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写作者在黄州作刺史时睡足了大觉。颔联写黄州多风雨,整夜风吹竹响,雨连江而来,阴雨连绵,秋意弥漫。杜牧在黄州的住处多竹子,“玉子纹楸一路饶,最宜檐雨竹萧萧”、“竹冈蟠小径,剧折斗蛇来。二三年得归去,知绕几千凹?”杜牧在黄州时公务小多,黄州义地僻多雨,使他心情抑郁,他在《齐安郡晚秋》中写:“雨暗残灯棋散后,酒醒孤枕雁来初。”可见孤寂苦闷。“平生睡足处,云梦泽南州。一夜风欺竹,连江雨送秋”四句,苏东坡很欣赏,曾用其语作诗:“平生睡足连汀雨,尽日舟横拍岸风。”
杜牧本来是个很有抱负的人,他在黄州刺史任上写过一首《郡斋独酌》诗,其中有:“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弦歌教燕赵,兰芷浴河涅。腥膻一扫洒,凶狠皆披攘。生人但眠食,寿域富农桑。”经时济世、强国寓民足他生平的志向。这时候又正值回鹘入侵.边塞用兵,杜牧自认“于治乱兴亡之迹,财赋兵甲之事,地形之险易远近。古人之长短得失”皆有心得,写诗说:“臣实有长策,彼可徐鞭笞。如蒙一召议,食肉寝其皮。”偏偏李德裕当政,朝廷不肯用他。僻处黄州,抱负与才能无处施展,杜牧既苦闷又愤懑。既失落而又失望,愤世嫉俗,满腹牢骚,“愤悱欲谁语,忧愠不能持”,自嘲“人才自朽下,弃去亦其宜”。这种情况下,他既无事可做,又心情苦闷,只好喝酒解愁,醉倒了事。《雨中作》诗中写:“贱子本幽慵,多为隽贤侮。得州荒僻中,更值连江雨。一褐拥秋寒,小窗侵竹坞。浊醪气色严,皤腹瓶罂古。酣酣天地宽,倪倪嵇刘伍。但为适性情,岂是藏鳞羽。一世一万朝,朝朝醉中去。”其中隐含着“假如三万六千日,半是悲哀半是愁”的意思。
但酒毕竟不能解愁,只会使人更加消沉,杜牧当然也不会真的整天喝酒。颈联写“格卑常汩汩,力学强悠悠。”诗人在黄州写了不少诗文,文思汩汩,且努力学习,希望在学问方面有所进益,超脱俗世。格卑指诗文格调卑下,大约是作者自感耽酒过多、消极过甚的关系。杜牧在晚年的一篇文章《上刑部崔尚书状》中叙说了自己十余年来读书作文的情况:“某比于流辈,疏阔慵怠,不知趋向。惟好读书,多忘;为文,格卑。”读书为文是杜牧的喜好,也是他的长处,“多忘”“格卑”云云,都是自谦之词。杜牧一向勤学,“某世业儒学,门高、曾至于某身,家风不坠,少小孜孜,至今不怠”。他在黄州虽然不得志,但是诗歌创作和学问文章都很有收获。他在黄州的涛作遍及古诗、律诗、绝句各种体裁,其中佳句迭出,名篇很多。有优美的写景绝句,有思乡念友的,有怀古揽胜的,有感慨国事的,有感伤抒怀的,有叙说志向的等等。
至于学问上的追求,杜牧在《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诗》中先是追溯了一番家世,着重强调了祖父杜佑的传世伟著《通典》,“我家公相家,剑佩尝丁当。旧第开朱门,长安城中央。第中尤一物,万卷书满堂。家集二百编。上下驰皇王。多是抚州写,今来五纪强。”然后列出了他认为的必读书目,“经书括根本,史书阅兴亡。高摘屈宋艳,浓薰班马香。李杜泛浩浩,韩柳摩苍苍。近者四君子,与古争强梁。”他重视经史政兵和典章制度之学,于诗文推崇屈宋班马李杜韩柳,这基本上就是他的学问方向。
尾联说他总有一天辞官不做,弃绝俗世,到潇湘泽畔做个钓翁。杜牧在《兰溪》诗中写黄州的一处景致:“兰溪春尽碧泱泱,映水兰花雨发香。楚国大夫憔悴日,应寻此路去潇湘。”杜牧僻处黄州,和被放逐江南的屈原有相似之处,所以此处隐约有屈骚之情。“潇湘钓漫流”云云,放志抒怀语耳,诗人当然不可能真的辞官归隐。但既然不得志,与其蹉跎官场,不若暂时退隐。杜牧在《郡斋独酌》中说:“岂为妻子汁,未去山林藏?”不是为了贪图俸禄养家而没有归隐。他是想要有一番作为的,只是凶为不能有所作为而在诗中8A�发一下出世之志。
这首诗前二韵回忆在黄州的日子,任风任雨,安闲自在。“一夜风欺竹,连江雨送秋”一联,清峭中显露风神,句工格高。后二韵写现状与心理。格调凡俗的生活在川流不息,自己力求忘情于世俗,勉强还能安闲悠静。诗人表示终究要从仕途中彻底摆脱出来,栖身潇湘,垂钓漫流。全诗语言清拔,风格淡逸。在研究黄州刺史以后牧之的思想和心态方面,本诗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作品。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全词以回忆美好的爱情生活开始。在拂拂的春风里,一对情侣频送秋波。无限情意,尽在不言之中。“秋水”“相对”,此处比喻坠入爱河的男女眼波频送。由甜蜜的回忆而急转,感情突变,用了“只知”、“谁信”的转折语。把沉湎于甜美爱情生活中的回忆一下子拉回到现实之中。一心一意希望能相敬相爱,自首偕老,想不到“东风恶,欢情薄,彩云乱飞,现在竟然各奔东西。
词的下片,借着上片末句的情势,作者将过眼烟云似的爱情生活的悲哀之情一抒到底。“银屏梦与飞鸾远”以下几句。就写当初鸾风和鸣式的爱情生活现在不过像梦一样空虚,留下的只有珠帘卷起,画堂空空。当初夫弹妻和的玉筝弦柱,现在也积上厚厚的一层灰尘,再也没有人去动它,甚至连拂去尘土的念头都不曾有过。全词所表现的感情。从“欢情”到“实情”,如同瀑布一样,一落千丈,顺流而下,一去而不复返。
诗人因文成名,也因文惹祸,酿成了轰动一时的“清风”诗案,这首诗因此成为诗人的断头诗。
徐骏因风吹乱了他的书页,引发诗兴,吟了一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便招致了杀身之祸。清朝当权者认为,“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是诗人在嘲讽清朝统治者不识书,不适合统治。这“清风”诗案,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封建专制统治下,文字是极易招祸的。
当时清朝盛行文字狱,凡清统治者认为有碍于专制集权统治的著述、文字,必兴起大狱,肆意株连。其中比较突出的康熙二年的庄氏明史案、雍正六年的吕留良案等等。清朝大兴文字狱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其后果极其严重,极大地摧残和钳制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