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诗中并没有对尧祠一蒂景物描写,而是引用典故,借以抒发感慨,排道悒愤。继而诗人张开想象的羽翼,驰聘于人间天上,古往今来,任感情的波澜起伏变幻组合。怀着美好的愿望入京,又经受幻想的破灭的失望而引起愤慨。人生无常,诗人感想万千,宣泄于诗中。表现了诗人豁达奔放的襟怀、崇高的情操和不懈的追求,也表达诗人对当时朝廷感到失望而归隐山林之意。
首两句:意思是猛虎伏浅草始终难以遮掩猛虎的身体,猛虎喻友人。
第三、四句:“肮脏”二字表明张公子正直不阿的态度,“风尘”明指社会,暗指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奸佞得志,贤才受辱的黑暗政治。“肮脏”与“风尘”形成鲜明的对比,直言道出张十四因秉性刚直不阿,难以避免被人排挤、迫害的遭遇。暗喻是由于朝廷昏庸、权贵排斥,使诗人的政治抱负根本无法实现,而感到惆怅、苦闷以及愤懑。
第五、六句:“岂无横腰剑,屈彼淮阴人”是用了淮阴侯韩信受辱之典,意在表达猛虎伏浅草终莫能掩。在词语的运用上,也表现出独有的特色。上句“岂无横腰剑”中的“岂”字与下句“屈彼淮阴人”中的“屈彼”二字,前后呼应,不但增强了语气,而且一个威武不屈之士的形象也一跃然而出,表现出极大的力量。
第七、八句:“击筑向北燕,燕歌易水滨”无疑是借荆轲于易水河畔辞别高渐离之典,赞其为豪气英雄。如此,于风尘漂泊中的张十四伟直不阿的形象跃然纸上。
末两句:明确指出诗人希望能与张十四一起隐居,反衬出诗人的政治抱负落空,使诗人感到失望而归隐山林。
全诗借助送别张十四,淋漓尽致地表达了诗人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理想的未来的深切向往。
杜甫作七绝《赠李白》的当年秋天,李白也写下了《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诗。诗云:“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从中流露出诗人依依惜别的深情。这与杜诗中的“秋来相顾尚飘蓬”句,可以参照。李白被赐金放还,与杜甫幸会于山东之时,由于有相同的坎坷遭遇,因而情志相投。
诗歌首先写道:“秋来相顾尚飘蓬。”“相顾”即彼此相见。“尚”即还,仍然。意思是说,李白和杜甫在秋天相会,但都如蓬草一样,漂浮不定。这一句就是写了李白被赐金放还,与杜甫在山东相会。“尚飘蓬”形象地暗示了他们都遭受仕途的坎坷,有志难展的苦闷。这里,诗人运用了比喻修辞手法,以“蓬”为喻体。“蓬”一种植物。在中国古代诗歌中,“飘蓬”或“飞蓬”都是比喻行踪飘泊不定。如,李白《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诗:“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其中的“飞蓬”就是用来比喻漂泊不定行踪。这样,不但形象生动,而且含蓄蕴藉。可以说,这一句暗示了他们的生活处境,仕途的坎坷,心情的苦闷。
接着写道:“未就丹砂愧葛洪。”“未就”即没有成功。“丹砂”即朱砂。道教认为吃丹砂可以延年益寿。“葛洪”是东晋道士,自号抱朴子,入罗浮山炼丹。李白好神仙,曾炼丹药。杜甫曾经渡黄河,也登王屋山去访道士华盖华盖君,因华盖君已死,惆怅而归。“愧”即低于。因为李白和杜甫都喜欢道教而无成,所以杜甫说“愧葛洪”。这一句表面看来,似乎杜甫在规劝李白要像道家葛洪那样潜心于炼丹求仙,实则暗示李白不要为自己处境伤感。
所以,杜甫在第三句写道:“痛饮狂歌空度日。”“狂”即狂放,任性豪放。“痛饮狂歌”即痛快淋漓的饮酒,并写出豪放不羁的诗歌。意思就是(李白)不要痛饮狂歌、虚度时日。言外之意就是,你李白虽然每天痛饮而狂歌,但终不为统治者赏识。这首先是对李白才华的赏识与赞美,同时也暗示了李白虽有才华,可是得不到施展的机会和平台。其中的“空度日”就是杜甫对李白放荡不羁的诗酒生涯的感慨。当然,在诗歌中,杜甫这种感慨,既是为李白而发,也是为自己而发的。
最后写道:“飞扬跋扈为谁雄。”“飞扬跋扈”原指意态狂豪,不受约束。现多形容骄横放肆,目中无人。古今词义差别很大的。诗人杜甫用这个词语,不但揭示了李白傲骨嶙峋,狂荡不羁的性格,而且也是李白与众不同的人格的写照。其中,“为谁雄”就是说又有谁来欣赏你的勃勃雄心。这一结句,诗人通过反诘句,强调了这位绝世天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寂寞,也增强了对李白的同情与爱怜之情。
此诗突现了一个狂字,显示出一个傲字。傲骨嶙峋,狂荡不羁,这就是杜甫对于李白的写照。在这首《赠李白》中,正突现出狂与傲的风采、骨力、气度,显示出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精神,这正是此诗的诗眼和精髓。它不仅同杜甫歌咏李白的其他诗篇是一脉相承的,而且也形象地揭示了李白的性格和气质特征。
这首七绝,沉郁有致,抑扬顿挫,跌宕起伏。末句用反诘口吻,把全诗推向了最高潮。清初钱谦益在评注此诗时,独注“飞扬跋扈”句,其余一概略而不论,可谓独具慧眼,也表明它在全诗中的重要价值:“按太白性倜傥,好纵横术。少任侠,手刃数人,故公以飞扬跋扈目之。犹云平生飞动意也。旧注俱大谬。”(《钱注杜诗》卷九)是说从新的角度和侧面颂扬了李白的豪侠精神,并突出“飞扬跋扈”的飞动性。仇兆鳌注云:“飞扬,浮动之貌。跋扈,强梁之意。考《说文》:扈,尾也。跋扈,犹大鱼之跳跋其尾也。”(《杜诗详注》卷之一)此虽就字注字,就词注词,但在《赠李白》中,却是用来象征李白豪放不羁的精神。
此诗言简意赅,韵味无穷。为了强化全诗流转的节奏、气势,则以“痛饮”对“狂歌”,“飞扬”对“跋扈”;且“痛饮狂歌”与“飞扬跋扈”,“空度日”与“为谁雄”又两两相对。这就形成了一个飞动的氛围,进一步突现了李白的傲岸与狂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