇峭突兀的特点,而更显得洋洋洒洒。其三,叙事、议论、抒情融于一体。叙事当中夹议论、夹抒情,但却不显生硬。如诸君子由合变离的一段叙事后,有一段议论“既复反思,念往者众君子之进入于朝,其始也,必有善人焉推之;今也,亦必有小人焉间之”。然后接两句反问,这两句反问即带浓厚的抒情色彩。又如“洵时在京师,亲见其事,忽忽仰天叹息”,这是抒情;接着“以为斯人之去,而道虽成,不复足以为荣也”,又是发议论。而议论与抒情又同时围绕叙事展开,使文章情韵生动,感人至深。此外,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显得感情丰富,亲切自然。
诗的开头两句,先点明出发时的情景:穿好晨装,跨马出行。“破小寒”,点出季节是清秋。“散疲顽”,暗示此行是在繁忙的公务之后。人们常有这样的体验:当紧张的工作之余,能有机会到郊野散散步,会感到特别轻松愉快。诗人正是怀着这种轻松愉快的心情,品赏竹下之景的。
诗人跨着马儿沿着山道行进,迎面而来的,一是雾,二是山。雾,不是浑沌一片,而是“薄薄轻轻”,虚无缥缈。山,不是孤峰独峙,而是“重重叠叠”,连绵不断。“薄薄轻轻雾”,“重重叠叠山”,十个字,写出了皖南山区清秋黎明时特有的朦胧美。但是诗人所领略到的还不止于此。他坐在马背上看山中雾、雾中山,别有一番情趣:马在漫卷的轻雾中“得得”穿行,恍若冲开一道道轻纱似的帏幔;那从轻雾中闪出的重重叠叠山,仿佛是从帏幔中放出,一座,一座,千姿百态从身边闪过。“冲”,使流动的雾,化动态为静态;“放”,使静止的山化静态为动态。两者相生相映,构成了一幅扑朔迷离、奇趣横生的画面。
随着峰回路转,诗人的眼前又出现另外一番美景——
“碧穗吹烟当树直,绿纹溪水趁桥弯。”上句写炊烟,下句写溪水。碧穗般的炊烟从树顶上笔直地升起,绿绸似的溪水从小桥下弯弯地流过。这两句画意甚浓。炊烟,树丛,溪水,小桥,上下相映衬,一碧一绿,一直一弯,一静一动;在色彩、线条和态势上构成了错综变化之美,使整个画面玲珑剔透,有声有色。写“炊烟”突出“当树”,写“溪水”突出“趁桥”,展现出山村特有的风貌:山林茂密,村户人家的房屋、烟囱,被周围的高大树木所遮掩,所以只能看到炊烟从树顶上升起;溪涧纵横,全靠一座座小桥连接道路,所以溪水始终傍着小桥流逝。此联传出了这幅山村黎明图的神韵。炊烟“当树直”,暗示无风,同时还会使人联想到那炊烟下庄户人家生活的安宁与平静。“弯”字,又把那绕山穿桥的小溪身影勾划出来;一个“趁”字,更把汩汩溪流写活了。
这首诗摄取的最后一个镜头是林间百鸟的晨歌。鸟儿是山栋的主人,它们迎着马背上的诗人欢呼歌唱,百啭千声。“清禽百啭似迎客,正在有情无思间”——在这美妙动听的“迎宾曲”声中,诗人心驰神醉,鸟儿们是真的有情还是出于无意,他恍恍偬惚难以分清了。
前人论诗云:“作诗要有情有景,情与景会,便是佳诗。”这首纪游诗便是“情与景会”的佳作。诗人不仅把沿途景物的外貌特征准确地描摹出来,而且把自己的主观体验和感受融入景物之中,选用“冲”、“放”、“当”、“趁”等点睛的字眼,使诸多景物情态毕露;诗人观景时的愉悦心情,也就从景物的情态中透露出来了。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