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第一节首二句云:“有客有客,亦白其马。”写微子朝周时所乘的是白色之马。因宋为先代之后,于周为客,故不以臣礼待之,如古史所称舜受尧禅,待尧子丹朱以宾礼,称为“虞宾”,用意相同。殷人尚白,微子来朝乘白色之马,这也是不忘其先代的表现,这一细节,说明在周代受封之宋国,还能保持殷代制度,故微子来朝助祭于祖庙,谓之“周宾”可也。“有萋有且,敦琢其旅”,写微子来朝时,随从之众。这两句表明微子来朝时,其众多随从都是经过选择的品德无瑕的人。这一小节写得很庄重,写客人之来,从乘马、随从等具体情节来表现,以示客至之欢欣,可谓得体。
第二小节四句,写客人的停留。“有客宿宿,有客信信。”一宿曰宿,再宿曰信,叠用“宿宿信信”,表示住了好几天。客人停留多日,可见主人待客甚厚,礼遇甚隆。“言授之絷,以絷其马”,表明主人多方殷殷留客。这两句写留客之意甚坚,甚至想用绳索拴住客人的马。这和后来汉代陈遵留客,把客人的车辖投入井中的用意,极为相似。把客人的马用绳索拴住,不让他走,用笔之妙也恰到好处。
最后一小节四句写客人临去,主人为之饯行。其诗曰:“薄言追之,左右绥之。”在饯行的过程中,周王的左右群臣,也参加慰送,可见礼仪周到。下二句云:“既有淫威,降福孔夷”。言微子朝周,既已受到大德的厚待,上天所降给他的福祉,也必然更大,以此作颂歌的结语,既以表示周代对殷商后裔的宽宏,亦以勉慰微子,安于“虞宾”之位,将来必能得到更多的礼遇也。
首句“高楼风雨感斯文”,写自己对杜牧诗歌独特的感受。这是一个风雨凄凄的春日。诗人登上高楼,凭栏四顾,只见整个长安城都沉浸在迷茫的雨雾中。这风雨如晦的景象,正好触动胸中郁积的伤世忧时之感。
正是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诗人对杜牧的诗作也就有了更深切的感受,因为后者就是“高楼风雨”的时代环境的产物。杜牧的“斯文”,不能确指,也不必确指,应是感伤时世、忧愁风雨之作。
次句“短翼差池不及群”,转说自己,也暗含杜牧。这是一首送别诗。李商隐用“差池”暗寓“伤别”之情。这句是说,自己正如风雨中艰难行进的弱燕,翅短力微,赶不上同群。
这是自伤身世孤孑,不能奋飞远飞,也是自谦才力浅短,不如杜牧。这后一层意思,正与末句“唯有”相呼应。上句因“高楼风雨”兴感而兼写双方,这句表面上似专写自己。其实,“短翼差池”之恨不独李商隐。他另一首《赠杜十三司勋员外》曾深情劝勉杜牧:“心铁已从干镆利,鬓丝休叹雪霜垂。”正说明杜牧同样有壮心不遂之恨。这里只提自己,只是一种委婉含蓄的表达方式。
“刻意伤春复伤别,人间唯有杜司勋。”三、四两句极力推重杜牧的诗歌。伤春、伤别,即“高楼风雨”的忧时伤世之意与“短翼差池”的自慨身世之情,也就是这首诗的基本内容和主题。“伤春”、“伤别”,高度概括了杜牧诗歌的主要内容与基本主题,并揭示了带有那个衰颓时代所特有的感伤情调的艺术风格。“刻意”二字,既强调其创作态度之严肃,又突出其运思寓意之深厚,暗示他所说的“伤春伤别”,并非寻常的男女相思离别,伤心人别有怀抱。末句“唯有”二字极高评价了杜牧在当时诗坛上的崇高地位。
这首诗之蕴含着丰富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诗人极力称扬杜牧,实际上含有引杜牧为同调之意。既评杜,又属自道。同心相应,同气相求,诗人在评杜、赞杜的同时,也就寄托了自己对时代和身世的深沉感慨,暗含着诗坛寂寞、知音稀少的弦外之音。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檄是古代用以声讨、征召或晓谕的文告,主要用于军事行动之际。刘勰《文心雕龙》论析檄时说:“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声威。”形象地说明檄文的特点在于先声夺人。而要先声夺人,檄文必须“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要有理有据,而且理直气壮。《为徐敬业讨武曌檄》先声夺人,立论严正,理直气壮,且语言犀利明快,节奏紧促。充分地体现了刘勰所说檄文的特点,不愧为传诵千古的佳作。此文属骈体,骈四俪六,对仗工整,用典切实,又清新自然。
全文有三个层次。
檄文一开始就将武则天置于被告席上以“伪”字开头,以示武氏君临朝政的非法,接着列数其罪。从私生活到政治面貌,对武氏进行了猛烈的攻击。尤其抓住武后先后侍奉太宗父子,致使李唐皇室背上乱伦之名,将武后置于不仁不义的境地。并揭露武后在后宫中的种种恶行,将之比作祸国的吕后和褒姒。
次写李敬业讨武是势在必行,民心所向之举,因此义师无敌,声势夺人。在一番严厉的声讨后,作者接着描绘徐敬业一方师出有名。“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攻城,何城不克。”这四句用雄健的词采,夸张的形容,表现了义师的声威和必胜信念。
第三层申明大义对王公大臣动之以情,发出号召。“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先让百官自惭自励,再从正反两面痛陈利害得失。“共立勤王之勋,无废大君之命”,则封赏进爵,“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文章最后以“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震人心弦的警语作结,显示出巨大的威摄力量。
此檄是千百年来檄文中的上乘之作。理直气壮,气势磅礴,手法上先抑后扬,使武后的劣行与徐敬业的正义之举形成鲜明的对照。而且声泪俱下,具有极大的煽动力。据《新唐书》记载,武则天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惊问是谁写的,继而感叹说:“宰相安得失此人?”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此檄的锋芒犀利,气势磅礴,具有极强的鼓动性。
作者一改前人以散文写檄文的习惯,采用骈文的形式,巧妙地利用了骈文句式节奏分明的特点而使其自始至终壮气贯通。对武则天罪行的揭露,对李唐王朝的忠诚、说功,对义师起兵的宣告等都用了急促的节奏和变化的句式,使文章的气势咄咄逼人,让读者无庸争辩而不得不服从。同时作者还利用骈文的对仗、用典、夸张等表现手烘托文章气势,对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现出强有力的说服力和号召力,不愧为中国散文史上的不朽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