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动乱年代的生动写照。公元881年(唐僖宗中和元年),黄巢起义军占领长安,銮舆西迁。各地地方军阀、地主武装拥兵自重并趁乱抢夺财物,迫害人民,到处发生着流血恐怖事件。在这些“乱世英雄”心中,天理,王法,朝廷命官等,全都不算回事。韦庄《秦妇吟》就写过官军的纵暴:“自从洛下屯师旅,日夜巡兵入村坞。匣中秋水拔青蛇,旗上高风吹白虎。入门下马若旋风,罄室倾囊如卷土。”而当年杜荀鹤旅途停舟于池州(今安徽贵池。唐时一称秋浦郡),遇郡中发生兵变,郡守被乱军逐出,恐怖覆盖秋浦。诗人目睹这一切,忧心如焚。“诗可以怨”,或者说“愤怒出诗人”。他写了这篇《旅泊遇郡中叛乱示同志》,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见证。
“握手相看谁敢言,军家刀剑在腰边。”诗人落笔就描绘了郡中叛乱后的恐怖世相。人们握手相看,道路以目,敢怒而不敢言,这是一种极不正常、极为压抑的情况。对于它的原因,只轻轻一点:“军家刀剑在腰边”,“在腰边”三字极妙,暴力镇压的威慑,不待刀剑出鞘,已足以使人侧目。乱军的跋扈,百姓的恐慌,诗人的不安,尽在不言之中。这种开门见山的作法,使人感到这诗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按捺不住的激发。
“徧(遍)搜宝货无藏处,乱杀平人不怕天。”二句承上“军家刀剑”,直书乱兵暴行。他们杀人越货,全是强盗的行为。其实强盗还害惧王法,还不敢如此明火执杖,肆无忌惮。“平人”即平民(避太宗名讳改“民”为“人”),良民,岂能杀?更岂能乱杀?“杀”字前着一“乱”字,则突出行凶者面目的狰狞,罪行的令人发指。“不怕天”三字亦妙,它深刻地写出随着封建秩序的破坏,人的思想、伦常观念也混乱了。正常时期不怕王法的人,也应怕天诛。但天子威风扫地的末世,天的权威也动摇了,恶人更成“和尚打伞”,为所欲为。
更有甚者:“古寺拆为修寨木,荒坟开作甃城砖”(甃音zhòu,用砖砌造),拆寺敞坟,在平时会被视为极大的罪孽,恶在不赦,此时却发生在青天白日下。战争造成大破坏,于此也可见一斑,参阅以《秦妇吟》“采樵斫尽杏园花,修寨诛残御沟柳”,尤觉真切。诗人通过搜宝货、杀平人、拆古寺、开荒坟等时事,生动地表现了满目疮痍的社会情况,同时也表现了对乱军暴行的咬牙切齿。
现实很残酷,问题很多,然而诗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也老老实实承认了这一点:“郡侯逐出浑闲事,正值銮舆幸蜀年。”这像是无可奈何的叹息,带着九分伤心和一分幽默:这种局面,连一方“诸侯”的刺史都毫无办法。不但无法,他还自身难保,让“刀剑在腰边”的乱军轻易地撵了,全不当回事儿。不但郡守如此,皇帝老官也自身难保,被黄巢、尚让们赶出长安,也全不算回事了。“銮舆幸蜀”,不过是好听一点的说就而已。诗末的潜台词是:如今皇帝蒙尘,郡守被赶,四海滔滔,国无宁日。你我同仁空怀忧国忧民之诚,奈何无力可去补苍天。只好写下这一页痛史,留与后人评说吧。
在唐代灿若繁星的诗人中,李贺流星般短暂的传奇式的不幸命运,他绚丽奇崛的才华,随着时光的流逝愈加光灿夺目。他是那个时代的另类天才,他没有王维、孟浩然的淳淡深远、恬静优美;没有高适、岑参的深广悲壮、淋漓豪迈;也没有李白的洒脱旷达。王维失意时可以隐居辋川庄,可以“行到水深处,坐看云起时”,李白失意时可以“仰天大笑出门去,吾辈岂是蓬蒿人”。但李贺不行,他是悲歌的骏马,他的诗是他灵魂的狂放、孤独、失意与绝望的写照,他甚至只有死亡才能终止他的绝望。
李贺离开家乡昌谷的最后一次,是到泽潞二州去作张彻的幕僚。遭谤而不得中进士,又在京城从九品的奉礼郎的寒职上无谓地消耗了三年光阴,这都已是过去的事了。在诗人心中,泽潞之行,已谈不上什么争求仕进,只是为了谋求生路而已。在昌谷到潞州途中经过泽州长平的时候,李贺写了这首《长平箭头歌》。这是一首怀古诗,诗歌的这种发生机缘在唐代诗人中很是常见,怀古诗早已是具备自身创作规则的诗歌类型。大概地说,诗人写凭吊古迹时的内心感触,先交待景物与时令,然后用一两个典故,以示对当年情形的追忆,最后归结到自己的身世之感,并借以抒发渴望用世的情怀。然而,《长平箭头歌》鲜明地表示:李贺的性格和想象方式与正统文人是多么地不同。在应该写怀古体的场合,李贺选择的却是“国殇”。
诗由诗人在秦白起曾坑卒四十万人的长平驿所捡到的一个铜箭头引发,这是一个浸沾人血、入土年深、漆灰等物犹然未泯、斑斓如花的铜箭头。箭头仅仅是一个符号,在刚拾到之际,我感到,诗人似乎尚未清晰地意识到它的含意。诗歌所描述的事情发生在傍晚时分的一个空旷的古战场上。诗歌在进行中陈述了这一来自另一时代、另一世界的符号,如何在诗人的注视下逐层透露出它的内涵。到了第七、八句“风长日短星萧萧,黑旗云湿悬空夜”时,我就分明地感受到的这里显然不仅仅是白昼到黑夜的转变,而是诗人自身两种迥别的心灵状态之间的分野。在接下来的诗句中,我比在《长吉歌诗集》中其它任何地方更清楚地看到了鬼神世界中的李贺:云彩变成了近千年前的战旗,风的呼啸声是阵亡的鬼魂的哀嚎。这绝不仅仅是一种“泪沾襟”式的感伤,而是最原始意义上的宗教体验。但是,这种体验是不可能持久的。“访古丸澜收断镞,折锋赤璺曾刲肉”。一切过去之后,剩下的又只是这块浸沾人血、斑斓如花的短箭头,这块被人世遗忘的小铜片。然而由于这一历史的碎片在诗人想象中曾起到过的效用,在诗人心中,它现在也成了一种神符,是诗人的珍宝。
即使是珍宝又能被谁珍惜呢?拿到城中之后,只有骑在马上的一个小男孩子觉得好玩,愿意拿一些编篮子的竹簝来交换。李贺在与神交往后所遗留下来的唯一信物,在世俗的人世间竟然没有了丝毫的意味。这是一种多么令人窒息的讽刺啊!诗人祭神的仪典,注定只能一个人在无人涉足的荒原上举行,注定无法遮蔽住自然流溢的森森寒意!
诗人曾高唱:“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而现实中他遭遇的却是“啼鸟被弹归”的宿命。他内心企慕着“灵偃蹇兮姣服”的舞步和“下峥嵘而无地兮,上寥阔而无天”的神游,而人世所给予他的最高的承认和最大的荣耀,却是在一个元气大伤的王朝的太常寺里做一个小小的奉礼郎,为一些早已没人信奉的鬼神的祭祀捧捧场。这个曾经是“少年心事当拿云”的意气少年,在灵魂旷绝尘嚣的凄伤落寞之逼迫下,不得不发出“我当二十不得意,一心愁谢如枯兰”的长叹息!静静地思索这个奉礼郎的心灵及其境遇,不难想象对历史、对人生、对他所生存的这个世界,诗人感受到的是多么旷绝尘嚣的悲哀和绝望。
这首诗主要写诗人日夜思念着家乡和亲友。
“朝朝翠山下,夜夜苍江曲”两句以诗人的行动表现其思绪,白天和夜里,山下和水边,都割不断对家乡亲友的思念。
“复此遥相思,清尊湛芳绿”两句描写对亲友相聚共欢的盼望,想象着美妙的景色以及与亲友共醉的情景,这更衬托出此时此刻相思的孤独和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