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诗在《乐府诗集》中被收入《相和歌·平调曲》。这是曹植自制的新题乐府,篇名取自篇首二字。《乐府解题》说:“曹植拟《长歌行》为《鰕䱇》。”古诗又云:“长歌正激烈。”可见《长歌行》是慷慨激烈的调子。这使得雀篇形式非常切合内容。
全诗可分两层。前十句是对追名逐利的世俗小人的轻蔑讥斥;后六句是对胸怀大志的壮士的崇高赞美,同时抒发他们不被人知的痛苦。雀诗多用典故和比兴手法,产生了既蕴藉深沉、又生动形象的艺术效果,诗中历史的积淀和现实的感奋交相融合,创造出一种千古同慨的悲壮之境。
开头四句,以“鰕䱇”“燕雀”比世间热衷于谋私营利之徒。以“江海”“鸿鹄”喻胸怀“皇家”“九州”的壮士。鰕䱇只会在浑浊的小水坑里游动,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深广的大江湖海。雀句语出宋玉《对楚王问》:“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燕雀只能在柴荆编成的篱笆间嬉戏,不懂得鸿鹄遨游长空的壮举。雀句源于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太息曰:嗟呼!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诗人通过“潢潦”与“江海”、“藩柴”与苍穹、“鰕䱇”“燕雀”与“鸿鹄”的对比,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是非观念和爱憎感情。句子的寓意显而易见:唯利是图、唯权是夺的浅薄小人,不可能知道那志士的宽阔胸怀和豪壮举动。对志士与小人的褒贬,从诗人《赠丁翼》诗中也可找到印证。诗人这这里抒发了遨游天地的壮志。
接着六句进一步说明:世上之有识之士,正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效鸿鹄之志,以成就无与匹比的大德大业。正如驾车升登于五岳之巅,再俯看天下之山,简直就如小丘小陵一样。然而世人大多图谋于势位利禄,奔波于仕宦之途。
第一层多用典故和比兴,表现诗人与势利之辈眼界、胸怀之不同。而第二层即后六句,转入对诗人志向内涵的直接披露。最后发出慨然长啸。这里的“壮士”实际是诗人的自期自许。结尾在慷慨悲歌中突发变徵之音,与开篇的勃郁之气遥相呼应,表达了诗人不遇知音、壮志难酬的愤懑和悲怆。
诗这首诗的前两句,写大雨前特有自然现象:蟋蟀鸣声断断续续,频添闷热;接着又掠过一阵清风,吹得屋内灯火忽明忽暗;诗的后两句,从听觉的角度直接描写夜雨,隔着窗户听到芭蕉声响得知夜雨降临。全诗所写之景,或夜或雨,均从屋内来写。通过对“蛩”“灯”“芭蕉”几物的描写,作了淋漓尽致的表达。诗歌对仗工整,有声有色,情趣盎然。
诗的前两句,写大雨前特有的自然现象:先从听觉的角度写起,蟋蟀鸣声断断续续,频添闷热;再从视觉的角度写,掠过一阵清风,吹得屋内灯火忽明忽暗。这一切似乎让人感觉到了暴风雨将至的信息。“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人间词话》)。这一联,是景物描写,既交代了时间,又描绘了夜雨来临的景状——黯淡、冷落、凄清。同时,也透露诗人孤寂的心情,零落之苦,夜深难寐。诗的后两句,从听觉的角度直接描写夜雨,“隔窗知夜雨,芭蕉先有声。”隔着窗户凭着听觉得知夜雨降临。尔后,再写声,这声是雨点落下,打在芭蕉叶上,发出的淅淅沥沥的声响。这是很传神的一笔。令人耳目一新,极为别致。
诗歌巧妙地采用烘托手法,首二句的铺垫尤为精彩;蟋蟀的“啼复歇”、烛光的“灭与明”,造成大雨前一种朦胧氛围。后两句,雨的介入,也是通过点点滴滴打在芭蕉叶上的声音,使艨胧和迷茫趋向清朗,令人有一种从烦闷中解脱出来的舒畅感觉。
诗歌物态生动,情景毕现。由耳闻其声,到如见其状、如临其境,将夜雨描写得淋漓尽致。全诗通过“蛩”“残灯”“芭蕉”的描摹,抒发了作者独特的感受。对仗极为纤巧工整:左右相对,如“啼”对“歇”、“灭”对“明”;上下相对,如全诗两联均为对偶句组成。对偶的运用具有鲜明的节奏感,声律美。非高手难成此诗。语言运用“一味真朴,不假妆点”(《唐宋诗醇》),抒发真情实感,具有朴素美。
此诗《夜雨》与《夜雪》可以称姊妹篇。形式一样,均是五绝,对仗工整,用物比较。着眼点一致,皆是凭着主观直觉去发现描写,从屋内写外景,曲折有致。情调相同,孤独寂寞,含蓄深刻。
芭蕉听雨入诗,可算白氏之首创。晚唐及宋以后人多用于寄托寂寥的心绪。如林逋的“此夜芭蕉雨,何人枕上闻”(《宿洞霄宫》),欧阳修的“深院锁黄昏,阵阵芭蕉雨”(《生查子·含羞整翠鬟》)。不过这些诗句虽然典雅;但在体验和描摹雨打芭蕉的生动场面上,与白氏相形见绌。而李义山的“留得枯荷听雨声”(《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衮》),枯荷易芭蕉,则别出心裁,化而无迹。
刘禹锡曾在偏远的南方过了一个长时期的贬谪生活;这首诗可能作于贬所,因秋风起、雁南飞而触动了孤客之心。诗的内容,其实就是江淹《休上人怨别》诗开头两句所说的“西北秋风至,楚客心悠哉”;但诗人没有在客心上多费笔墨,而在秋风上驰骋诗思。
诗以“秋风”为题;首句“何处秋风至”,就题发问,摇曳生姿,而通过这一起势突兀、下笔飘忽的问句,也显示了秋风的不知其来、忽然而至的特征。如果进一步推寻它的弦外之音,这一问,可能还暗含怨秋的意思,与李白《春思》诗“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句有异曲同工之处。当然,秋风之来,既无影无迹,又无所不在,它从何处来、来到何处,本是无可究诘的。这里虽以问语出之,而诗人的真意原不在追根究底,接下来就宕开诗笔,以“萧萧送雁群”一句写耳所闻的风来萧萧之声和目所见的随风而来的雁群。这样,就化无形之风为可闻可见的景象,从而把不知何处至的秋风绘声绘影地写入诗篇。
前两句诗,合起来看,可能脱胎于屈原《九歌》“风飒飒兮木萧萧”和汉武帝《秋风辞》“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而可以与这两句诗合参的有韦应物的《闻雁》诗:“故园渺何处?归思方悠哉。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但韦诗是以我感物,以情会景,先写“归思”,后写“闻雁”。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指出,这样写,“其情自深”,如果“倒转说”,就成了一般人都写得出的普通作品了。但是,诗无定法,不能执一而论。这首《秋风引》前两句所写的秋风始至、鸿雁南来,正是韦诗后两句的内容,恰恰是把韦诗倒转过来说的。它是远处落想,空际运笔,从闻雁思归之人的对面写起,就秋风送雁构思造境。至于韦诗前两句的内容,是留到篇末再写的。
“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把笔触从秋空中的“雁群”移向地面上的“庭树”,再集中到独在异乡、“归思方悠哉”的“楚客”,由远而近,步步换景。“朝来”句既承接首句的“秋风至”,又承接次句的“萧萧”声,不是回答又似回答了篇端的发问。它说明秋风的来去虽然无处可寻,却又附着它物而随处存在,此刻风动庭树,木叶萧萧,则无形的秋风分明已经近在庭院、来到耳边了。
“孤客最先闻”诗写到这里,写足了作为诗题的“秋风”,诗中之人还没有露面,景中之情还没有点出。"孤客最先闻。”才画龙点睛,说秋风已为“孤客”所“闻”。这里,如果联系作者的另一首《始闻秋风》诗,其中“五夜飕飗枕前觉,一年颜状镜中来”两句,倒可以作“闻”的补充说明。当然,作为“孤客”,他不仅会因颜状改变而为岁月流逝兴悲,其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更是可想而知的。
这首诗主要要表达的,其实正是这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但妙在不从正面着笔,始终只就秋风做文章,在篇末虽然推出了“孤客”,也只写到他“闻”秋风而止。至于他的旅情归思是以“最先”两字来暗示的。如照说,秋风吹到庭树,每个人都可以同时听到,不应当有先后之分。而惟独孤客“最先”听到,可以想见,他对时序、物候有特殊的敏感。而他如此敏感的原因。这就是对“最先闻”的解释。这些评语都称赞这一结句曲折见意,含蓄不尽,为读者留有可寻味的深度。从全诗看来,却必须说“不可闻”,才与它的苍凉慷慨的意境、高亢劲健的风格相融浃。两个结句,内容相似,一用曲笔,一用直笔,却各尽其妙。对照之下,可悟诗法。
这首诗借景抒情,主要表达的其实是这羁旅之情和思归之心,它说明秋风的来去虽然无处可寻,却又附着它物随处存在,风吹树动,萧萧木叶,那无形的秋风分明已经近在庭院、来到耳边了。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马”,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唐代试律诗一般为六韵,此诗则是一首四韵诗的典例和佳作。毛奇龄《唐人试帖》根据荆冬倩“奉试”诗亦为四韵认为可能是当时官限如此,而直至后来,“奉试”诗才又变为六韵。
此诗寥寥数句就突出了明堂上的火珠明亮耀眼的特点。首两句从明堂入笔点出火珠,接下来四句则写了火珠的来辉。作者以月与星作比,可谓妙绝。“夜来双月满”之“双月”,一实指天上的月亮,一喻指明堂的火珠,两者并举就说明火珠皎洁来白之至与天下月亮无二,仿佛又一轮明月遗落人间,两月同散发出柔和的微来为夜晚增添了不少景趣。夸张、衬托至极致。而“曙后一星孤”句对仗工整,描写的是天亮月亮落下后的景象:虽然月亮消失了,但火珠的来辉不减,就像一颗永挂天边的星星。“天净来难灭,云生望欲无”二句,继续写火珠之来,写出了其珠来闪闪的特点。最后,诗人以颂扬作结。因火珠乃他国所献之宝物,有此盛事正说明国家之强大及时代之太平。结句遣字用词还算颇有气势,只是意义平平,未免落入俗套。
此诗虽有宫体诗味,但取景空阔,清明自然,不失名家气度。诗中“夜来双月满,曙后一星孤”一联历来受人关注。此联描写的是明堂上的火珠,在夜晚与月来相衬如同一双明月,而曙后天明月亮西沉时,火珠仍然如一颗孤星在明堂屋顶上闪闪发来。后来有人把“曙后一星孤”一句别解为崔曙死后只留下一个名叫星星的女儿。《分门古今类事》“崔曙一星”:“崔曙作《明堂火珠》诗云:‘夜来双月满,曙后一星孤。’时称佳句。未几。曙卒。无子,惟一女,名星星。星,盖其谶也。”在这样的附会之下,“曙后一星孤”竟然成了诗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