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西伯昌》是一首咏史诗,诗人意在借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的史事向内外臣僚及天下表明心迹。通篇以时间先后为序,结构层次分明:开头“周西伯昌”十五句写周文王;中间“齐桓之功”十五句写齐桓公;最后“晋文亦霸”十三句写晋文公。曹操写他们,强调了他们的功业和德行。此外还特别突出了他们虽然有盖世的功业,但始终尊奉天子的事迹。
在诗中,曹操赞颂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这样的成就伟业的历史人物,实际上是借他们来抒发自己的雄伟志向。周文王姬昌在殷朝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大好形势下,犹能奉事殷纣,故孔子盛称“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但纣王亲信崇侯虎仍不免在纣王前还要谗毁文王,并拘系于羑里。曹操举此史实,意在表明自己正在克心效法先圣西伯姬昌,并肯定他的所作所为,谨慎惕惧,向来无愧于献帝之所赏;并大谈西伯姬昌、齐桓公、晋文公皆曾受命“专使征伐”,意在表明当时天下形势与当年西伯、齐桓、晋文之际颇相类似,天子命他“专使征伐”以讨不臣,乃英明之举。他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效法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终守臣节的事迹。
观汉献帝下诏《册魏公九锡文》全篇,尽叙曹操之功,以为其功高于伊、周,而其奖却低于齐、晋,故赐爵赐土,又加九锡,奖励空前。但曹操被奖愈高,心内愈忧。故曹操在曾早在五十六岁写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谓“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齐桓、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以其兵势广大,犹能奉事周室也。《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曹操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并能发挥。鉴于齐桓、晋文当初虽能率诸侯以尊周,但终未能如西伯姬昌终其身而不代商纣,只是为儿子武王姬发创造条件,一旦天地人三才俱备,那就瓜熟蒂落了,不必操之过急而速招恶名。曹操暗欣自己深得文王精义,故亦终其身奉事汉帝而不称孤道寡,故对孙权伺机上表称臣之用心,便洞若观火,使其毒计无所逞其能矣。曹操此诗,是对如孙权辈等外内政敌企图把曹操推向高处不胜寒极端阴谋的粉碎措施。当自己的臣下如陈群、桓阶、夏侯惇等亦诚意敦请曹操称帝时,曹操亦坚定地回答:“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可见曹操谋略之高超,实非常人所能及。遵循既定方针,实为曹操施政运筹之要略。
这首《周西伯昌》是诗人从《史记·殷本纪》中采辑西伯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犹尊奉殷室“臣节不坠”的美德,从《左传》中掬取齐桓公“一匡天下,不以兵车”、晋文公“躬奉天王”“威服诸侯”的史迹,加以裁剪,成为诗章,既是对“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具体阐释,又是对敌手“妄相忖度”疑其有篡汉自立之心的有力回击。
曹操的四言诗,在《诗经》之后独树一帜。他的四言诗,句式整齐,有明显的节奏感。而这第二首《短歌行》不同,诗中主要主要用四言句式,但又有变化,如有少量的五言、六言句式,还有不少散文句式。这说明曹操在诗歌形式上,并不拘泥,而能灵活地根据所抒发的思想感情随时变化。
曹操的《短歌行二首》,《对酒当歌》是咏怀,在对酒当歌的燕礼现场,就事兴感,即景抒情,心苞天下,思接千载,在沉郁悠长的忧思中,激荡着抗志任事的慷慨之气,抒发了为重建大汉王业而求贤若渴的情怀;《周西伯昌》是咏史,文笔质直,借礼赞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坚守臣节、以大事小而造福天下的大德,申明自己只有殚精竭虑扶佐汉室之志,而决无代汉自立之心。两诗珠联璧合,全面展现了曹操的人格、学养、抱负和理想,雄深雅健为其诗品。
此诗歌颂中原汉族政权的一位将军发兵出征,讨伐胡兵,大获全胜后,刻石勒功,肃清边患,使边民过上太平生活。
全诗分两段。“朝那”以上为第一段,写发兵攻伐。首二句写发兵行军,旌旗逶迤,渡过黄河。“箫鼓”四句写军队声势浩大,箫鼓响彻山川,如同大海波涛,屋瓦为之震动,将士士气高涨,歌声嘹亮。“铁骑”二句写军队之众多。“扬兵”二句写略地之广阔。“倚剑”以下为第二段。写战胜后的局面。“倚剑”二句写战胜勒功,烽燧戒备森严。“萧条”二句写边地和平景象。末二句写扫清边患后,收兵束甲,不再用兵。
《毛诗序》说此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只有最后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劳苦”云云,正如欧阳修所说“非诗人本意”(《诗本义》),诗人所抒发的只是不能终养父母的痛极之情。
此诗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层意思:首两章是第一层,写父母生养“我”辛苦劳累。头两句以比引出,诗人见蒿与蔚,却错当莪,于是心有所动,遂以为比。莪香美可食用,并且环根丛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顺;而蒿与蔚,皆散生,蒿粗恶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结子,故称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尽孝。诗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责不成材又不能终养尽孝。后两句承此思言及父母养大自己不易,费心劳力,吃尽苦头。中间两章是第二层,写儿子失去双亲的痛苦和父母对儿子的深爱。第三章头两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从罍中汲水,瓶空是罍无储水可汲,所以为耻,用以比喻子无以赡养父母,没有尽到应有的孝心而感到羞耻。句中设喻是取瓶罍相资之意,非取大小之义。“鲜民”以下六句诉述失去父母后的孤身生活与感情折磨。汉乐府诗《孤儿行》说“居生不乐,不如早去从地下黄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产生的想法,而此诗悲叹孤苦伶仃,无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对父母的亲情。诗人与父母相依为命,失去父母,没有了家庭的温暖,以至于有家好像无家。曹粹中说:“以无怙恃,故谓之鲜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无所告,故衔恤。上堂人室而不见,故靡至也。”(转引自戴震《毛诗补传》)理解颇有参考价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叙述父母对“我”的养育抚爱,这是把首两章说的“劬劳”、“劳瘁”具体化。诗人一连用了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和九个“我”字,语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声促调急,确如哭诉一般。如果借现代京剧唱词“声声泪,字字血”来形容,那是最恰切不过了。这章最后两句,诗人因不得奉养父母,报大恩于万一,痛极而归咎于天,责其变化无常,夺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报不能!后两章第三层正承此而来,抒写遭遇不幸。头两句诗人以眼见的南山艰危难越,耳闻的飙风呼啸扑来起兴,创造了困厄危艰、肃杀悲凉的气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双亡的巨痛与凄凉,也是诗人悲怆伤痛心情的外化。四个入声字重叠:烈烈、发发、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读来如呜咽一般。后两句是无可奈何的怨嗟。
赋比兴交替使用是此诗写作一大特色。三种表现方法灵活运用,前后呼应,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复,传达孤子哀伤情思,可谓珠落玉盘,运转自如,艺术感染力强烈。《晋书·孝友传》载王裒因痛父无罪处死,隐居教授,“及读《诗》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未尝不三复流涕,门人受业者并废《蓼莪》之篇”;又《齐书·高逸传》载顾欢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读《诗》至‘哀哀父母’,辄执书恸泣,学者由是废《蓼莪》”,类似记载尚有,不必枚举。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实际也应该是人类社会的道德义务,而此诗则是以充沛情感表现这一美德最早的文学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不仅在诗文赋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诏书中也屡屡言及。《诗经》这部典籍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