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刘熙载《艺概》指斥周邦彦词“周旨荡”,20世纪八九十年代报纸杂志亦不乏贬斥之词。其实,《清真集》编入“春景”类,描写闺情之作的词,情感真挚、内容丰富,委婉含蓄、别开生面,这首小令就是其中一首。
眉共春山争秀,可怜长皱——首先描写女子的外貌。以“春山”喻眉毛,以个别代整体,写人之美,五代冯延巳即有“低语前吹频转面,双眉钦恨春山远”。美成用“争秀”二字,有意同“春山”比秀,比“春山”更秀。“争”字意味深长,以动写静,更见生动。因为词人善于点化,化腐旧为新鲜,远比“淡淡春山”、“淡扫蛾眉”、“春山八字”、“眉蹙春山”具有新意。
“可怜长皱”充满词人的主观情感。“春山”喻眉颇具清俊之气。上句写外貌,下句表现内心愁怨。只描摹秀眉之美,让人想象其容貌之俊。层层翻出新意。
莫将清泪滴花枝,恐花也,如人瘦——承上,以花喻人的容貌,写哀怨情况。“清泪滴花枝”形容女子因伤心而落泪,呈现出一个美的画面,虽非首创,确也奇异。唐·白乐天《长恨歌》用“玉容寂莫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描写杨妃伤心掉泪;冯延巳《归自谣》用“愁眉敛,泪珠滴破胭脂脸”,亦系客观描写,而周词运用翻进一层的手法。用花瘦比人瘦,古人诗词也用过,宋·黄庭坚《蓦山溪》‘‘春风透,花枝瘦,正是愁时候”写伎女陈湘,也是客观描写,没有写出诗人内心之感受。而周词活用前人词句,不重复前人意思,另辟新境:似乎少女娇嫩的脸上,连几滴眼泪都禁受不得,会“滴破胭脂脸”。着眼于花,花人合一,用笔深婉。同宋-李清照的“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有异曲同工之妙。流露出词人无限的怜惜之情,渗透着词人无尽的关切之感。推陈出新,别出心裁,曲折顿挫,摇曳生姿。将那委婉的情致、深厚的意韵,有层次地有深意地不断传出,故有“词家神品”(王又华《古今词论》)之赞誉。
上片主要写外貌,下片着力写内心。
清润玉箫闲久,知音稀有——“清润”句承上,从侧面烘托女子的低沉情绪、满腹愁思。写其愁恨,先写“玉箫”,是象征,作陪衬。人物的风姿、孤寂从“知音稀有”中显露无遗。“知音稀有”是全词之主旨,也是愁恨的原因。既说明其才艺出众,又点出其歌伎身份。昭君出塞,尚有琵琶以寄幽怨,词中女子连托玉箫以寄相思的心情都没有了,深化了“知音稀有”的程度。
欲知日日倚栏愁,但问取、亭前柳——“欲知”、“但问”与上片“可怜”、“莫将”前后照应,连属成句,巧设问答,运用相同的笔法,既像是女子自我内心的剖白,“顾影自怜”,又像是词人对女子的深切怜悯与体贴人微。“日日倚栏”、“亭前柳”,会使人不禁想起唐·王昌龄的《闺怨》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古代有折柳送别的习俗,所以见柳就会引发离愁,触动闺情。词中女子日日倚栏凝望,离愁别恨,日积月累,积久弥多,足见闺怨之深。杨柳是愁怨的见证,“愁”而但问“亭前柳”。最后轻点一笔,一切都得到解释,全词也一气贯通了。据清·叶申芗《本事词》卷上(天籁轩刊本)云:“周美成精于音律,每制新调,教坊竞相传唱,游汴尝主李师师家,为赋《洛阳春》云……李尝欲委身而未能也。”“欲知……但”,虚词的使用,显示出一种跌宕生姿的态势,回荡着愁恨的旋律。点出“日日愁”,同上片“可怜长皱”上下呼应,又“问取亭前柳”同“莫将清泪滴花枝”前后照应,进一步渲染。向亭前柳“问取”,暗示因离别而伤感而愁怨,含蕴深沉。
一曲小令,化用前人诸多诗词名句,自成佳制,别创新意。诚如《乐府指迷》所云:“下字运意,皆有法度,往往自唐诸贤诗句中来,而不用经史中生硬字面,此所以为冠绝也。”沈义父所说值得仔细体味。宋·张耒《秋蕊香》‘‘别离滋味浓于酒,著人瘦。此情不及东墙柳,春色年年依旧”,可以作为这首词的注脚。
“闺情”这个题目,是宋词中常见的。但周邦彦词写得新颖别致,不同凡响。闺情词自必以描写闺中女子为主,此篇不同凡响,就在于在同类题材中,篇幅短小而内容丰富,无称艳的辞藻,无刻意的雕饰,以清新自然的语言、含蓄委婉的笔致、清淡雅致的风格,给人以轻松率意之感。
这首词以“知音稀有”为主题。在中国古典诗词中,知音之叹是传统的题材。从上古“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楚辞·九歌·少司命》)、“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古诗十九首》之五《西北有高楼》),到中古“斯人不重见,将老失知音”(唐·杜甫《哭李常侍峄》),“知音谙吕”,“知音识曲”。自先秦、汉魏,乃至唐宋,“知音”一词时见出现。就是周邦彦《清真集》中,也时有知音之叹,如《意难忘》‘‘知音见说无双,解移宫换羽,未怕周郎”。至于(玉楼春》所谓“玉琴虚下伤心泪,只有文君知曲意”,乃是词人感伤官场难逢知己而向青楼混迹之悲;《风流子·新绿小池塘》、《少年游·并刀如水》中的女子,以及这首词中的女子,都是写歌伎知音之叹,同时也寄寓了词人个人的知音之感。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可以说,李白对峨眉月始终未能忘怀,就是万里远游之后,也一直既看且忆,更感觉她相伴而行。而今在黄鹤楼前看见来自故乡的僧人,他带来了峨眉月,这明月定将伴送他到长安去。这明月不仅照到江夏,照到长安以及周围的秦川,而且回到蜀中仍有峨眉月相伴。其实,万里共明月,本无所谓这里明月那里明月之分。但是,这一方面可见李白对故乡月亮情有独钟,另一方面对比自己身似浮云,滞留吴越,羡慕蜀僧归时还可见到峨眉月。
此诗从“我”到月,从月到僧,再写到月,侃侃谈来,动感强烈,毫不气窒,充分显示出李白作为歌行高手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