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前四句以陪衬、夸张手法描摹判命坡高峻难攀之状,形象真切,确乎令人“骇闻”。后四句即兴抒情,于诙谐淡泊中,流露出不胜仕途奔波、羁旅行役的烦恼,和期待早日归隐林下的心愿。全诗用语朴素自然,不见刻意经营之迹,但写景逼肖,写情有味。
中国传统诗歌是讲求含蓄的,讲求情感不过分张扬的。大约是诗人所受刺激太大,开篇就从自己的感受写起,直接写自己的惊恐。先写走到判命坡前看到山的感受。没有一字对判命坡的陡峭进行直接描写,而是用了对比,起笔就写自己过钻天岭时胆战心惊,魂不附体的那种恐怖。钻天岭此名足见其险。判命坡,此名也尽显山之陡峭。写钻天岭之险是为了突出判命坡之险。“更骇闻”,看到判命坡,更是让诗人惊骇不已。还没开始登判命坡,就已经充满恐怖了,可见其山之险。范成大是今天江苏吴县人,生活在江南水乡,为官后也从未到过四川,未曾见过这种险山恶水。自然受到了惊吓。
接着写登山的感受。悬崖绝壁,只可侧着脚通过,一不小心踩着坏石头,石头立刻就滚下万丈深渊,而山势陡峭,高耸入云,一伸手就可以触到天上的云朵。举头一握到孤云,恰当地表现了判命坡的险要。从自己登山有感受,从侧面烘托山势的险峻,蜀道的险恶。接着作者发表议论,进一步言判命坡的险恶。微生是作者的自谦之词,这是诗人自嘲命薄,不贵重,所以无法惜身,只能铤而走险,来走这艰难的蜀道。万石君是指汉代石奋的故事。范成大以此做比,巧妙设喻。前面从不同的侧面描写的判命坡的险峻后。再后诗人荡开一笔,写自己归隐故乡,再来谈起这一番经历,当一笑了之了吧。似松实紧,依然扣着这判命坡险要来说。
最后直接说走这个判命坡是“噩梦”。人在困难面前往往会想到家乡想到自己熟悉的故居。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心境。特别是诗人此番入蜀已是五十岁,又是新病后初愈。而且由湖北入蜀时,遇到江水上涨,不得不从陆路徒步攀援,种种艰难,生出归乡之心是非常真实的。看似不经意的自然表露,可是处处扣着《判命坡》的“险”字,使全篇浑然一体,层次丰富。
在这篇文章中,袁枚表达了与西方文艺复兴时代的思想家类似的思想:人所具有的,我无不具有。在表述这种思想的同时,袁枚又显示了自己鲜明的个性。
人都有欲望,但在教人做假人、说假话的传统社会中,人欲被看作是一种罪恶,所以几乎无人敢披露自己真实的心灵欲求。袁枚的真诚和坦率在于,他老实地说出了自己种种生理和心理的追求:袁子好味,好色,好游,好友,好宫室花石、古玩等等。他还敢于说出自己在这些方面的人生体验:当血气旺盛的时候,美丽的女色格外迷人;当腹中饥饿的时候,吃东西格外香;交朋友要找志同道合的人,出游宜在风和日暖的时节,“宫室花石古玩宜初购”,否则很难充分领略个中滋味。
除上述欲望之外,袁枚又明确表示自己好读书,并认为这是更高层次的爱好和追求。如果说声色、饮食、交游等等爱好都受到生理、心理和外在环境种种限制的话,对书的爱好则是在人生旅程的任何时候都是适宜的。书海无涯,求知欲永难满足,因此袁枚认为自己对书的爱好实在超胜于其他的欲求。然而,袁枚又强调,对于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并不排斥其他的各种欲望,并明确指出,那种标榜自己只追求精神价值而没有物质欲望的人是虚伪的。物质的追求与精神的追求可以统一起来,可以在人生的旅程中并行而不悖。物质的欲望有尽,而精神的欲望无涯,到最后血气既衰、交游散尽,也就只剩下爱书这一种爱好了。所以袁枚说:“余之他好从同,而好书从独,则以所好归书也固宜。”他担忧这一最后的爱好也将随生命的消亡而失去,所以格外珍视,以“所好轩”来作为他藏书楼的名字。
袁枚的散文最大特点是不拘一格。从标题上说,这篇文章应当是记其轩,但袁枚不记其轩而在轩名“所好”上发挥。全文如抽丝剥茧,层层深入。作者先谈自己喜欢书,次谈书与别的玩好器物的不同之处,说明书值得爱;也表明了自己怎么样爱书;最后才点名为什么只把书轩取名为“所好”。从这篇散文中,读者看到的是一个真率无邪的活生生的人对生命的自我表白,感受到的是在封建禁欲主义统治下古老社会中吹过的一阵清新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