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主要描写妇女欢度端午佳节的情景。上片描述她们节日前进行的各种准备,下片刻画她们按照民间风俗,彩线缠玉臂,小符挂云鬟,互致节日的祝贺。全词采用对偶句式,从中能依稀看到一直尽职尽忠地陪伴在词人左右的侍妾朝云的影子。
上片,预示端午节日,将开展浴兰活动,气氛十分浓郁。端午,处于初夏季节。穿着自然华丽,以衬托参与者的身份。于朝云来说,最好是绿色细绢——“碧纨”,正好与她的雅静性格相符。天气稍热,易出“轻汗”,“微透”着“碧纨”。“透”字用得贴切,将半明半暗的肤体朦胧美衬托出来了。“明朝端午浴芳兰”,显得有愉悦的审美性。它不仅体现了朝云由芳体而及兰心的纯洁高贵的情操美,而且反映了浴兰令节俗的淳朴纯真美。朝云浴处,余香犹存。沐芳浴兰,遍及社会。参与者人山人海,气氛热烈,正如词人词中所写:“流香涨腻满晴川”。这正是古老节日文化发扬光大的表现。
下片,写词人偕朝云参与具体的端午节俗活动。词人着重写了两项端午节俗健身活动。其一,“彩线轻缠红玉臂”,“以五彩丝系臂”。它辟邪驱鬼,使朝云“玉臂”“红”而长命。与用五色花线缠粽子投江以吊屈原之魂有同等意义。其二,“小符斜挂绿云鬟”,以“赤灵符著心前”。它能通神明,使朝云“云鬟”“绿”而身健。与小孩穿老虎腰肚,门上挂蒲剑以辟邪护身有同等意义。词人着重描写缠线、挂符活动,且用对偶句式,为的是“佳人相见一千年”,愿灵验得到应证。真是一语中的,画龙点睛。
全词是篇民俗诗,充满了浓郁的古老民俗气息,是研究端午民俗最形象而珍贵的资料。
这首诗以赞叹的口吻,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位少年射手的形象。此诗每章均以“猗嗟”发端。按“猗嗟”为叹美之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啊”或“啊呀”。用这种叹美词语开头的诗句,具有一种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提醒读者注意诗人所要赞美的人或事。它在描写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时,起到一种渲染烘托的作用。
在赞颂少年形象之美时,突出他身体强壮的特点。诗一开头就写道:“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昌”,粗壮结实之谓;“颀”和“长”乃高大之谓。这位长得高大、粗壮、结实的少年成为一名优秀射手,是毫不足怪的。
在赞颂少年形象时,还突出其面部特征,尤其眼睛的描写细致入微。赞美他“美目扬兮”“美目清兮”“清扬婉兮”,这三句诗中的“扬”“清”“婉”,都是刻画他目光明亮,炯炯有神。因为明亮的目光,是一位优秀射手所必不可少的生理条件。
除以上两个方面外,还赞美他“巧趋跄兮”,步履矫健,走起路来速度甚快。还赞美他“舞则选兮”,身体灵活,动作优美。这些也是一位优秀射手不可缺少的身体素质。
诗中对形象的赞颂,是为赞美他的射箭技术服务的。假若这位少年没有以上所描写的身体素质,他也就不可能成为一位优秀射手了。
诗的第一章以“射则臧兮”一句总括他的射技之精。第二章则以“终日射侯”一语,赞美少年的勤学苦练精神;以“不出正兮”一语赞美他的射则必中的技艺。第三章以“射则贯兮”赞美他的连射技术。这种连射不是两箭、三箭的重复入孔,而是“四矢反兮”,连续四矢射中一的,是一位百发百中的射手了。至此,这位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艺均描写得栩栩如生了。具有这种高超射技的少年,自然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以御乱兮”一语,是全诗的结束,也是对他的总体评价。
诗中不仅描写了射手身体强壮、仪表俊美,特别之处是用“美目扬兮”“美目清兮”“清扬婉兮”这样婉约的词汇来形容射手顾盼流动的目光,致使这个人物活生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此诗成为描写男性美的杰出之作。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
这组绝句写在杜甫寓居成都草堂的第二年,即代宗上元二年(761)。题作“漫兴”,有兴之所到随手写出之意。不求写尽,不求写全,也不是同一时成之。从九首诗的内容看,当为由春至夏相率写出,亦有次第可寻。
杜甫草堂周围的景色很秀丽,他在那儿的生活也比较安定。然而饱尝乱离之苦的诗人并没有忘记国难未除,故园难归;尽管眼前繁花簇簇,家国的愁思还时时萦绕在心头。其本意是写景抒情,并未有批判女子作风的意思,但因为其中两句所用意象“柳”“桃花”也用来形容女子,所谓残花败柳,面若桃花等。且诗中极尽其轻浮的状态,所以常被后人用来暗指女子作风的轻佻,不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