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李煜为悼念幼子仲宣早夭而作。诗歌开头点明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特地渲染了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最后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全诗情感真挚,凄恻感人。
时值深秋,二十八岁的李煜几乎完全沉浸在丧子之痛中难以自拔同时丧妻之优也令他痛苦难耐。诗歌开头就点明“永念难消释,孤怀痛自嗟”,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雨深秋寂寞”是诗人特地渲染的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为“愁引病增加”做铺垫。为悼念早夭之子,哀吟至此,不禁让人为之泣下。茫茫的愁苦之海,李煜已经被淹没了,绝望之中,他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可惜的是宗教最终也没能挽救虔诚的李煜,他一生遭受所有苦痛时,包括最后殒命汴梁,“空王”都不在场。
本来在夫妻之间,痛失爱儿固然哀苦,如果可以相互地诉说,相互地抚慰,就能多少有所释放与缓解。然而妻子正在重病之中,李煜非但不可诉说,还得处处克制;这一重又一重的悲苦积郁在心,既是“永念难消释”的不能忘怀,又唯有“孤怀痛自嗟”而已,叫人如何承受?首联情感内涵十分沉重,后三联则顺此而下,一路述说。因为是“孤怀”,所以秋雨之中,分外寂寞;悲来无际,徒增病痛。因为是“孤怀”,风中的思念只能独自下咽,眼前的恍愧不过是泪水的幻想。这无人可以分担的哀伤,这无处可以诉说的悲痛,摧折肺腑,迷茫神智,绝望的诗人只能向虚妄中的佛陀去祈求救助:“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
马令《南唐书》卷三载录此诗时写道:“时昭惠病剧,后主恐重伤其意默坐饮泣,因为诗以写志,吟咏数四,左右为之泣下。”当李煜独坐垂泪,轻吟此诗以抒写悲伤之时,周边的侍从无不为他的悲哀所感染而落下泪来。
“予告归里,画竹别潍县绅士民” ,写的是郑板桥决定抛弃乌纱帽弃官而去,归里之时两袖清风,一贫如洗。他画了一竿瘦竹,竹子能到清冷的江边作为鱼竿。乾隆十八年,山东大旱,当时做潍县县令的郑板桥因为请求赈济饥民的事,得罪了上司,这首诗是郑板桥被罢官离开潍县回乡时,告别潍县绅士民之作。作者为人正直,只关心百姓疾苦,不愿逢迎吹捧上司,深为上司不满,于是上司借故罢了他的官。时年他已61岁,在潍县担任了7年县令,照理说,至少也该发点小财了,然而他罢官之日,却是囊橐萧萧两袖寒,惟有一囊书画,两袖清风,实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清官。这首诗在用词上很有感情色彩。萧萧寒、清瘦、秋风都从字面上传递出一种萧索、冷落、凄冷之感,与作者的心情和处境和谐一致。
这是一首赠别诗,然而却很特别。
时值盛夏,诗人落第还乡,虽然早早就起床,却直到中午才出门。“树夹炎风路,行人正午稀。”首联描写天气、时间和地点,作者屡次落第,自觉无颜面对熟人,于是就在正午时出发。虽然汗流浃背,却少了一些烦恼。
多年在外流浪,虽然非常想家,但是仕途上没有着落,诗人觉得愧对家人,于是能拖就拖,一来是省些盘缠,二来也因为交通不便,最主要的是怕听到父母唠叨,更怕看妻子脸色。可是他现在确实感到累了,也就无所顾忌了。
诗人不顾炎热,一路跋涉,终于走到一处林荫茂密的地方,便想喘口气。“初蝉数声起,戏蝶一团飞。”蝉儿在枝间肆无忌惮地鸣叫,仿佛希望尽情地释放自己的激情,根本不管外界的感受。蝴蝶在阳光下闪亮着翅膀,同伴之间也任意地戏耍,毫不在意旁边有人在注视着它们。
热风扑面、蝉声鸣噪,作者以景衬情, 却彰显出内心的愁闷。诗人在心中默想,若是回到童年时光,自己一定会爬到树上,或是追赶蝴蝶。而如今他只会旁观,而且更感到孤寂。
作者心情低落,看见眼前的景象,也觉得无比怅惘,“日色欺清镜,槐膏点白衣。”这里采用拟人手法,作者用一个“欺”字,传达出内心的真实感受。日光照射到水面,诗人却感到刺眼,仿佛太阳也欺人太甚。其实都是自己情感的投射,因为落第而感到不悦,于是看什么东西都不顺眼。
“槐膏”二字,照应首句中的“炎”字,也委婉地展现出诗人对于这样的天气叫苦不迭,加上人生到了低谷,几乎就快挺不住了。
前三联写景,尾联抒发感慨,“无成归故里,自觉少光辉。”作者直抒胸臆,前后相承,水到渠成地抒发了情感。“归故里”三字,进行了概括,交代了这些都是作者夏日归途所见之景。
诗人并非要强,古代书生除了参加科举,没有别的出路。而贫寒之家为了改变命运,省吃俭用,也让学子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唯有金榜题名、仕途成功,才能对得住全家人的辛苦付出。所以“少光辉”三字,看似轻描淡写,实际上却饱含了辛酸和泪水。
诗人李廓名不经转,几乎没有人听说过,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似乎也是司空见惯,可是这首诗却道出了很多寒士的悲凉心境。诗人孟郊若不是感到进士及第太不容易,也不会一日看尽长安花。而诗鬼李贺也因为未能如愿,才一直闷闷不乐,最后悲惨的结局也令人唏嘘。
作者在这首诗中将议论、描写、抒情、叙事紧密结合,并交替使用这几种表达方式,既呈现了形象的画面,又含蓄地表达了凄楚的心境,不愧为唐诗中的佳作!
这是一首元宵观灯戏友感怀之佳作,突出中年情怀与往昔的不同,抒写自己中年气衰、叹世事沧桑,和对友人和美夫妻生活的羡慕及自己生活的愁苦。上片写元宵夜晚灯火通明、锣鼓声不决的繁盛景象,景象不改,而自己则已入中年,情味自别,虽旷达如陈敬叟者亦不可免,衬托了作者自己的孤独。“繁灯”两句概说元夕灯光赛过明月,概括了元夕的繁盛,第一句写灯光之多与明亮,第二句写人们彻夜狂欢。形声兼备,概括力极强。三、四句写“物色”依旧,而人近中年,不觉感慨系之,颇有悲凉之感。
下片换头转写闺情,悬想陈敬叟之妻在家色眉拜月,盼夫早归,而陈敬叟却留滞临安,当夜阑人静之时,亦不免愁肠渐生。题中云“戏”,便是指调侃友人夫妻恩爱,反衬自己的寂寞,暗寓着羡慕之情。结尾两句与开头两句相呼应,强化了主题,点出主旨:欢乐时,人们可暂时忘却忧伤,但当欢乐过后,孤寂之感便会重新萦绕心头,突出自己忧愁的心绪,昭示出盛筵必散的哲理,有感伤之味。一个“渐”字,慢慢道出作者委曲幽怨之情。全词层次分明,有真实的人生体验,含蓄有余味。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手法上相当朴实,记事、写景,较少抒情,语言工整,用词精确恰当。从文义的表面上看,赞美韦彪关心民间疾苦而祈神求雨,但本意是对韦中丞等州府官员愚昧迷信、劳民伤财行为的批评,对自己蒙屈而沦为下僚的悲叹。
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无神论者,他曾针对韩愈天有意志、能赏罚的观点,提出:“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他认为天地只是自然物,既无意志,也不能赏罚,“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希望天地能赏罚、有哀仁都是迷信(《天说》)。他还认为,“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祸乱,皆人也……其事各行不相预,而凶丰理乱出焉”(《答刘禹锡天论书》),天事与人事各不相干。另外,在《非国语》中,他还指 出:“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歇,是恶乎为我设?”认为天地、元气、山川等自然物的运动变化是自然而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这些认识,柳宗元对韦中丞黄溪祈雨的荒诞行为,必然是持批评态度的。
当时的永州刺史韦彪,跟柳宗元并没有什么深厚的交情。柳宗元到永州一年多后,唐宪宗改元大赦天下,韦彪便北移了。这人毫无才干,连北移的贺表也是请柳宗元写的。但由于他身为永州的行政首长,柳宗元的顶头上司,柳宗元又是待罪之人,并且希望得到朝庭的赦免和重新起用,因此柳宗元当然不便直接批评韦彪,只能用赞赏的表面形式来记述这件事。但诗题中标明“口号”,而“口号”是古人随口吟成的诗体,这便给诗添了几许诙谐。诗人写这场荒诞的祈神求雨戏时,字里行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传神地刻画出了韦彪其人:兴师动众,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是沽名钓誉的行径;神祠荒凉清冷,象征他的愚蠢糊涂;场面宏大,巫师装神弄鬼,讥讽他的迷信与无知;并且通过“惠风仍偃草”的写实,“灵雨会随车”的用典,以对比的手法来揭示韦彪祈雨的无功与荒谬。据诗人的《游黄溪记》记载,黄溪在城东七十里,“黄神”乃是王莽的后代,是避祸来的。韦彪导演的这场闹剧,吹吹打打弄了整整一夜,直到天亮才收场,使周围的百姓都受到了惊扰,根本不是在为老百姓祈福,而是在“造祸”,并且灾祸波及到了“骑客路”与“野人居”。
诗的最后两句,才是诗人真实意图的流露:自己是“俟罪非真吏”,却奉命随行,做太守的清客、帮闲,成为献媚取悦长官的低级僚属,这对胸怀大志的柳宗元来说,是非常羞愧的。如果他是有实职实权的地方官,定会珍惜手中的权力,尽情施展自己“以利安元元为务”的抱负,干一番兴利除弊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