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前两句一从视觉、一从嗅觉的角度来描写诗人居处的清幽境界。“竹”和“诗”,一为自然之物,一为社会之物,二者本无从比较,但诗人用一个“瘦”字把二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竹具有清瘦的形象,诗具有清瘦的风格。“瘦”字用得生新,为全诗定下了清瘦的意境氛围。而“入梦香”则将现实与梦境联系起来,梅花夜间在月光的朗照下也喷出清香,已不同凡响,而这香气还伴着诗人进入梦乡,则香气之浓郁、之悠长可以想见。将竹与梅这样的自然物象与诗与梦这样的人为之物炼在一句之中,这就构成了情在景中、景在情中,情景混融莫分的高妙意境。前两句字面上完全没有“月”,但透过竹影和梅香,我们可以感受到“月”自在其中。
在后两句中,诗人便将“月”和盘托出。可怜者,可爱也。当诗人信步庭院时,月光与竹影、梅香是那样的和谐;而回到西厢房时,这月光却不能“下西厢”,这多么地令人遗憾!诗中透露出一股月与人不能互通情愫的遗憾或幽怨的情绪。诗人遗憾或幽怨的是什么?也许是有情人天各一方,不能互通情怀;也许是君臣阻隔,上下无法沟通;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诗人置身此时此景之中的一种朦朦胧胧的感受而已。
第二句先用感叹词“嗟呼”加强语气,然后直接了当地驳斥“孟尝君能得士”的说法,孟尝君不过是鸡鸣狗盗之徒的首领罢了,怎么能说他能得士呢?斩钉截铁,一下子就把“士”和“鸡鸣狗盗”之辈区别看来,开语警策,反驳有力,将“世皆称”云云一笔扫倒,此可谓“驳”。
第三句转折腾挪,加深反驳之意,用反证法提出自己对“士”的标准的看法:“士”必须是可赖以谋国制敌的能人,凭仗齐国强大的国力,得到一个“士”,就可以使齐国成为霸主,制服秦国。正因孟尝君手下无一真正的“士”,才导致要靠鸡鸣狗盗之徒来帮助孟尝君逃脱秦国,从而证明孟尝君的“士”不足以称为“士”,用事实驳斥了孟尝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新意独出,直追根本,为一篇文章的旨意所在,此可谓“转”。
第四句承接上文,深入一层,运用逻辑推理解析孟尝君不能得士的原因,又驳首句所讲的“士以故归之”,下断语作结,补足对孟尝君能得士的批驳。说明孟尝君不能得士的理由:鸡鸣狗盗之徒出入其门,真正的士是不会跟孟尝君走的,这一断,如斩钉截铁,铿锵有力,不容置辩,此可谓“断”。
全篇紧紧围绕“孟尝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驳,一转,一断,把孟尝君能得士传统看法一笔扫到,虽转折三次但严谨自然,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