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城头鼓声引出缅怀东汉末年祢衡击鼓骂曹的联想,抒发作者愤世嫉俗、蔑视权贵的感情。前两句写景,交代了暮色中听鼓的事实;后两句从暮色中的鼓声联想到当年击《渔阳掺挝》的人祢衡。全诗寄慨遥深,意蕴丰厚,多层意蕴环环相扣,对往事的追忆、对现实的感慨,融汇成一股郁愤之气,回旋往复。运用典故却并不晦涩;语言平实而气韵深婉。
“城头叠鼓声,城下暮江清。”两句写景。薄暮时分,诗人漫步城外。只见古老的城墙矗立在夕阳余辉中,显得那么肃穆,似乎在沉思;城墙下,江水汩汩,似乎在低声诉说。黝黑森严的古城墙、流经千载的江水,再加上朦胧的暮色,这番景象很容易在人们心头唤起一种地老天荒、宇宙无穷的感慨。此刻,城头上又传来激昂的击鼓声、悠长的号角声。鼓角之声融入苍茫暮色,飘落在江面上,与呜咽的流水声,汇成一首奇异的乐曲。它仿佛是热烈的呐喊、愤怒的呼唤,又仿佛包含着凄历的呻吟。它使人激动不安,又使人凝神深思。“城头迭鼓声,城下暮江清”,从字面上看,只是交代了暮色中听鼓这一事实,然而它却渲染出了一种苍凉而幽怨的气氛。
那时急时缓、抑扬顿挫的击鼓声使诗人想起了历史上有名的击鼓骂曹的故事:三国末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候,威震朝野;而一介书生祢衡(正平)却偏偏不肯奉迎他。曹操为了羞辱祢衡,故意令他充任鼓吏。一日,曹操大宴宾客,令祢衡击鼓娱众。祢衡从容不迫,裸体更衣,击《渔阳掺挝》,声节悲壮,听客莫不为之动容。随后,他又大骂曹操弄权。曹操虽恨之入骨,但又恐杀之而招致物议,便把他送到刘表处;祢衡又得罪了刘表,最后送到江夏太守黄祖处,被杀。诗人此时所滞留之地,正是当年祢衡被杀的地方,那在苍茫暮色中显得格外悲怆、浑远的鼓声,自然使他想起当年击《渔阳掺挝》的人。诗人不禁慨然叹道:“欲问渔阳掺,时无祢正平。”
由所闻之鼓,想起《渔阳掺挝》;由《渔阳掺挝》,想到击此调而丧身的人,可谓联想自然,一气贯通。见景生情,追忆往事,这是第一层意思。“欲问渔阳掺”,说明诗人又清醒地意识到眼下所闻并非祢衡所击之曲;之所以听不到那悲烈之调,乃是因为“时无祢正平”。由追忆往事而回到眼下情景,发出惋惜之叹,这是第二层意思。然而,当今世上多是阿奉权势、趋时媚上之流,正需要像祢衡这样的人慷慨击鼓,以《渔阳掺挝》的清亮之音扫荡混浊之气,使媚俗者自惭,使权势者知羞。可惜如今既听不到那曲《渔阳掺挝》,也见不到像祢衡这样的人。其时,正是牛党当权,李党纷纷被逐之时,国事日非,诗人愤慨极深。追昔抚今,一吐胸中块垒,这是第三层意思。三层意思环环相扣,对往事的追忆、对现实的感慨,融汇成一股郁愤之气,回旋往复,寄慨遥深。
这首诗是白居易时为周至尉趋府作。
诗人在府门前看到一节莲花,莲花花枝惨败,前八句景物描写,描写了莲花的惨白景象,第九句和第十句,引出议论和感叹,同时也起到转折的作用——“物性犹如此,人事亦宜然”。
第十一句和十二局借物抒情,“托根非其所,不如遭弃捐。”生存的地点不是好地方,表达白居易对现状和当下环境的不满。
第十三句和十四句则其到衬托的作用,也是借物抒情的笔法,用莲花曾经在溪中的美好时光表达自己对过去生活的缅怀
最后两句笔锋一转,“今年不得地, 憔悴府门前。”诗人感觉自己与莲花命运相同。
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