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句“五月五日天晴明,杨花绕江啼晓莺。使君未出郡斋外,江上早闻齐和声”交代节令、天气、环境,渲染赛前热闹的气氛。
第五、六句写州郡长官前去观看竞渡。第七、八句用“罗衣”、“银钗”借代观看竞渡的女士,从味觉、视觉两方面形容观看比赛的人多。
第九至第十八句描绘第一次竞渡的情景,所用比喻特别多,例如以:飞万剑:形容棹影上下翻飞的快捷,以“鼓声劈浪鸣千雷”比喻鼓声既响又急,以“目如瞬”形容龙目的生动,以“霹雳惊”形容坡上观众喊声突发、惊天动地,以“虹霓晕”形容锦标五彩缤纷,令人五花缭乱。
第十九、二十句“疮眉血首争不定,输岸一朋心似烧”从参赛者和观赛者两个角度写竞渡双方的情绪,“两岸十舟五来往”写双方十艘船又比赛了五次,使竞渡又掀起了一个高潮。
第二十三句“须臾戏罢各东西”中的“各东西”意思是塞外以后各自分开,第二十四句“竞脱文身请书上”的意思是刚赛完,输方不服,双方又脱了上衣,露出刺花的身体,请求再决雌雄。
最后四句是作者观看竞渡后的感慨,由竞渡者的互不相让联想到执政者的朋党之争。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上阕首句“楼上晴天碧四垂,楼前芳草接天涯”中看似都是景语,实则化用了韩倔《有忆》“愁肠泥酒人千里,泪眼倚楼天四垂”和魏夫人《阮郎归》“夕阳楼处落花飞,晴空碧四垂”的物境和意境,词人看到了渺远而开阔的景物,思乡之情就油然而生。“劝君莫上最高梯”说出了自己思乡的心绪,因为登得愈高,思乡的离愁别恨也就愈加强烈,这里表现了词人怕触动无法排遣的乡情,才不敢凭高眺远,但词人却不予点破,可以说是含而不露,深沉蕴藉。
下阕首句“新笋已成堂下竹,落花都上燕巢泥”中,词人通过写新笋成竹、落花燕巢这样的意象来表达自己对时光流逝思念之情。结合上阕内容,词人把视角从天空原野拉到了眼前的新竹燕巢,一远一近,一大一小,丰富了词的层次感,也在广阔空间的基础上加入了时间的维度,使词的抒情更加真切、感人。末句是景中情语,而其情过于深切,“忍听林表杜鹃啼”采用反问的语气,表达了词人思念家乡,盼望回归故里的迫切之情。
这首写思乡之情的小令从一开始就将愁情包含在了词句之中,全词更显愁思萦绕、不绝如缕,点明所愁的正是乡情,而用典自然,如从己出,也是这首词的重要艺术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