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段为第一部分,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第二段至篇末为第二部分,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这篇散文表现了作者儿时富于想象、幻想的一段趣事,文字朴素自然,情感真挚,语言生动。
第一部分(第1段),总写童年视觉敏锐,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视觉敏锐,又表现出孩子的稚气、天真。“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说明作者小时候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看到细微的事物中那些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产生超然物外的乐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体写童年观察景物的奇趣。
先写夏天观察蚊飞的乐趣。“夏蚊成雷”是夸张又是比喻,这里则是“我”从蚊群嗡嗡的声音与闷雷声相似的特点联想到雷声。而把蚊比作鹤,也是蚊子的体形、长足与鹤相像,这是孩子们的联想。这些联想不但照应了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同时也为下文作了铺垫。“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心里这样想,眼前就果然出现了群鹤飞舞的景观。这是在前文联想基础上的想象,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又是“我”创造性的联想和想象,进一步体现了物外之趣。同时也反映了“我”的知识丰富,但活动范围狭小,没有机会和条件接触“青云白鹤”的实景,靠着丰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领略到书本上图画上所描绘的“青云白鹤”的实景。再写“我”观察土墙、花台和小虫争斗的乐趣。这里写“我”观察花台草木,“以丛草为林,以虫蚊为兽”神游其中,仍是表现“物外之趣”的。而观虫斗、驱虾蟆的故事,不但紧扣“趣”字,说明“我”观察入神,而且还能表现“我”的真正可爱,天真无邪。
这是咏物诗中一首富于哲理的佳作,篇幅短小,意味隽永。中国古诗中,最早写鱼的诗句见于《诗经·卫风·硕人》篇。汉魏六朝乐府诗中的《枯鱼过河泣》,则是以鱼为抒写对象的完整的全篇。唐代咏物诗不少,然而写鱼的专篇仍然不多,所以这首《放鱼》是独具一格的难能可贵之作。
这首诗从题目上看,是写诗人在将鱼放生时对鱼的嘱咐,全诗以呼告式结撰成章。“早觅为龙去”,一开始就运用了一个和鱼有关的典故,妙合自然。《水经注·河水》:“鳣鲤出巩穴,三月则上度龙门,得度者为龙,否则点额而还。”在我国古代富于浪漫色彩的神话传说中,龙是一种有鳞有须、能兴风作浪的神奇动物,因此,为龙或化龙历来就象征着飞黄腾达。但诗人运用这一典故却另有新意,他是希望所放生之鱼寻觅到一个广阔自由的没有机心的世界。一个“早”字,更显示诗人企望之殷切。接着以“江湖莫漫游”句,须承而下。“漫游”本是为鱼所独有的生活习性,但在这里,“莫漫游”和“早觅”的矛盾逆折,却又让读者产生强烈的悬念:为什么希望鱼儿要早觅为龙,又劝其莫漫游于江湖之中呢?这就自然无迹地引发了下文:“须知香饵下,触口是铦钩!”“香饵”与“铦钩”也都是和鱼的生活与命运紧密相关的事物。这两句诗一气奔注,分外醒人耳目。铦,是锋利之意,“铦钩”与“香饵”相对成文又对比尖锐,那触目惊心的形象可以激发人们许多联想,“须知”使诗人告诫的声态更加恳切动人,而“触口”则更描摹出那环生的险要,传神地表现出诗人对鱼的怜惜、担心的情态。寥寥二十字,处处围绕着题目“放鱼”来写,用语看似平易,运笔却十分灵动而巧妙。
“寄托”是咏物诗的灵魂。这诗抒写的是放鱼入水的题材,但它又不止于写放鱼入水。诗人的目光绝没有停留在题材的表面,而是在具体的特定事物的描绘中,寄寓自己对生活的某种体验和认识,使读者从所写之物,联想到它内蕴的所寄之意。这首《放鱼》寄意深远。其特色一是小中见大地展开,二是由此及彼地暗示。写的是具体的尺寸之鱼,却由鱼而社会而人生,抒发了封建社会中善良的人们对于险恶的社会生活的一种普遍感受。所咏叹的是“放鱼”这一寻常事物”这一寻常事物,但诗人却手挥五弦,目送飞鸿,因而音流弦外,余响无穷,使人不禁联想到诗人自己和许多正直的人们的遭际而深感同情。正如陶明濬《说诗札记》所指出的:“咏物之作,非专求用典也,必求其婉言而讽,小中见大,因此及彼,生人妙语,乃为上乘也。”此诗可谓得其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