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然诗有“看取莲税净,应方不染心”之句;周敦颐谓。莲,花之君于者也”,极赞其。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莲花便是人们心圆中高洁品性的象征,诗家墨客每每称叹颂美,寄情写意,留下不少名篇佳句。
然而,刘因这首《秋莲》却独脱旧制,不是正面歌颂莲花之洁美形质,而是以深沉抑郁的笔调伤惋秋后莲花之凋萎衰残。诗旨所在,是对美好事物横遭厄运的悼惜,也是自己坎坷身世、苦闷心绪的写照,别具一番情味,别呈一种意趣。
首联开笔于“瘦影”二字,写出了“秋莲”枯衰的躯形,虽然仍是“亭亭”竖起,却瘦弱乏力,难以自持。“影”固如此,“香”更微淡,杳杳飘散之时,不知欲与谁相通消息。“不自容”,已见立身极其不易,随时均有倒下的可能;“欲谁通”,又显寂寞无朋,四周寻不到足以互慰的同伴,自怜、自叹、孤立、怅惘,种种辛酸情绪在两句中流露无遗。
颔联进一步针对。秋莲’的遭遇与严酷的环境作了具体描述,当日盛开的花朵凋谢了,碧绿的叶子枯萎了,正是不堪忍受的“翠减红销”之际。尤有甚者,眼前的环境,江水清凉,月色冷漠,更增添了寒惨凄苦的气息。如果说前两句写了“秋莲”萎顿落寞的状态,那么,这两句则点明造成此种状态的原因是大自然消长生杀的基本规律所致,这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规律。
颈联笔意转深,谓“秋莲”虽已落尽铅华,却欲留得青青莲房,以保持美好的“晚节”;不料白露寒霜中吹来了凛冽秋风,连这一颗微小的秋实也将被横扫净尽。显然无论往日的花开得何等鲜艳,无论它的本质何等洁美,在严酷的季节,面临无情的风霜,“秋莲”被摧残而衰亡的命运是不可逃脱的。
至此,这三联六句,字面上是句句写“秋莲”,但实际上却是处处写诗人自己。联系刘因的身世,他是南宋入元的遗民,作为元初的一位有影响的诗人,他在不少诗作中表露了对宋朝的追忆和怀恋、对当代政治与社会现实的不满以及对自己坎坷遭遇的感伤。这首诗正是以象征的手法,借咏“秋莲”来寄托感慨,诗中所写“秋莲”的一切情状都暗示着诗人自身的遭遇。因此,尾联两句,便明确点出世道、人生的盛衰变化,在自己眼中依然历历分明,还是聊且逍遥自乐,不要令小船上的酒杯空着。于愁闷之时想到了酒,希望在“醉乡”中逃避现实、自我完善,这是古代历遭磨难的不得志的知识分子常常采用的一种“解脱”手段;就诗歌作品中的此类内容而论,所造成的感情韵味,则宛如发出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
这首律诗以四分之三的笔墨吟咏秋莲,笔触细腻入微,既写了此花在特定环境下的形态、香气、色泽、花实,又写了江、月、风、露等与之同时并存的自然景物。其中以“瘦影亭亭”对“淡香杏杏”、“翠减红销”对“江清月冷”(此为句中对)。“青房全晚节”对“白露已秋风”,均见工巧贴切,独开新意。至于末两句的抒情,可谓真挚沉痛,寓旨幽深,为读者留下了品味回思的余地。
这首小诗轻捷洒脱,寥寥数语,就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舞台人物速写图。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诗的一二句写弹筝的女子纤手拨筝,正处于弹奏状态。筝是一种弦乐器。从唐诗中所描写的筝来看,筝是十三根弦,如:“花脸云鬟坐玉楼,十三弦里一时愁”(白居易《听崔七妓人筝》)。“大艑高船一百尺,清声促柱十三弦”(刘禹锡《夜闻商人船中筝》)。此诗是速写,当然必须抓住最能突出主题的部分。最引人注目的,首先便是弹筝者手中正在拨弄的乐器,特别是那绚丽华美,闪烁着点点金色光斑的弦柱。接着,诗人的目光又自然而然地落到那双正在琴弦上跳动的洁白如玉的纤手上,以及弹奏的环境。雅致的筝枕,自然别有一番情味。从画面上看,“金粟”、“素手”、“玉房”交相对比,色彩明丽而华贵,虽然是速写,却又施重彩,给人以极为强烈的印象。绘画毕竟是视觉的艺术,而鸣筝所成的乐曲则是作用于听觉的艺术。一、二两句诗所绘出的画面是绝妙的,读者从中瞥见了闪光的琴柱、白嫩的巧手、雅致的筝枕,但却没有听到琴声。也许是精湛的工艺、绰约的风姿使诗人过于全神贯注了。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诗人终于注意到弹奏出的乐曲本身。诗的前两句写女子正在弹筝,按此写法,接下去似乎应该描写女了的弹奏技艺,或者表现秦筝极富感染力的音乐形象,但出人意料的是,三、四句并不沿袭通常的写法,而是描写女子为了引起知音者的注意,故意错拨筝弦。相传三国时代的周瑜,别人奏曲有误,他就回头一看,此诗显然受到了这个故事的启发。“时时”说明这并非偶尔失手,也并非技艺低下,因为这失误明显地属于有意为之。有人将她的有意错弹理解为“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清·徐增《而庵说唐诗》),似乎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仅仅是一种邀宠之情;其实这种故意的失误是出于寻觅知音的苦心。她大约也是沦落风尘之人,对一般浪荡子弟,她的故意错弹饱含着对这班人的嘲弄和蔑视,但总会有一天,真正的知音——她的“周郎”会听出那曲中的深意,从而向她投去会心的一“顾”的。此处的“周郎”喻指听者,“欲得”就意味着当时坐在一旁的“周郎”没有看她。为什么不看她呢?大概听者已经完全陶醉在那美妙的筝声中了。本来这应该是演奏者最祈盼的效果,最欣慰的时刻,然而,这情景却不是这位女子此时最渴望的效果,因为她心中另有所思,思不在听者赏音,而在于一“顾”,怎么办呢?她灵机一动,故意不时地错拨一两个音,于是充满戏剧性的场景出现了:那不谐和的旋律,突然惊动了沉醉在音乐境界中的“周郎”,他下意识地眉头一皱,朝她一看,只见她非但没有丝毫“误拂”的遗憾和歉意,两眼反而闪烁出得意的眼神——原来是误非真误。为了所爱慕的人顾盼自己,便故意将弦拨错,弹筝女的可爱形象跃然纸上。这两句正面写出了弹者藏巧于拙,背面又暗示了听者以假当真,而这种巧与拙、假与真,又在那无言的一顾之中获得了奇妙的统一。它不仅说明弹者是高手,听者是知音,而且传神地表现出两者的心理神态,其意趣韵味无穷。
“隆中”在襄阳(今湖北襄樊市)城西二十里,诸葛亮曾隐居于此。见《三国志》本传南朝宋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词人家在兴国(今湖北阳新一带),可能曾有过过隆中而造访诸葛亮故里的经历。“桑柘”二句对仗,写哲人已杳,但见桑柘偎倚在斜阳里,禾黍颤粟于秋风中。夕阳西下的一日之暮,秋风悲鸣的一岁之暮。由于此篇所写的乃是一位赍志以殁的英雄,故开局便以这日暮、岁暮之时的萧瑟景象起篇,渲染悲剧气氛。过英雄故里,人虽不可得而见,其事迹则彪炳于史册。故以下即切入正题,追寻斯人一生之出处大节。
“世若”三句,先叙诸葛亮得以登上历史舞台的契机,言当世若无徐庶辈相为汲引,诸葛亮难免会被埋没。“本计”四句,则高度概括诸葛亮一生的政治、军事活动,自“隆中对策”一直写到“六出祁山”。传载刘备亲访诸葛亮,请其出山时,曾询以天下大计,亮对曰:今曹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不可与其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民附,贤能为用,可以之为援而不可图。惟有夺取荆、益二州,西和诸戎、南抚夷越等少族,外结好于孙权,内修齐于政治。如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率荆州之军直指宛(今河南南阳)、洛(今洛阳),将军(谓刘备)亲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庶几霸业可成,汉室可兴。“东荆西益,观变取奇功”,这便是诸葛亮初步战略计划。“赤壁大战”后,刘备得到了荆州;继而又挥师入川,从刘璋手里夺取了益州之地,实现了诸葛亮战略设想的前半部分,形势一度对蜀汉十分有利。可惜由于荆州方面军的统帅关羽在外交和军事上一系列的失误,荆州被孙权袭取,致使北伐的通道只剩下川、陕一路;而“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李白《蜀道难》),军粮转运不及,故刘备死后,诸葛亮屡出祁山伐魏,都劳而无功。“转尽青天粟,无路能通。”这种局面实为诸葛亮无助之力。此二句是对上二句的转折,行文中省略了“孰知”二字,亦属贺铸《伴云来》一词中同类的“关照省略”,应对照上文“本计”二字自行补出。
换头三句,写诸葛亮之死。此处打破了传统的过片成法,文义紧接上片,使前后阕粘合为一。因“转粟难通”,乃有“杂耕渭上”之举。公元234年(蜀汉后主建兴十二年)春,诸葛亮的最后一次北伐,据武功五丈原(今陕西岐山县南)与魏将司马懿对垒。魏军坚壁不出,亮即分兵屯田于渭水之滨,和当地居民杂处而耕,作为久驻之计。鉴于他在军事实践中摸索出了这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作法。北伐开始有了成功的希望。遗憾的是,“将军一去,大树飘零”(庾信《哀江南赋》),同年秋,诸葛亮不幸病死于军中,一切希望都化作了泡影。
以下二句,继而叙述诸葛亮之死后造成的直接历史后果。“一曹三马”,“曹”当作“槽”。《晋书·宣帝纪》载曹操梦三马同食一槽。自魏齐王曹芳,司马懿与二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执掌魏国军政大权,诛杀异已,孤立曹氏。至昭子司马炎时,竟篡魏自立,改国号为“晋”。曹操之梦,果然应验。此事虽荒诞不经,但后世屡用为故实。二句谓诸葛亮一死,再也无人能够扫平曹魏,复兴汉室,而使司马氏集团如蛟龙之逢云雨,顺顺当当地发展壮大,灭蜀、篡魏、平吴,建立了统一的晋王朝。
然而尽管斯人“出师未捷身先死”(杜甫《蜀相》),英雄却未可以成败作论。建兴五年,诸葛亮率诸军北驻汉中,将出师北伐,临行曾上疏刘禅,反复劝勉他继承先主遗志,亲贤臣,远小人,并陈述自己对蜀汉的忠诚及北取中原、复兴汉室的决心。这就是气冲牛斗、光照乾坤的《出师表》写得忠爱剀切,历来为爱国的志士仁人所推崇。斯人也,有斯文在,可以不朽矣!“看璀璨”二句,命意在此。最后,即于千百万敬仰诸葛亮的志士仁人中拈出一位杰出的代表——杜甫,结束全篇。“安史之乱”爆发后,杜甫曾于公元760年(唐肃宗上元元年)避难入蜀,在成都西郊的浣花溪畔营构草堂,前后居住长达三年之久,故以“草堂翁”命名。他游成都武侯庙时,饱蘸浓墨,满怀激情地写下了吊诸葛亮的著名诗篇《蜀相》。千古名相,又得千古诗圣为作此千古绝唱,九泉之下,亦当含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