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在襄阳所写的这组诗,既可见其性情,又可见其诗风。在襄岘汉水的背景之下,一个怀着未醉之心的醉翁形象,栩栩如生。
组诗之第一首。这里的“白铜鞮”当指汉水在襄阳段的堤坝。这是襄阳群体娱乐的地方。江城被绿水环抱,襄阳的花,襄阳的月,真是迷人。读着这首诗,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场景,在月圆花好的夜晚,人们在江水边的长堤上载歌载舞,多么热闹多么生动传情。面对此情此景,诗人和读者不能不忘我地陶醉在其中。这一首第三句在格律上有“失粘”之嫌,说明李白写诗并不受格律的严格约束。
组诗之第二首。这是描写一个历史人物的醉态,这个人叫山简。山简是晋大将,性情豪放,酒醉后常反戴帽子倒骑马。酒醉后的人物神态生动活现,在阳光下,系着白头巾,倒着骑马,非常有趣。此诗活灵活现地塑造了一个醉态可鞠的人物形象。
组诗之第三首。岘山、汉江、水色、沙色、山上的堕泪碑以及碑上的青苔,碑上被磨灭了的碑文等等物景,平实道来,没有雕饰,其中自有诗人对世事沧桑的感慨。山依旧,水仍绿,碑尚在,唯有碑石上生了青苔,碑文已被磨灭,其寓意就是时间的长河能淹没一切。
组诗之第四首:习家池边旧有凤泉馆、芙蓉台、习郁墓,群山环抱,苍松古柏,一水涓涓,亭台掩映,花香鸟语,风景清幽,自古常有骚人墨客来此咏诗作赋。西晋永嘉年间镇南将军山简镇守襄阳时,常来此饮酒,醉后自呼“高阳酒徒”,唐代孟浩然曾感叹:“当昔襄阳雄盛时,山公常醉习家池。”堕泪碑是为了纪念西晋羊祜而立的。羊祜生前都督荆州诸军事,驻襄阳。羊祜死后,其部属与当地百姓在岘山羊祜生前游息之地建碑立庙,每年祭祀。见碑者莫不流泪,杜预因而称此碑为堕泪碑。酒醉了,堕泪碑也不去看了,欲上马而又上不了马,襄阳的小孩子们看着笑了。酒醉以后,人就不会有什么愁苦。“莫看”,“且醉”二句 ,是痛苦的潇洒。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
这首诗用简短朴实的四句话,展现了虽为一父之子,但哥哥却不肯照顾年幼的弟弟这样有违情理的生活片断,反映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全诗语言明白如话,情节跳跃,给人留下了颇多的想象余地。
此诗写的是这样一个小小的镜头:有人坐车从里中经过,看见有两个或数个小儿在啼哭,看长相像是同父亲兄弟,因为小儿哭得太悲伤了,所以乘车的人走了过去又不能不回过车来,询问小儿哭的原因。听了小儿悲惨遭遇的诉说,他悲叹不止。
孤儿的悲啼,是汉乐府民歌反映人民生活的一个方面,这首诗和《孤儿行》等篇一样,表现了对被抛弃蹂躏的孤儿的深切同情,有助于人们认识当时的社会现实。《上留田行》没有《孤儿行》那么多的细节描写,诗人只用简短朴实的四句话,展现了虽为一父之子,但作为兄长的哥哥却不肯照顾年幼的弟弟这样一个有违情理的生活片断。从幼弟的哭泣和路人的感叹中,兄虐其弟的情境,使人自然领悟。
这首诗歌构思颇为新颖,开头两句从乘者眼中写啼儿,不蔓不枝又似在目前。后两句一问一悲,含无限情节于言语文字之外。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指出:“啼儿答语,更不揭出,语极含蓄。”不仅啼儿答语未揭出,作者已完全将啼儿抛置一边,只写问者之悲,他给读者留下的想象天地是无限的。王粲《七哀诗》云:“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驱马弃之去,不忍听此言。”在写法上,显然受《上留田行》的影响又有发展。两诗相比,王粲诗激情有余而含蓄不足。
余冠英《乐府诗选》认为此诗“不是全章”。按照叙事诗的要求,它确实需要补出许多内容。但汉乐府的叙事,常常不拘于事件首尾的叙述,而挑选最富有表现力的一点去集中描绘,这是一种成功的笔法,也是这首诗的艺术特色。再加上任何内容,都会成为画蛇添足,破坏这首诗的简洁和含蓄美。全诗语言明白如话,情节跳跃,给人留下了颇多的想象余地,当与《孤儿行》比照阅读。
这首咏物诗热情赞颂了松树不畏严寒,不惧满雪淫威,刚劲挺拔,四季葱翠的高尚品格,对艳丽一时花开易谢的桃李给予辛辣的讽刺,寄寓了诗人高远的政治抱负,表达了对社会上庸俗浅薄之徒的鄙视。此诗虽非上乘,但仍清新隽永,颇有韵味。
诗人同情小松的“寂寞”:在阳春三月桃李争艳的季节,它孤独地挺立在庭院中,被人冷落。诗人又赞赏它的无私:在盛夏炎日中,它默默地以“细叶轻荫”给人们带来满座的清风。诗人更欣赏的是在那满雪凛冽的严冬,它非但没有枯黄,倒愈显得郁都葱葱。
开篇这四句,通过对小松四时遭际的描绘,写出了它坚贞挺拔、不随流俗、傲满斗雪的风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咏的不是繁叶如云盖,老枝似盘虬的老松,而是一株枝叶未茂的小松,因此诗人很精心地用一“秀”字来形容它,令人想到其枝干的纤细,柔韧,犹如一位英俊少年亭亭玉立于庭院之中。同样,以“细”状其叶,以“轻”状其荫,都是抓住了小松不同于老松的特征而加以刻画的。从“秀”、“细”、“轻”这几个字眼中,不难体会到诗人的爱怜之情。
后面的四句写诗人对小松的殷切期待:百花虽盛,但好景不长。花开花落,“一年几变枯荣事”。而小松独耐寂寞,不管春风秋雨、夏炎冬寒,锤炼其坚贞之性。待到它长成百尺苍松之时,即可成就其栋梁之功了。百花本是“一岁一枯荣”(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而诗人在这里却说“一年几变”。这是夸大百花“枯荣”之易来强调小松成材之难,以百花之“变”来反衬小松之坚定。
最后,诗人对那些不知“怜”松、只会赏花的“西园车马客”说:“等到雪飞满落的季节,百花纷纷凋零,你们将感到悲哀失望了。”语气间充满了对小松必定成材的信心,“怜”松之情溢于言表。
在表现手法上,此诗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对比手法的运用。诗中以桃李春日之盛来衬托小松的“孤秀”,以桃李冬日之“摇落”来衬托小松的“青葱”,以桃李的“枯荣事”来衬托小松的“柱石功”,使小松的刚劲挺拔、生动勃勃表现得格外鲜明,给人以深刻印象。
清代王士祯说:“咏物之作,须如禅家所谓不粘不脱,不即不离,乃为上乘”(《带经堂诗话》)。此诗全篇八句,未着一“松”字,却句句写松,不仅写小松的形貌,还写了小松的品格、精神,更妙的是还通过写松来写人。反复吟诵,字里行间仿佛挺立着一个抱志守节,傲岸不屈的正人君子的身影,在他的周围是一群趋炎附势的西园赏花客。“怜”松即怜人也。似彼似此,不即不离,正是此诗艺术表现的高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