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之所以有效,乃在于谣言总是披着一层美丽的外衣。恰如英国思想家培根所说:“诗人们把谣言描写成了一个怪物。他们形容它的时候,其措辞一部分是美秀而文雅,一部分是严肃而深沉的。他们说,你看它有多少羽毛;羽毛下有多少只眼睛;它有多少条舌头,多少种声音;它能竖起多少只耳朵来!”古人称造谣诬陷别人为“罗织罪名”,何谓“罗织”,此诗一开始说:“萋兮斐兮,成是贝锦”,就是“罗织”二字最形象的说明。花言巧语,织成的这张贝纹的罗锦,是非常容易迷惑人的,特别是对不长脑壳的国君。
造谣之可怕,还在于它是背后的动作,是暗箭伤人。当事人无法及时知道,当然也无法一一辩驳。待其知道,为时已晚。诗中二、三、四章,对造谣者的摇唇鼓舌,嘁嘁喳喳,上窜下跳,左右舆论的丑恶嘴脸,作了极形象的勾勒,说他们“哆兮侈兮,成是南箕”、“缉缉翩翩,谋欲谮人”、“捷捷幡幡,谋欲谮言”。作者对之极表愤慨:“亦谮人者,谁适与谋?”正告他们道:“慎尔言也,谓尔不信!”“岂不尔受?既其女迁!”
造谣之可恨,在于以口舌杀人,杀了人还不犯死罪。作为受害者的诗人,为此对那些谮人发出强烈的诅咒,祈求上苍对他们进行正义的惩罚。诗人不仅投以憎恨,而且投以极大的厌恶:“取亦谮人,投畀豺虎!豺虎不食,投畀有北!有北不受,投畀有昊!”正是所谓“愤怒出诗人”。有人将它与俄国诗人莱蒙托夫《逃亡者》一诗中鄙夷叛徒的诗句“野兽不啃他的骨头,雨水也不洗他的创伤”比较,认为它们都是写天怒人怨,物我同憎的绝妙好辞,都是对那些罪大恶极,不可救药者的无情鞭挞,都是快心露骨之语。
在诗的结尾处,郑而重之地留下了作诗人的名字,从而使这首诗成为《诗经》中少数有主名的作品之一。这个作法表明,此诗原有极为痛切的本事,是有感而发之作。它应该有一个较详的序文,自叙作者遭遇,然后缀以此诗,自抒激愤之情,可以题为“巷伯诗并序”或“巷伯序并诗”的。也许是后来的选诗者删去或丢失了这序文,仅剩下了抒情的即诗的部分。
此诗作者孟子,很可能是一位与西汉大史学家司马迁异代同悲的正直人士。东汉班固就曾在《司马迁传赞》里称惨遭宫刑的司马迁是“《小雅·巷伯》之伦”。这个孟子或许也感受过与司马迁同样的心情:“祸莫惨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官刑。刑馀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也,所从来远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无怪乎他是如此痛心疾首,无怪乎诗中对诬陷者是如此切齿愤恨,也无怪乎此诗能引起世世代代蒙冤受屈者极为强烈的共鸣。
这首诗作于作者晚年。诗题取首句前二字,实类“无题”。
首句写堂静。用静中之动来反衬其静。虚堂,空堂,用《庄子》“虚室生白”之意。孤身独处,更无他人,所以觉得堂屋是空荡荡的。孤身、夜深,空堂显得分外寂静,只听到堂外草丛中不知什么虫子在鸣叫着。“草虫鸣”是静中之动,因“寂寂”才能听见虫鸣;听得见虫呜,愈见堂之“寂寂”。如此一个静悄悄的堂屋,正可酣眠。
然而,次句却写人不眠。此时,独处于堂屋之中的诗人斜靠在枕头不能成眠。堂寂,虫鸣,都是他在不眠之中感觉到和听到的。之所以“不眠”,是因为“难忘旧情”,旧情萦绕在诗人心头,令他难以忘怀。旧情之“情”,在这里不应解作“恋情”或“爱情”。一是不曾听说诗人生平有过浪漫的或不幸的爱情,再是从三四两句的意境与全诗的氛围看,也与恋情无涉。所以这里的旧情,也是作者《江南春二首》之中的“愁情”,即“暮年迁谪,流落不归之意”。范雍《忠愍公诗序》曾说:“大约公之为诗,多有此意。”那么,这里的“旧情”可以归入“此意”。另外,诗人说成“旧情”,是故意含糊其辞。总之,暮年迁谪,流落不归,是诗人一生中愁沁心髓的不幸,他难以忘怀,袭上心来时,就要欹枕难眠了。
按照作品的思路,下面本来应该倾吐作者难忘旧情的悲伤,而诗人却没有这样,“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于是他绕过“旧情”把目光转向窗子,来了个写景句:“斜月半轩疏树影。”月光斜照在半截窗户上,又把稀疏的树影投在堂屋的地上。树影摇曳不定,诗人已感到寒意,所以他觉得夜半更深的风露更加凄清了。诗到此句,便戛然而止。
其实诗人并没有忘记旧情。尽管“旧情”只如一个闪电,瞬间便消逝了,而更多的笔墨用于写景。但是,这些景物的描写已着上了“旧情”的色彩,而使一切景语皆成了情语。起笔的“虚”字就语涉双关:“虚堂寂寂”,是他自己的灵台孤寂,方感到空堂分外寂静;他把目光转向窗户,看那月光,看那树影,原是为了解脱“旧情”的萦绕,但是,看到的又是凄清的环境,而环境的凄清正是他心境凄然的反照。总之,诗人于“旧情”欲言又止,只是在亦即亦离之中,融情入景,描绘眼前景物,构成一种凄迷的氛围,烘托出一缕难忘旧情的凄楚的情感,这就比直陈胸臆,显得更加缠绵悱恻,蕴藉婉曲,余味不尽。同时他身为大臣,政治上的不幸际遇是不好多说的,也只能出之以委婉之词,点到为止。
这首诗是杜甫写景中的佳作。全诗层次鲜明,结构严谨,更为惊奇的是此诗部分所写只见顿挫而不见沉郁。此诗描写的是农家风光,盛夏作者在农舍邀请李炎畅饮。
“远林”与下文“僻近”相互呼应,说明此处离闹市甚远,幽远深静。并点明李公来游的原因是为了贪凉。此处虽是贫居,但“淳朴”,有“浊醪”,有美景,有乐音,杜甫极力邀请客人留下饮酒,有挽留之意。“隔屋唤西家,借问有酒否。”这里写的比较有意思,作者居住此地,知此处有酒,实有“故弄玄虚”之感。下句“墙头过浊醪,展席俯长流。”酒从墙头过,展席畅饮美酒,与上句结合,也展现了杜甫少有的浪漫之意。前句很有意思。一来显得是贫居,墙低,故酒可以打墙头递过来;二来也显得邻家的淳朴,为了顾全主人家的面子,不让贵客知道酒是借来的,所以不打从大门而打从墙头偷偷地送过来。杜甫之憎富人,爱穷人,是有他的生活体验作基础的。
杜诗有“语不惊人死不休”之特点,而“清风左右至,客意已惊秋。”而真正让我们惊得恰恰是“惊”字,秋好像人一样知道了客人的意愿,刮起了习习清风,可谓顿挫到了极致。下两句用对偶句描写了林间鸟儿斗架、蝉鸣,为下句铺垫。“苦道此物聒,孰谓吾庐幽。”这两句是说:我不禁“苦恼”的埋怨道这些东西吵闹,谁说我的草庐幽静呢?杜甫此时的苦恼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苦恼”,而是假意的苦恼,这中“苦恼”正是作者得意之处。最后四句是说:因为村野僻远,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拿来款待客人,只好将此问美好的景色充作留客之物。西家的酒,也许没有了,不能不更想个办法,总之委屈不了你。从这里也显示了杜甫的淳朴、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