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登临怀古之作。首联“日落征途远,怅然临古城”,紧扣题目,直抒胸臆。日暮时分,四野幽暝,纵目远望,路途还很遥远,诗人在怅然间,登临苍凉的古城,心情更加寂寥。一开篇诗人就借眼前实景的描写,渲染了一种萧瑟凄寂的氛围。正所谓“樵童牧竖,并皆吟讽”。他同类题材创作,如《郢城怀古》:“客心悲暮序,登墉瞰平陆”;《登叶县故城谒沈诸梁庙》:“总辔临秋原,登城望寒日。”都类此。
中间三联由首联生发,写景抒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浑然一体。次联“颓墉寒雀集,荒堞晚乌惊”:衰败的城墙头,晚归的鸟雀、乌鸦聚集在一起悲鸣着,不时又阵阵惊起,“萧森灌木上,迢递孤烟生”。城下灌木丛的上空,升起袅袅炊烟。“霞景焕余照,露气澄晚清”:远处,高空的彩霞折射出夕阳的余照,原野的露气洗净了傍晚的昏暝,显得明媚一些。诗人内心的幽郁,似乎也得到一定的缓解。但一个“余”字,一个“晚”字,仍然抑郁着写景抒情的基调:“霞景”虽明艳,但毕竟是“余照”;“露气”虽清新,但毕竟是“晚清”。
经过中间三联写景抒情手法的精心铺垫,诗就自然地过渡到尾联的强烈抒情:“秋风转摇落,此志安可平!”意谓:肃杀的秋风固然可以使万物凋败,而我的心志岂能就此消失!结得极妙,呼应首联,如果说开始的“怅然临古城”,只是诗人淡淡的自我喟叹,抒发内心的惆怅落寞,那结束的“此志安可平”却是诗人对现实的强烈抗议。
此诗风格刚健,语言洗练,与魏征的《述怀》、虞世南的《结客少年场行》都是初唐诗坛不可多得的佳篇。
诗人入蜀作杜鸿渐的幕僚,感知遇之恩,兼寄济国心愿,诗人心绪也较为明快开朗。全诗以开合变幻笔法写远景布近景,着力于染,归结于点,皴染调匀其色泽,勾勒妙画其形神,风烟美景,琳琅满目,尽人于画面,而又疏密有致,层层有序,诗人从容悠然的心绪也豁落落地毕现。诗句组对精严,语言华美而不繁缛,是岑参融六朝丰美华艳的艺术风格与唐之清新俊逸于一体的佳作。
诗末说“此行为知己,不觉行路难”,前文也只是比较有节制地描写蜀道之难。杜鸿渐也是一位作家,岑参的新诗肯定是要给他看的,这就不可能完全自由地抒写,也就不可能十分精彩了。
先前杜甫入蜀时也经过此地,有《五盘》诗云:“五盘虽云险,山色佳有馀。仰凌栈道细,俯映江木疏。地僻无网罟,水清反多鱼。好鸟不妄飞,野人半巢居。喜见淳朴俗,坦然心神舒。东郊尚格斗,巨猾何时除?故乡有弟妹,流落随丘墟。成都万事好,岂若归吾庐!”《杜诗详注》卷九:“栈道盘曲有五重”,仇注云:“栈在上,江在下,岭在中间,故云仰凌俯映”。杜诗及其注释可以与岑诗互参。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至于此诗的主旨,历来也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以为“刺时人骑射之射妙,游骋之乐,而无爱国之心”(《文选》六臣注引张铣语),即以讽谕为主,意在指责京洛少年的生活奢靡而不思报效国家。一说以为“子建自负其才,思树勋业,而为文帝所忌,抑郁不得伸,故感愤赋此”(《古诗赏析》引唐汝谔语),即以少年自况,由此表示心迹。然笔者以为此诗若定于后期所作,则其时曹植已不是裘马轻狂的少年,而其心境也抑郁不欢,故绝无可能以翩翩少年自况;而且从此诗的字里行间来看,诗人对这些贵游子弟实不无微辞,故在介绍此诗时还是取张铣的说法。当然,有人在此诗中看到了曹植本人早年生活的影子,正说明诗人对这种游乐宴饮的熟悉,而且其描绘的手段也是逼真而传神的。如果借一句前人评论汉赋的话来说,便是“劝百而讽一”,虽然诗人的意图在于讥刺和暴露,而给人的印象却似乎在赞美和颂扬。
全诗主要的篇幅都在写京洛少年的游戏与饮宴。开头二句以邯郸、临淄等著名都市的艳丽女乐来陪衬京都洛阳骄奢的游侠少年,以“妖女’引出“少年”,起调即著色浓艳。随后转入对少年形貌的描写,他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所穿的衣服华丽鲜艳,在装束上已可见少年的富有而放达。接下去便写他的活动:在城东郊外斗鸡,在长长的楸树夹道上跑马。斗鸡是汉、魏时富家子弟普遍爱好的习俗,曹植本人就有《斗鸡》诗极言以斗鸡取乐,据说魏明帝太和年间曾在洛阳筑斗鸡台,这里所写大约也基于当时事实。“驰骋未能半”以下写少年的驰猎,先说他一箭射中两只奔兔,次说他仰天随手一箭又将迎面飞来的鹞鹰射落,再说观者的啧啧称赞,从而将其箭法的高超刻画殆尽。“归来宴平乐”以下则转入对他举行饮宴的描述。平乐观在洛阳西门外,少年在此大摆宴席,开怀畅饮,不惜酒价的昂贵,欲一醉方休。席上有切细的鲤鱼、虾子肉羹,还有酱渍的甲鱼和烧熊掌,呼唤高朋入座,摆开了长长的筵席,可见其穷奢极欲。“连翩”二句复写其宴会后的蹴踘与击壤之戏,表现出少年的动作敏捷奇巧,变化万端。游乐一直持续到了太阳西沉,而时光已不可再挽留,大家这才如浮云一般散去,各自回到了城中的居处。诗写到这里本应结束了,欢乐已尽,人去筵散,然而诗人忽然笔锋一转,说到了明天,人们再重新回来寻欢作乐。
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叙事诗,诗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京洛少年的行为。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手矫健的英俊少年,骑射的本领十分高超,但只是用来打猎消遣,于国无补;他慷慨好施,穷极奢华,然未知节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光阴虚掷,而无忧国忧民之心。然而,曹植对京洛少年的批评只是以很隐约含蓄的方法来表现的,通过尽态极妍的描绘逗露出来,如写他善射曰:“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又如写他宴会的丰盛:“脍鲤臇胎鰕,寒鳖炙熊蹯。”其描写未免过份夸张,而诗人正是在这种夸张中暴露了其中不合理的成份,过份的逞才与奢豪,自然会激起人的不满。虽然曹植在这里未著一字批评,然其中的褒贬曲曲可见。又如最后说一天的欢乐已尽,“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已隐寓时光虚度,青春一去不返的惋惜之意,然结句忽又说“清晨复来还”,言外的讽谕之意就更加清楚了。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中说:“白日”二句下,定当言寿命不常,少年俄为老丑,或欢乐难久,忧戚继之,方于作诗之意有合,今只曰‘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而已,万端感慨皆在言外。”说明了曹植此诗中的讽谕纯以含蓄的笔墨出之,不露痕迹而宛然可见。
此诗虽然是一首叙事诗,然诗人的描写与叙事是经过极缜密的剪裁取舍的,诗并没有原原本本地记录京洛少年的家庭、社会地位与生活的每个侧面,而只是选了他一天之中的活动,这样便有利于将笔墨集中到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例的描写上去,能够简略分明、繁简适度地来展开描写。因而于这一天的活动中诗人抓住了少年的射猎与饮宴两件事,其他如斗鸡、跑马、蹴踘、击壤只是一句带过,表现了诗人剪裁上的匠心。他用了“驰骋未能半”至“众工归我妍”十句来刻画铺叙少年射猎的娴熟本领,写来绘声绘色,如耳闻目见,“馀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两句不仅描绘出他射艺的出神入化,而且一个傲然自得的少年形象已跃然纸上,“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又从侧面将其箭法的出群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正如古乐府《陌上桑》中写少女罗敷的美貌,通过旁观者的赞美与反应来写,而这里所不同的只是妙龄女郎换成了翩翩少年,其手法则同出一辙。总之此诗在谋篇布局、剪裁详略上颇有成功之处,故吴淇曾说:“寻常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事物,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推出一少年,以例其余。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可见前人已注意到了此诗写作上追求典型、详略分明的特点。
此诗前八句概述刘邦起义到据有天下的过程,之后四句写刘邦和项羽关系的转变过程,最后六句点明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全篇一气呵就,造语雄健,神采飞动,如行云流水,自然浑成而感情充沛。
此诗用平声真韵,一韵到底,杂以偶句,是一首典型的五言古诗。起笔二句高度概括了刘邦自沛县起义至登上显赫地位的情形。“跃鳞”二字,比喻形象生动,用得极妙。
接着二句写刘邦手提“三尺剑”,率军攻入武关,占据威阳,使秦二世投降,消灭了无道的秦朝。再接着四句写群雄并起灭秦,后刘邦任用群英,用五年时间击败项羽,取得了楚汉战争的胜利。其威势刚猛,震动天下,使诸侯宾服,登上了皇位。
“五星三”三字尤妙,既是吉祥语,又是新巧比喻,暗示了刘邦必然得志,贵有天下民。之后四句揭示刘邦和项羽的关系:始而联合灭秦,后而分裂对抗。
前二句言二人共同抗秦,曾“约为兄弟”;后二句言刘邦在楚汉争斗中两次遇险:一是刘邦赴鸿门宴,差点被范増、项庄谋害;二是荥阳之役,汉军被围,刘邦乘间逃遁。此二例选材典型,见出刘邦愈挫愈奋,在紧要关头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转败为胜,最终获得胜利。
最后六句揭示刘邦战胜西楚霸王夺取天下的缘由:一是将士征战的苦辛,二是善于驱使韩信、彭越等爪牙,三是善用张良、陈平等谋士。其中,最后的“赫赫西楚国,化为丘与榛”二句以批判的眼光总结朝代废替,兴亡感慨之叹喷涌而出,并以此告诫统治者以前朝为鉴,有一定的现实指向性。
全诗用传体将汉高祖一生重大经历浓缩入诗,以创业之艰难烘托其建立西汉王朝的伟大功绩,同先唐其他诗作感情基调一致,而全用史事,选材典型,简练概括,寓慨良深。
此诗为李贺组诗《马诗》二十三首的第十八首。诗中说,有匹生着旋毛的千里马,庸人们认不出,于是克减草料,且虐待备至,导致它缺食少力;善于相马的伯乐一看,才认出是匹千里马。诗人以倍受摧残的骏马作比,表达了对良才受到压抑和虐待的愤慨。
刘辰翁谓“赋马多矣,此独取不经人道者。”盖李贺此二十三首皆借马以抒感。王琦谓“大抵于当时所闻见之中,各有所比。言马也而意初不征马矣。”二人所论皆是。此诗就是设为伯乐叹息良马不遇爱马之主,无从显其材,可为咏物诗之规范,所谓“不即不离”、“不粘不脱”于此诗中可以明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