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红梅花得“红”字》是《红楼梦》中邢岫烟所作,该诗和《咏红梅花得“梅”字》、《咏红梅花得“花”字》都出自小说第五十回。书中众人在芦雪庵联句,贾宝玉写诗“落了第”,被罚往栊翠庵折红梅花。大家又叫新来的邢岫烟、李纹、薛宝琴每人再作一首七律,按次用“红”、“梅”、“花”三字做韵。专命折得红梅的贾宝玉做一首《访妙玉乞红梅》诗。
随着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当时的豪门,特别是贵族人士,在精神上也日益空虚,做诗成了一种消磨时光和精力的娱乐。他们既然除了“风花雪月”之外别无可写,也就只得从限题、限韵等文字技巧方面去斗智逞能。小说中已换过几次花样,这里每人分得某字为韵,也是由来已久的一种唱和形式。描写这种诗风结习,客观上反映了当时这一阶层人物的无聊的精神状态。
从人物描绘上说,邢岫烟、李纹、薛宝琴都是初出场的角色,应该有些渲染。但她们刚到贾府,与众姊妹联句作诗不应喧宾夺主,所以芦雪庵联句除薛宝琴所作尚多外,仍只突出史湘云。众人接着要她们再赋红梅诗,是作者的补笔,借此机会对她们的身份特点再作一些提示,而且是通过诗句来暗示的。作者曾借王熙凤的眼光介绍邢岫烟虽“家贫命苦”,“竟不像邢夫人及他的父母一样,却是个极温厚可疼的人”(《红楼梦》第四十九回)。她的诗中红梅冲寒而放,与春花难辨,虽处冰雪之中而颜色不同寻常,隐约地包含着这些意思。
诗的前两句,高度凝练地追述了杜甫亲身遭际的战乱背景。由于唐玄宗晚年的淫奢昏聩,触发了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中原大地顿时惊惶纷乱,两京相继失陷,玄宗仓猝奔蜀,多年的繁华景象化作一片狼烟胡尘,大唐帝国的“太平盛世”从此一去不返。这是对历史的沉痛回顾,也是对当世中原沦陷、金人主北的现实形势的概括。诗人巧妙地抓住了历史惊人重复的现象,在追念怀古的同时,又曲折地反映了当今国土沦丧的时世,一箭双雕,天衣无缝。正如《唐宋诗醇》引张完臣所云: “‘草草’二字,状尽衰世景象,谓之咏少陵可,谓之自咏亦可。”
诗的后两句,概写杜甫乱后的遭遇及晚年寄居于此的情状。当年肃宗初立,杜甫自沦陌的长安潜逃奔风翔投效,任左拾遗。长安光复,又随驾入京。可是这样忠心为国的老臣,却因疏救宰相房瑭而不公正地被贬官华州司功参军。适又遭受大饥荒,被迫奔蜀,流落西南。报国济世壮志不酬,忧国忧民之情难消,悲愤哀凉,辗转万里。晚年时,穷困潦倒、贫病交迫,于是买舟东下归里。陆游在龙兴寺凭吊当年杜甫的寓居时,不禁联想当时情势,想象那时的诗圣在此的情状,老诗人面对凄凉萧瑟的秋景,怀着孤寂、悲凉、忧愤的心境,独伫寺门,谛听阵阵汹涌悲壮的江涛声。陆游在诗后自注云: “以少陵诗考之,盖以秋冬间寓此州也。寺门闻江声甚壮。”陆游与杜甫所处的时代及个人的遭际十分类似,两人的理想,追求与爱国精神也毫无二致,因而这阵阵江声同样敲击着不同时代两位大诗人的心房,悲壮呜咽的江涛正是他们真实心声的共同写照。涛声将大自然的景与诗人的情交融应合,也将古今两位大诗人的心灵交融应合,吊古即是抒今,借前人之情来抒发自身的悲愤,大有“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杜甫《咏怀古迹》)的深沉感慨。
全诗吊古伤今,借历史喻现实,借历史人物表现自己的情怀。意境是博大的,一实一虚,是两个时代的缩影。画面是广阔的,万里风烟入画幅。尤其令人惊叹的是;诗人善于把诗歌从千军急进的宏大战役,浪迹万里的苦难历程,一下缩小到龙兴寺门前,画出孤独者倚门而立,侧耳而听的死象,成为特写镜头。江水在奔啸,人物在静听,一静一动,为全诗创造了感伤的气氛,加浓了诗情。诗的风格,沉雄中不乏细腻;诗的结构,紧密中显得松活,诗的语言,雄浑中透出朴素之美,确是一首吊古佳作。
刘季孙曾在饶州(治所在今江西鄱阳县)担任酒务,专门管辖制酒和酒业税收。他是一个很孤独高傲,并淡泊名利的人。作为管税收的官员,在那时应该是个肥缺,但是诗中则明确指出诗人不会与世俗同流合污,这是一种为官清廉的承诺。
燕子呢喃是轻细悦耳的,一个心里没事的人不会被打扰。诗的字面意思翻成现在的话是想要听懂燕子的话而不被理解,而这仅仅是字面意思而已。即便是现在去和别人讨论燕子说的话,那也有人会觉得奇怪。而找不到知心的朋友,不被人理解,百般无聊的诗中人只好一个人携酒游芝山,消遣去了。不是前呼后拥,而是一个人拄上拐杖,仅带着美酒就去了。这就是诗人在表示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或者说他的品格和道德观。
《石林诗话》中曾记载:王安石为江东提举刑狱时,巡查到此处,将要评估刘季孙的工作成绩。来到厅前,见屏风上题着这首诗。读罢大声称赞,一问左右,说是刘季孙所写,于是召他来谈诗论文,酒务方面的情况倒一句没提。等王安石回到旅驿,有不少此地的学子聚在门前,请求派一个主管教育的官,王安石马上就点刘季孙来主持。一时传为佳话。《千家诗》的注解里特别有这样一段话:难怪当年王安石作江东提刑时,巡查酒务到饶州,看到刘季孙厅屏上的这首诗后,就不再问酒务一事了。
刘季孙是北宋大将刘平之后,性格豪迈,文武全才,却出任小小的一介酒务俗吏,实在有点太委屈他。不过,刘季孙的诗却读不出筋骨尽露的浅躁之气,不是那种哭哭啼啼或跳脚大骂的风格,而是襟抱开阔,气度雍然。宋人很推崇这种气度,不喜欢罗隐那样尖锐直切的。正如宋代严羽《沧浪诗话》中所说:“其未流甚者,叫躁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这也是王安石读懂了诗中的喻意后,对他极为推许的原因。
抛开诗人的这种气度不讲,仅仅从诗歌条理来看,这诗中的人看似悠闲恬淡,其实还很寂寞,“说与旁人浑不解”一句,似乎透出有种郁郁不得志的抱怨,那么“杖藜携酒看芝山”就是对这种心情的解脱,虽然有些自嘲的意思,但也不失为洒脱。这种成熟的人生观,现在的读者读起来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