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咏蝶诗体物入微,描摹传神,是一首难得的佳作。
诗的前六句,诗人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素蝶的动人形象。这些诗句犹如电影中的镜头,伴随着由绿蕙、青薇、阳光、春风、红花、碧树组成的背景的不断转换,展示出了素蝶轻盈飘然、千姿百态的身影。不仅如此,诗人在表现素蝶时,还融人了感情色彩,既写它飞花舞叶的喜悦,也写它映日顺风的欢快,更写它受鸟雀追逐的悲哀,从而赋予了素蝶栩栩如生的神情。这些传神的描摹,固然得之于表现手法的精巧,但若诗人不作细致的观察,不作设身处境的体验,恐怕不可能如此形神俱妙地将素蝶的风姿表现出来。
但如果仅止于此,那也不过是一幅蝴蝶写生而已,然而诗人并没有只停留在对素蝶作穷形尽相的描摹,,而是在动态描写中进步一写出了蝶蝴的“命运”。不要看它是一只蝴蝶,它同样有悲欢,有升沉,有追求。它要随蜂避雀,要映日因风,有“争起”的奋斗,也有“共归”的退隐,在花中叶际穿来飞去,归宿到底何在呢。“芳华幸勿谢,嘉树欲相依”二句,进一层展示了它的情感,诗句以素蝶自诉的口吻诉说希望百花不要凋零。这一感情的表白,透露出了素蝶内心对未来的不安以及对生命的追求,全诗由此而更显蕴藉深厚。同时,在这两句中诗人假托蝴蝶的口吻,对蝴蝶的前途给出了答案:它所向往的是一株花繁叶茂、生机无限的“嘉树”以求庇护依托。因此也可以懂得为什么诗人钟情于“素蝶”而不是“彩蝶”。显然,“素蝶”是一种象征。“素”既表示品格高洁,又暗示命运坎坷。它不能象彩蝶那样风云际会,洋洋得意,而必须寻求一个有力的保护者才有前途。刘孝绰的一生并不平坦。“前后五免”,多次遭受打击。这首《咏素蝶诗》或许就是他的一种自我表白。
沈祥龙曾指出:“咏物之作,在借物以寓性情。凡身世之感,君国之忧,隐然蕴于其内,斯寄托遥深,非沾沾焉咏一物矣。”联系诗人刘孝绰的生平,当可看出,此诗并非泛泛咏蝶之作,而寄寓了诗人的身世之感。据《南史·刘孝绰传》记载,孝绰自小聪颖异常,颇得梁武帝萧衍及昭明太子萧统的推重。然其为人好仗气负才,有不合意,便极言诋訾,由是与世乖仵,一生宦途屡起屡蹶,最后以“坐受人绢一束,为饷者所讼,左迁信威临贺王长史,晚年忽忽不得志”。于此诗中,诗人一方面借洁白的蝴蝶以表示自己品质的高尚与纯洁,一方面借蝶之口表示自己在遭受到多次沉浮之后,依然对仕宦的渴望与追求。然而诗人索物寄意,已将物象与意念融合为一体,故既得题中之精蕴,又有题外之远致,读者或作咏蝶欣赏,或作寄慨体味,均可感其妙,这正是一般咏物诗所难以企及的。
关于荆轲之事,《战国策·燕策》与《史记·刺客列传》都有记载,其基本情节是相似的。陶渊明的这首诗显然是取材于上述史料,但并不是简单地用诗的形式复述这一历史故事。
诗的头四句,从燕太子丹养士报秦(报,报复、报仇之意),引出荆轲。不仅概括了荆轲入燕,燕丹谋于太傅鞫武,鞫武荐田光,田光荐荆轲,燕丹得识荆轲,奉为“上卿”等等经过,而且,一开始便将人物(荆轲)置于秦、燕矛盾之中,又因为这个人物是最出众、最雄俊的勇士(百夫良,超越百人的勇士),于是乎他自然成了矛盾一方(燕)的希望之所托。那么,故事的背景,人物的位置,及其肩负之重任,大体都已亮出,所以说这四句是“已将后事全摄”。正因为如此,矛盾的发展,人物的命运等等悬念,也就同时紧紧地系在读者的心上。下面接着就写荆轲出燕,在临行前,史书中有荆轲等待与其同行的助手,而“太子迟之,疑其改悔”,引起荆轲怒叱太子,且在一怒之下,带着并不中用的秦舞阳同行的记载。诗人略去这一重要情节,而代之以“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这后一句逗出下文,而前一句显然是回护了燕丹的过失,但这样写却与首句的“善养士”相呼应。既使得内容和谐统一,一气贯注,也使得笔墨集中,结构浑成。易水饯行,《战国策》与《史记》是这么写的:“遂发,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由平缓而渐趋激昂。诗人则不然,他首先插入:“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素骥,白马。马犹如此,人就自不待言了,诗的情绪一下子就激发起来了。因而“雄发”二句的刻画——头发直竖,指向高高的帽子;雄猛之气,冲动了系冠的丝绳——虽不无夸张,但却由于情真意足而显得极其自然。易水饯别,也正是在这种气氛中酝酿和展开的激昂悲壮的一幕。高渐离、宋意……一时燕国的豪杰,都列坐在饯席之上。寒水哀风,击筑高歌,声色俱现,情景相生,送者、行者,无不热血沸腾,慷慨流涕。“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又一笔折到行者,道出了行者的决心,写出了行者的气概,而这也就是这幕戏的意图与效果之所在。“登车”六句写荆轲义无反顾,飞车入秦。使上述的决死之心与一往无前的气概,从行动上再加以具体的表现。其中“凌厉”二句亦属诗人的想像,它好似一连串快速闪过的镜头,使人物迅逼秦廷,把情节推向高潮,扣人心弦。诗中以大量笔墨写出燕入秦,铺叙得排荡淋漓,而写到行刺失败的正面,却是惜墨如金,只用了两句话——“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前一句洗练地交代了荆轲与燕丹在地图中藏着利刃以要劫、刺杀秦王的计谋,同时也宣布了高潮的到来,后一句只写秦王慌张惊恐,从对面突出荆轲的果敢与威慑,而对荆轲被秦王左右击杀等等,则只字不提,其倾向之鲜明,爱憎之强烈,自在不言之中。作者以有限的篇幅,再现了雄姿勃勃的荆轲形象,也表现了作者剪裁的功夫与创造的才能。诗的最后四句,便是直截的抒情和评述,诗人一面惋惜其“奇功”不成,一面肯定其精神犹在,在惋惜和赞叹之中,使这个勇于牺牲、不畏强暴的形象,获得了不灭的光辉、不朽的生命。可以看得出诗人是以饱蘸感情的笔触,写下了这个精采而又有分量的结尾。正如张玉谷说的:“既惜之,复慕之,结得抟捖有力,遂使通首皆振得起”(《古诗赏析》)。
发思古之幽情,是为了现实。不过这“现实”亦不宜说得过窄过死(如一些论者所言,这首诗是诗人出于“忠晋报宋”而作),为什么呢?首先,因为陶渊明反复地说过:“少时壮且厉,抚剑独行游。谁言行游近,张掖至幽州”(《拟古》之八);“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之五)。这使我们看到在作者的生活、志趣和性格中,也早已具有着豪放、侠义的色彩。其次,诗人也曾出仕于晋,不过他说这是“误落尘网中,一去十三年”(《归田园居五首》),悔恨之情溢于言表,足见“晋”也并不是他的理想王国,当然“宋”亦如此。这些都是我们不必将《咏荆轲》的作意胶柱于“忠晋报宋”的理由。诗人一生“猛志”不衰,疾恶除暴、舍身济世之心常在,诗中的荆轲也正是这种精神和理想的艺术折光。说得简单一点,便是借历史之旧事,抒自己之爱憎,这样看是比较接近诗人心迹的吧。是的,这首诗的影响也正在此,此亦有诗为证:“陶潜诗喜说荆轲,想见《停云》发浩歌。吟到恩仇心事涌,江湖侠骨恐无多。”(龚自珍《己亥杂诗》) (赵其钧)
小孤山位于安徽省宿松县城东南65公里的长江之中,山体奇特秀美,东看一支笔,西望太师椅,南观如撞钟,北观啸天龙,是万里长江的绝胜,江上第一奇景,还有小姑与彭郎相爱,难成眷属,投江殉情,死后化作“小姑山”,而彭郎悲于小姑之死,遂化成“彭郎矶”,与小姑山隔江相对的凄美传说,如果按秦观一贯的风格,写小孤山似乎应该从这个传说入手,写一段清新隽永的爱情之歌,但是这首词,气象恢宏雄伟,与秦观的清新婉丽,柔和淡雅的文风十分不符,与“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相比,简直不像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第一句,先写长江的水势,“滚滚”、“激浪”来形容水流湍急,第二句奇峰突现,一座高峻的山峰,挡住了汹涌的江水。第三句,将此山傲立此处的原因,想像为天公设立,使此山有了中流抵柱的神韵,既表明小孤山这座挺立急流中的山峰是造化的杰作,不可多得,又进一步衬托了小孤山所处环境的凶险,可谓神来之笔。后世谢枋得诗“天地偶然留砥柱,江山有此障狂澜”,就是脱胎于此句。
下阕以两岸群山为衬托,用拟人的手法,说群山虽然高(掩映云千叠),虽然美(萦回紫翠),但在汹涌的江水面前都退缩了(都让洪涛恣汹涌),只有小孤山屹立在中流,日复一日,感动着过往行人。
这首词壮思逸飞,境界开阔,是秦观词中少有的豪放之作。
白居易写过组诗《新乐府》五十首,首首都是“即事名篇”,《缚戎人》就是其一。
“新乐府”是对旧乐府而言,初唐诗人除沿用汉魏六朝乐府旧题写乐府诗外,有的还另立新题。辞为乐府,声律不拘,故称为新乐府。
“戎人”是我国古代对西方少数民族的称呼,但《缚戎人》这首诗中所写的“戎人”,其实并非真正的西方少数民族,而是一个在战乱年代沦落于吐蕃的汉人。也正是利用这一点,白居易才写出了这首揭露朝政昏暗、边将险恶的讽刺性极强的新乐府诗。
《缚戎人》这首诗以“戎人”的不幸遭遇为线索进行叙事抒情。全诗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被缚戎人所受的凌辱与折磨。他们“耳穿面破”,满身刀伤,面黄肌瘦,“扶病徒行”,一天只能走一驿的路程。“朝餐饥渴费杯盘,夜卧腥臊污床席”,更写出了“戎人”一路的艰辛。对于“戎人”,白居易是抱着极大的同情来写的,但是,在这一部分中,也有“天子矜怜不忍杀,诏徙东南吴与越”的诗句。他婉转地为天子开脱,这其实是对皇帝隐约的赞颂。这种矛盾心情正是诗人早年仕途得意而又关心民瘼的真情流露。
“忽逢”两句是过渡。“交河”,郡名,唐代所设,在今新疆吐鲁番一带。这里写“戎人” “逢江水忆交河”,只是由“江”、“河”字意引起的联想,并非把“交河”作为河流来写。由于这两句诗的过渡,第二部分写“戎人”们忆旧也就显得自然了。
诗的第二部分是本首诗的主干,通过对话回忆“戎人”流落吐蕃及被缚的经过。“其中一虏语诸虏”四句诗是第二部分长篇忆旧的“引子”,这引子安排得非常巧妙,它把众多“戎人”一路上的怨愤和议论,统统用四句诗概括。读了之后,又可以使人听到众“戎人”如泣如诉的言语,又可以看到他们愤愤不平的神情。另外,这样安排材料,详略得当,省去了其他“戎人”的身世叙述,突出了“凉原戎人”这个重点。
乡贯“凉原”(凉州、原州,在今甘肃、宁夏一带)的“戎人”,是作者在本诗中所塑造的一个完美的“穷民”形象。他原本也是汉人,大历年间沦落吐蕃,在异域四十年;过着“身着皮裘系毛带,唯许正朝(正月初一)服汉仪”的西方少数民族生活。但是,他始终没有忘记归汉,为思念故土,经常背着蕃中妻子“潜泪垂”,定密计。诗人大力渲染“戎人”的思归之心,并非指责其对妻子的无情,而是强调他对故土的眷恋,也是为了揭露唐朝边将的愚蠢和残忍。蕃地边境严兵把守,鸟都飞不过去,“戎人”冒死逃回,一路上冒风沙,藏青冢寒草,历黄河薄冰,“昼伏宵行”,好不容易进入唐境,却被故国官兵视为“戎人”擒缚。“能汉语”、“再拜迎”统统没用,“戎人”最终还是被“配向江南卑湿地”,落得个流放的下场。
最后一部分,紧接着前面的诗句,诗人用“念此”二字一转,写出了这八句诗。这既是前面“自云”的继续,又是“戎人”心理活动的充分流露。这种进退维谷、不被人理解的处境是值得人们同情的。诗的结尾相当巧妙。“缚戎人,戎人之中我苦辛”,这是收笔之句,它与前面的“其中一虏语诸虏,尔若非多我苦多”照应。“自古此冤应未有,汉心汉语吐蕃身”。忠于祖国,反入冤狱,这既是诗中“戎人”的声泪控诉,也是诗人对封建社会黑暗统治的无情揭露。至此,诗人对“穷民”的怜悯之情,才真正得到了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