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出现在《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里。这是《海棠诗社》的第二次活动,也是贾府表面上处于最鼎盛的时期。此次活动,由史湘云和薛宝钗拟定题目,共十二道题目,限定七律,但不限韵,由宝玉、黛玉、宝钗、湘云、探春等五人自由选题。在这次吟诗比赛中,“蘅芜君”薛宝钗选了《忆菊》、《画菊》之后,“怡红公子”贾宝玉选了《访菊》和《种菊》两道诗题。“潇湘妃子”林黛玉选了其中三道诗题:《咏菊》、《问菊》和《菊梦》。其余五题分别由湘云和探春选得。只“有顿饭工夫, 十二题已全,各自誊出来,都交与迎春,另拿了一张雪浪笺过来,一并誊录出来”。这首诗是在蘅芜君的《忆菊》、怡红公子的《访菊》和《种菊》,枕霞旧友史湘云的《对菊》、《供菊》之后,由潇湘妃子林黛玉写出的三首诗中的第一首。“众人看一首,赞一首,彼此称扬不已.李纨笑道: ‘等我从公评来.通篇看来,各有各人的警句.今日公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恼不得要推潇湘妃子为魁了”。林黛玉可谓是囊括金、银、铜牌。“ 宝玉听说,喜的拍手叫"极是,极公道。"”
首联“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交代了诗作的时间、地点以及作者创作时的心情。潇湘妃子咏菊的时候跟一般人不同:“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一种强烈的创作冲动,象神魔附体似的,使得她从早到晚激动不已.,欲罢不能。创作灵感来了,她甚至不能静坐于闺房,只好绕过篱笆,来到假山旁边,斜靠在山石上,面对着菊花,专心致志地去构思、低吟。诗词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实践,来源于自然,来源于真实情感。这一句道尽了所有诗人的创作经验。不仅如此,还把诗人的兴奋、专心致志的艺术形象活灵活现地呈现出来了。潇湘妃子仅此一联就可足以技压群芳了。颔联“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胸有成竹,于是提起笔来,一泻千里,把赞美菊花的秀丽篇章写了出来。这还不够,还要对着天上的明月反复诵。可见,作者完全沉浸在完成诗作后的巨大幸福之中。接着,笔锋一转,颈联:“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又回到了林黛玉多愁善感的情绪之中:借颂扬菊花来抒发我愁怨的诗篇,又有谁能够理解我像素秋一样高洁的情怀呢?尾联“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这在诗词创作中叫“合”,于是又回到了咏菊的主题。自从陶渊明在诗歌中评说、赞扬菊花以后,千百年来菊花的不畏风霜、孤标自傲的高尚品格,一直为人们所仰慕,所传颂,直到今天。
在这首诗中,直接写到菊花的字句并不多。但意在诗外,功夫在诗外。这才是诗词创作中的佳品。在这里,不能不回顾曹雪芹自题《红楼梦》的一首绝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首绝句与林妹妹的这首诗,无论从语气上还是内容上,是何等的相似!这是巧合,还是曹雪芹故意为之,谁能读得懂?林黛玉的《咏菊》及其它诗词又有谁能读得懂它的真正含义?洋洋百余万言的《红楼梦》,两百余年来,多少人孜孜不倦地探讨和研究,又有谁能真正地理解?但是,无论如何,人们都会承认,在《红楼梦》林林总总的人物中,只有林妹妹的品质与菊花最为相符。在评选过程中,包括社长李纨在内的众姐妹们交口称赞颔联“ 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本也不错。因为这一联体现了林黛玉的才气与潇洒。但是,细细品来,窃以为末联“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更具魅力,更意味深长!
余不禁叹曰:千行妃子悲凄泪,一块石头说到今!
这首诗以“咏菊”为题,所写的是写菊花诗的情景。
首联“无赖诗魔昏晓侵,绕篱欹石自沉音”,紧扣诗题,描述了为写菊花诗,有如着魔了一般,从早到晚构思,绕篱欹石地推敲。只有苦心作诗的人才有此真切的体会。
颔联“毫端蕴秀临霜与,口角噙香对月吟”,俏丽、秀美,只有锦心秀口之人,才能写出如此精彩的诗句。
颈联“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诗中所题写的都是平素的哀怨,有谁能理解这感伤的心情呢?这分明是借“咏菊”在抒发诗人自己的情怀。也只有黛玉才如此多愁善感,又不被一些人理解。
尾联“一从陶令评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菊花的高洁品格,自从受到诗人陶渊明的好评之后,一直被世人议论至今。陶渊明爱菊是出了名的,以此作结,可谓奇思妙想的神来之笔。
第一小节,作者先介绍了自己的二个别号“醉翁”“六一居士”。“醉翁”是庆历六年他被贬滁州时的自号。熙宁元年,欧阳修又在颖州修建房屋,准备退居,他“既老而衰且病,将退休于颐水之上,则又更号六一居士。”滁州有滁山,颖州有颖水,合起来就表示出作者晚年想摆脱世间烦扰、寄情山水的思想。
第二小节,作者采用主客问答形式,借客人的提问,先说明自己称六一居士的含义,即晚年在家中陪伴一老翁自己的是一万卷书,一干卷金石遗文,一张琴,一盘棋,一壶酒。从这个称号的含义,一方面可以休察出作者晚年只赖于这五种物品的孤寂无聊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可看出作者想摆脱烦扰、凭此安度晚年的乐趣。但客人仍就作者多次更改称号提出疑问:“子欲逃名者乎?而屡易其号。此庄生所诮畏影而走乎日中者也;余将见子疾走大喘渴死,而名不得逃也。”对这个道理。作者不是不知道,所以他说:“吾因知名之不可逃,然亦知夫不必逃也;吾为此名,聊以志吾之乐尔。”由此引发,作者便开始抒写自己晚年陶醉于五种物品的乐趣,就是当此时,泰山在面前也看不见,炸雷劈破屋柱也不惊慌;即使在洞庭大原野奏起九韶仙乐,在涿鹿山前观看激烈战斗场面,也比不上这样快乐舒适。但是目前,作者还苦于不能在这些物品里面尽情亨乐。其原因,是“轩裳珪组劳吾形于外”二是“优患思虑劳吾心于内。”这样使得作者虽没生病而外貌已显得憔悴,虽还没太老而精神却已衰竭,没有什么空暇陶醉于这五种物品了。可见作者对官场生活已十分厌倦,因此急于退休过安闲的隐居生活。虽然作者目前还没能退休,但是他坚信,由于他向朝廷告老辞退已三年,朝廷总会能予批准,那时回到田园享受与五种物品交触之乐的愿望一定能实现;所以起下这个六一居士的名号来表达自己向往的乐趣。客人又问:“子知轩裳珪组之累其形,而不知五物之累其心乎?”于是作者接着分析,长期被官场拖累已经很觉劳苦了,而且还有很多优患缠身;为这五种物品吸引是精神上得到安逸,而且没有祸患。两者相比,当然是选择后者了。
从第二小节的主容问答之中,作者晚年消极隐退的思想显露了出来。欧阳修年青时意气风发、豪情满怀。他以天下为己任,立志改革时弊,是范仲淹“庆历新政”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在文学上,他团结、提携一大批优秀文人,反对“西昆体”,倡导“古文”运动,被公认为文坛的领袖。但是,随着政治上的一次次受挫,一次次被放逐,他心恢意懒了。虽晚年被重新起用,官位也很高,但朝政的腐败,官场的尔虞我诈,加上志同道合的挚友的相继去世,使他再展宏图的幻想破灭了,思想开始消极、苦闷,甚至对王安石的变法也持了消极对立的态度。欧阳修从勇于改革到消极悲观,在政治生涯中可谓是虎头蛇尾、有始无终。这固然暴露了他思想上的弱点,但这也是当时社会和历史的局限。
在主客对话的基础上,作者最后又进一步总结了自己想退隐的三条理由。一是年青时出去做官,年老了退休,不一定非得等到七十岁,这是人生的规律。二是自己任职期间并没有值得称赞的成绩。三是自己壮年时就想退职(欧阳修中年以后的诗文就多有辞官归田的思想),现在年老体弱就不能再贪图过分的荣耀俸禄了。作者说,具备这三条理由,即使没有五种物品的吸引,也应该离职了。言外之意是更何况有与这五种物品共处的乐趣。三条理由表面上看正当、充分,但字里行间却流着作者对仕宦生活的厌倦。
这篇文章在传记文中是别具一格的。它没有具体叙述自己一生的主要经历,而是由自己晚年更名六一居士的由来说到自己的乐趣,又说到自己渴望退休的心情及对现实生活的厌倦。由于文章采用了汉赋的主客同答方式,所以很便于逐层推进地阐述这种思想和情趣,而且也使行文跌宕多姿、情感深切,本文的语言也是既平易晓杨又形象深刻。如作者写他陶醉于五种物品之时说“泰山在前而不见,疾雷破柱而不惊,虽响九奏于洞庭之野,阅大战于涿鹿之原,未足喻其乐且适也。”这比喻极为生动,它既喻为自然界的各种声响又喻为社会官场的糟杂事物。作者能置之而不顾,深刻说明他对五种物品的乐而不倦和专心致志。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