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阐说从师求学的道理,讽刺耻于相师的世态,教育了青年,起到转变风气的作用。文中列举正反面的事例层层对比,反复论证,论述了从师学习的必要性和原则,批判了当时社会上“耻学于师”的陋习,表现出非凡的勇气和斗争精神,也表现出作者不顾世俗独抒己见的精神。全文幅虽不长,但涵义深广,论点鲜明,结构严谨,说理透彻,富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全文分4段。
第1段提出中心论题,并以教师的职能作用总论从师的重要性和择师的标准。开篇第一句“古之学者必有师”句首冠以“古之”二字,既说明古人重视师道,又针对现实,借古非今。“必有”二字,语气极为肯定。然后指出师的职能作用是“传道受业解惑”,从正面申述中心论点。接着紧扣“解惑”二字,从不从师的危害说明从师的重要,从反面申述中心论点。最后紧扣“传道”二字,阐明道之有无是择师的唯一标准,一反时俗,将贵贱长少排出标准之外,为下文针砭时弊张本。
第2段批判不重师道的错误态度和耻于从师的不良风气。这一段用对比的方法分三层论述。第一层,把“古之圣人”从师而问和“今之众人”耻学于师相对比,指出是否尊师重道,是圣愚分野的关键所在;第二层,以为子择师而自己不从师作对比,指出“小学而大遗”的谬误;第三层,以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与士大夫之族作对比,批判当时社会上轻视师道的风气。
第3段以孔子为例,指出古代圣人重视师道的事迹,进一步阐明从师的必要性和以能者为师的道理。这一段开头先提出“圣人无常师”的论断,与第1段“古之学者必有师”呼应,并且往前推进一步,由“学者”推进到“圣人”,由“必有师”推进到“无常师”。举孔子为例加以论述,因为孔子在人们心目中是至圣先师,举孔子为例就有代表性,能加强说服力。由此得出“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的结论,这个结论显然是正确的。这种以能者为师的观点就是“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观点。
第4段赞扬李蟠“不拘于时”“能行古道”,说明写作本文的缘由。“不拘于时”的“时”指“耻学于师”“惑而不从师”的社会风气。“古道”指“从师而问”,以“闻道”在先者为师的优良学风。从而总结全文主旨,点明主题。
在作者的论说文中,《师说》是属于文从字顺、平易畅达一类的,与《原道》一类豪放磅礴、雄奇桀傲的文章显然有别。但在平易畅达中仍贯注着一种气势。这种气势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理论本身的说服力和严密的逻辑所形成的夺人气势。作者对自己的理论主张高度自信,对事理又有透彻的分析,因而在论述中不但步骤严密,一气旋折,而且常常在行文关键处用极概括而准确的语言将思想的精粹鲜明地表达出来,形成一段乃至一篇中的警策,给读者留下强烈深刻的印象。如首段在一路顶接,论述从师学道的基础上,结尾处就势作一总束:“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大有如截奔马之势。“圣人无常师”一段,于举孔子言行为例之后,随即指出:“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从“无常师”的现象一下子引出这样透辟深刻的见解,有一种高瞻远瞩的气势。
其次是硬转直接,不作任何过渡,形成一种陡直峭绝的文势。开篇直书“古之学者必有师”,突兀而起,已见出奇;中间批判不良风气三小段,各以“嗟乎”、“爱其子”、“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发端,段与段问,没有任何承转过渡,兀然峭立,直起直落,了不相涉。这种转接发端,最为韩愈所长,读来自觉具有一种雄直峭兀之势。
此外,散体中参入对偶与排比句式,使奇偶骈散结合,也有助于加强文章的气势。
挽歌,即“輓歌”。古人送葬时,执绋挽丧车前行的人所唱的哀悼死者的歌。崔豹《古今注·音乐》:“《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丧之,为作悲歌。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二章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亦呼为挽歌。”
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
“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墓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勘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
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
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死只是意味着一种人际关系的脱落,尘缘的结束。这只是一种极其正常的生命代谢,是托身大山魂归自然的皈依。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实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这种自然的死亡观也让诗人本来贫病交加的命运化为诗化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