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首章写开疆拓土,开篇言:“信彼南山,维禹甸之。”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畿地区。在诗人看来,这畿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禹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禹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滕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畛、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洫、有浍、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郤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佐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佐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佐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
第二章写风调雨顺。天上彤云密布,瑞雪纷纷,加之小雨如酥,润泽大地,五谷丰登。
第三章写酒食祭祖。地界整齐,庄稼茂盛,曾孙收获,酿造美酒,敬祭神主,厚待宾客,静享清福,万寿无疆。
第四章写瓜菹献祭。田中有庐,地畔种瓜,剥削干净,腌渍上供,敬献先祖。曾孙长命百岁,都是受上天佑护。
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榖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翻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参见《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
第五章写清酒牺牲。先以清酒祭献,继之以红色雄牛作牲,一并敬献先祖享受。曾孙作为主祭之人,手执带鸾铃之刀,剥开皮毛,取出血脂,干干净净敬献先祖。
第六章写祭典礼成。冬祭进享,祭品芬芳。祭祀隆重,先祖光彩。回报子孙大福大贵,万寿无疆。
这首词上片写作者参加宴会,宴会结束后大雁人飞,下片描写二妓的风流云散,衬托出离别的悲伤。该词借景抒情,运用衬托的手法,表现作者的离别悲伤之情。
上阙开端两句先写应邀赴宴:“欲执河梁手,还升月旦堂。”与下文的“酒阑人散”、“北客”联系起来看,可知开头是写应邀赴宴,而主人的殷勤好客以及作者的感激之情,都音流弦外了。接下去作者并没有渲染宴会上欢快、热烈的气氛,而是一下子推到散席的一刻,着意写上一笔:“酒阑人散月侵廊”。这里明点“酒阑人散”这一特定时间,而以厅堂的走廊下清冷的月光写出凄清的气氛和落寞的情怀,这当然是同离别的心绪相关联的。于是自然转到写当前的离别之事:“北客明朝归去、雁人翔。”这句或许是由“群燕辞归鹄人翔”(曹丕《燕歌行》)这一古老的诗句变化而来,以“雁人翔”反衬“北客”(即作者自己)归去的孤独和冷落,颇有点离群索居的意味,突出了离别的悲伤。
下片开端两句是对别筵的补写,还是对近事的回忆,这一点无法悬揣,但可以肯定,其中有作者难忘的一时韵事。“高明玉”、“郑季庄”即前篇《减字木兰花》词序中所说的高莹、郑容,她们都是润州名妓,当时在苏轼赞助下,被判落籍、从良,所以感恩戴德,极有可能在苏轼临去时,席上作陪助兴。“窈窕”、“风流”互文见义,概括了二人的容貌之美、歌舞之美。接着笔锋一转:“一时分散水云乡”。此句写得极有诗情和韵味:“一时分散”四字,既回应前文的“酒阑人散”,又暗指二人的落籍从良,同时写出美的事物的消失所引起的莫名的惆怅;“水云乡”三字,紧扣江人的地域特征,并以云水汪茫的自然景色对作者所抒写的情感作了巧妙的烘托。结尾一句情、景兼到,也颇见佳:“惟有落花芳草、断人肠。”“酒阑人散”之后,触目都是惹人愁烦的景物,使人极度伤心。这里应当说明的是,“芳草”会惹人愁烦是因为在古代诗作中,诗人们往往借“芳草”这一意象来抒写或寄寓人的离情。如《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无名氏《饮马长城窟行》:“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诗:“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杜牧《池州送前进十蒯希逸》诗:“芳草复芳草,断肠还断肠。自然堪下泪,何必更斜阳!”等等。看来这里更多地化用了小杜的诗意,来表现离别的悲伤,这是词的“主意”,与上片一脉相通。由此看来,下片描写二妓的风流云散,不过是一笔衬托而已。
《封建论》的中心论题是: “封建制”的存废以及与郡县制相互比较孰优孰劣,得出一个重要结论: “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文章雄辩地论证了郡县制的巨大优越性。肯定了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任何人也无力改变这一历史发展的趋势,痛斥了各种鼓吹分封制的谬论。这篇文章从理论上有力地抨击了维护分封制的谬论,打击了藩镇们的气焰,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鲜明的战斗性。全文观点明确,重点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既有正面论述,也讲反面教训,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且多用排偶句子,骈散相间,语言凝练,语气清峻。
要谈“封建制”的存废,自然要从“封建制”的产生与发展讲起。由“天地果无初乎”至“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说的就是这个内容。尽管作者当时还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分封制国家的形成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否定与“生人之意”相对立的“圣人之意”在历史进程中的决定作用,却具备令人肃然起敬的理论意义和批判精神。作者觉得“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甚至“尧、舜、禹、汤、文、武”他们就“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这里所说的“势”,并不是指客观规律或客观形势,而是指由众人的愿望而造成的趋势。这一部分论述,是全文的总观点。由它统率全文,别开生面,气势磅礴。
从“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至“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是比较分封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一,作者以史实为论据,具有不可辩驳的力量,并且前述为事,后文即可引以为据,逻辑严密,整体感强。
“或者又日”与“或者又以为”两段,是驳论。头一段驳所谓“封建而延”的观点,论据是魏晋两代都“封爵犹建”,结果是“不闻延祚”;唐代“矫而变之,重二百祀”。史实如此,胜于雄辩。所以,作者以“尤非所谓知理者也”,加以指责二第二段驳“殷、周圣王” “不革其制”便“固不当复议”的谬论当然,秦的“其为制,公之大者也”,也只是实施了地主阶级占有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天下”,而这又是当时作者所没有也不可能认识到的。
“夫天下之道”一段,是全文的结束。作者在这一段讲了两种有内在关系的事物,又讲了这两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即依照天下的常理,国家治理得好,才能够得人心;而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贤的人居下位,才能把国家治理得好。这是一种因果关系,作者先谈结果“理安”,后谈原因“使贤者居上”,突出用人唯贤对治理国家的重要性。然后又讲,实施分封制的时候,世袭的封地占满全国;就算圣贤生在那个时候,也无法有所作为:这又是一种因果关系,前有因“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后有果“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两种事物从两个侧面说明一个问题,分封制绝对不可取。之后,作者顺势收拢全文:难道是圣人愿意建立分封制而导致这样的结局吗?我可以肯定地说: “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由形势决定的。”
综合上述, “用人唯贤”无疑是《封建论》的灵魂所在。用人唯贤是改革体制的关键,又是改革体制后所带来的必然成果之一。“事在人为”,看来“人”是最为重要的。作者所参加的“永贞革新”,就是因为王叔文、王侄等得到顺宗李诵的支持得以实行;而包括作者在内的王叔文集团的塌台,也是由于宪宗李纯即位后选用宦官俱文珍、薛盈珍以及文武旧官僚所带来的结果。《封建论》写于“永贞革新”失败之后,柳宗元被贬官永州期间,他对政治革新,尤其是用人唯贤问题的体会和认识尤为深刻。
艺术特点
一、切中时弊。《封建论》没有泛泛谈论分封制的起源与发展过程,而是侧重谈分封制的劣以及郡县制的优。借古喻今,暗示唐中期以后潜伏的政治危机,明指用人唯贤对改良体制、巩固政权以及安定社会的深远意义。
二、观点鲜明,有批判精神。《封建论》破天荒提出: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他承认客观情势,而不承认天命;他觉得由分封制到郡县制是进步,而汉唐还要实行分封制是倒退;他肯定尧、舜这些圣人都有“私”,历史的发展不以圣人的意志为转移,圣人有“所不得已”。一扫腐儒正统的天命观、历史观、圣贤观,不讳饰,也不含糊其词,而是明快决断。
三、论辩雄健有力,气势磅礴。《封建论》开笔: “天地果无初乎?” “生人果有初乎?”虽是设问,但在“有”与“无”之间表明,全文将论述的是天、地、生民这样的大事。从周至唐,上下两千年,兴亡得失,头绪万千。作者就用正确的观点统率史料,去粗取精,除伪存真,三言两语就可把问题讲到实质方面: “失之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失之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当谈论到郡县制的好处时,秦“有叛人而无叛吏”,汉“有叛国而无叛郡”,唐“有叛将而无叛州”。观点、史实、论据及论证,融会贯通,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