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通过对仲夏时节,诗人闲适生活的描述,表达了诗人安贫乐道,恬淡自甘的心境。诗的前四句写景,堂前林木茂盛,所以虽时至仲夏,堂上仍很清凉。南风不时吹来,拂动着我的衣襟。这几句把诗人在炎热的仲夏,坐在阴凉的堂前,悠闲舒适的情态刻画出来。
此诗最大的特点是平淡冲和,意境浑成,令人感到淳真亲切、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通篇展现的都是人们习见熟知的日常生活,“情真景真,事真意真。”(陈绎曾《诗谱》)虽如叙家常,然皆一一从胸中流出,毫无矫揉造作的痕迹,因而使人倍感亲切。无论写景、叙事、抒情,都无不紧扣一个“乐”字。你看,堂前夏木荫荫,南风(凯风)清凉习习,这是乡村景物之乐;既无公衙之役,又无车马之喧,杜门谢客,读书弹琴,起卧自由,这是精神生活之乐;园地蔬菜有余,往年存粮犹储,维持生活之需其实有限,够吃即可,过分的富足并非诗人所钦羡,这是物质满足之乐;有粘稻舂捣酿酒,诗人尽可自斟自酌,比起官场玉液琼浆的虚伪应酬,更见淳朴实惠,这是嗜好满足之乐;与妻室儿女团聚,尤其有小儿子不时偎倚嬉戏身边,那呀呀学语的神态,真是天真可爱,这是天伦之乐。有此数乐,即可忘却那些仕宦富贵及其乌烟瘴气,这又是隐逸恬淡之乐。总之,景是乐景,事皆乐事,则情趣之乐不言而喻;这就构成了情景交融,物我浑成的意境。诗人襟怀坦率,无隐避,无虚浮,无夸张,纯以淳朴的真情动人。读者仿佛随着诗人的笔端走进那宁静、清幽的村庄,领略那繁木林荫之下凉风吹襟的惬意,聆听那朗朗的书声和悠然的琴韵,看到小康和谐的农家、自斟自酌的酒翁和那父子嬉戏的乐趣,并体会到诗人那返璞归真、陶然自得的心态。
这首诗用的是白描手法和本色无华的语言。全诗未用典故,不施藻绘,既无比兴对偶,亦未渲染铺张,只用疏淡自然的笔调精炼地勾勒,形象却十分生动鲜明。正如唐顺之所评:“陶彭泽未尝较音律,雕文句,但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何则?其本色高也。”(《答茅鹿门知县》)当然,这种“本色高”,并非率尔脱口而成,乃是千锤百炼之后,落尽芬华,方可归于本色自然。所谓“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元好问《论诗绝句》)只有“大匠运斤”,才能无斧凿痕迹。本色无华,并非质木浅陋。试看首二句写景,未用丽词奇语,但着一平常“贮”字,就仿佛仲夏清幽凉爽的林荫下贮存了一瓮清泉,伸手可掬一般,则平淡中有醇味,朴素中见奇趣。又如“卧起弄书琴”,“弄”字本亦寻常,但用在此处,却微妙地写出了那种悠然自得、逍遥无拘的乐趣,而又与上句“闲业”相应。再有,全诗虽未用比兴,几乎都是写实,但从意象上看,那蔼蔼的林荫,清凉的凯风,悠悠的白云,再联系结尾的“怀古”(怀念古人不慕名利的高尚行迹,亦自申己志),不可能与诗人那纯真的品格,坦荡的襟怀,高洁的节操,全无相关、全无象征之类的联系。这正是不工而工的艺术化境之奥妙所在。所以苏轼评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与苏辙书》)刘克庄说它“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的系灼见。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