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金明池·咏寒柳》是柳如是的长调代表作,词中化用古人词意错综用典,足见其学问博洽。所谓的咏柳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抒发柳如是自己的身世之感,这寒柳飞絮似乎就是词人的化身。
上阕明写柳而暗写人生的遭际。
“有恨寒潮,无情残照,正是萧萧南浦”,开篇两句便让人感觉到阴冷萧条的气息, “有怅”、 “无情”用在了“寒潮”、 “残照”上,实则是为这南浦的“寒柳”渲染处境,感慨自己的满怀凄凉。此词开头便把地点定在这样一个令人的情绪易较为之伤感的环境中,在这样一个送别的地点,又是一个这样的秋日的黄昏,残阳西挂,满目凄凉,伴随着泠泠的寒风。
“更吹起,霜条孤影。还记得,旧时飞絮。”一个“孤”字,更为这凄凉的环境平添一丝的无助、孤独——在这寒潮、残照中,秋风乍起,那本已萧条冷落的柳树枝条摇曳,在这摇曳中似乎还能看到当年柳絮纷飞、在春光中舞蹈的样子。词人的这一手法连悲秋带伤春一股脑儿地全写了出来,刻画了一个凄凉暗淡之境,写尽了柳如是人生的孤独、无奈的心境。词人用了“柳絮”这一意象,“柳絮”无根无蒂任风吹落,随意飘荡,多令人产生怜悯之情,因咏《燕台诗》而痴恋其人。此处的用典,言约而意丰,它既暗含了词人与陈子龙通过诗词唱和结为知音,又同松江名士诗酒集会度过了人生的一段美好的时光,是其不幸人生的一点亮色。
“况晚来,烟浪斜阳,见行客,特地瘦腰如舞。总一种凄凉,十分憔悴,尚有燕台佳句。”诗人笔锋一转,借柳自嘲,感慨流年,其心中自有百无聊赖,欲诉未诉。因为这段生活曾给她人生不少的慰藉,致使她多年后回忆起这段生活,仍不禁泪流涔涔。
“春日酿成秋日雨。”一句,既承接了上阕的结句,又为下面的忆旧展开了铺垫。与陈子龙的短暂的相识、相恋给诗人暗淡的生活带来些许的慰藉,是其不幸人生的一点亮色,但这短暂的欢娱却为以后埋下了如此的苦楚。一句“秋日雨”写尽了人生的变故。
下阕主要是借回忆过去来写对爱情的固贞执守。
“念畴昔风流,暗伤如许。纵饶有,绕堤画舸,冷落尽,水云犹故。”词人想过去,痛惜今日,写尽相思之苦,画舸本是欢情之物,但即使拥有了它,自己依旧是先前的那个自己,或许更多了一点孤独、寂寞,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了情人的陪伴。此处词人化用汤显祖《紫钗记·折柳》中的唱词,表明了词人虽然身处烟花之地,却志向高洁,不愿折腰的心气。
“忆从前,一点东风,几隔着重帘,眉儿愁苦。”这里的“东风”二字暗指昔目的恋人陈子龙,而“眉儿愁苦”则表现了词人怀念恋人,柔肠寸断的心绪,“虽知己而必别”,互为知己的爱人却注定无法终生厮守在一起,这又是何等的令人怅惘之事。
“待约个梅魂,黄昏月淡。与伊深怜低语。”诗人借用了汤显祖的《紫钗记》的故事来向情人表明自己的心迹,心中的无尽烦闷该如何得解,恐怕还要向知心人诉说个明白。柳如是引用“梅魂”分别是把自己和情人设想为剧中人,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够团圆,到那时“与伊深怜低语”。
柳如是的词“浓纤婉丽,极哀艳之情”,以柳自喻,故而真切感人,凄楚动人。她以一个女子的细腻的感触来写自己的情感经历,表达对离人的思念与无法与爱人厮守的怅惘。她让人洞察了她的不幸的人生遭际,以及在困境中她对爱情的固贞、执守和对命运的不屈从。
这是一首写景抒怀的小词。上片写景:有清溪,霜风,山月,还有山月下随风飘动的流云。一个“咽”字,传出了“清溪”哽哽咽咽的声音;用个“洗”字,好像山头月是被“霜风”有意识地“洗”出来的,这个“洗”字,也使山月更加皎洁。山高月小,霜风斜峭,再配上哽咽的流水,给人以如置空谷,如饮冰泉之感。“霜风”句中,暗藏一个“云”字:无云则山月自明,无须霜风之“洗”。换句话说,山月既须霜风“洗”而后出,则月下必有云遮。这样上片结句中“云归”、“云别”出现就不显突兀。迎、送的主语是“山月”,一迎一送,写出了月下白云舒卷飘动的生动形象。“云归”、“云别”两句,又将“霜风”的“风”字暗暗包容句中。云归云别,烘云托月,使皎洁的山月,更见皎洁。上片写景如画,幽静深美。着一“咽”字,以动衬静,更觉其静。
下片,词人触景生情,怀念帝乡之感油然而生。从“凌歊”一词看,李之仪写这首词的时候,盖太平州编管之中。“凌歊”,即凌歊台,因山而筑,南朝宋孝武帝曾登此台,并筑离宫于此,遗址位于今当涂县西,为当地名胜。李之仪在姑溪时,思想上是苦闷而消极的,且僻居荒隅,远离朝廷,更见悲苦。但从结句的“双阙”看,词人仍未忘朝廷。“双阙”,古代宫门前两边供瞭望用的楼,代指帝王的住所。作者把国事系于心头,盼望朝廷下诏起用,故“望断”云云,即是这种心情的形象反映。“天际”一词,暗示了词人盼望帝京之切;而“音尘绝”则可见词人的失望与怅惘。
这首词词史上有其特定意义。词题明确揭出“用太白韵”,是为和宋初《忆秦娥》而作。李之仪是北宋人,与苏轼同时代,写这首词的时候,是崇宁三年(1104)前后,距离李白卒年(762)已经过去340年之久,这首和词,全依佚名作者《忆秦娥》韵,可见当时这首词已流传比较普遍,但说其为李太白所作,则甚为不妥。李白的诗歌名篇在整个唐朝流传极为广泛,即使是一首很普通的七绝,都有大量记载,而忆秦娥,在整个唐人的典籍中,没有一处记载。有专家认为,李白的诗歌由于散佚的缘故,十去七八,未收入忆秦娥情有可原。但这点早已被胡适先生彻底否决了。事实上,整个盛唐,根本没有一首词流传下来!像菩萨蛮这样的词牌是在中唐(李白死后)才产生的,忆秦娥则连中唐都没有记载!现代某些不负责任的专家总爱说一些“《菩萨蛮》《教坊记·曲名表》及敦煌曲均有此调名,李白在开元、天宝时依调作词完全有可能。”之类的话,而且还借此希冀证明《忆秦娥》也为李白所创。似乎忘却了胡适在《词的起源》一文中对《教坊记》做的具体考察:《教坊记》中曲调多为“后人随时添加”,因此“不可用来考证盛唐教坊有无某种曲调”,《辞源》(合订本)释“教坊记”条“唐崔令钦撰。一卷。记述唐代教坊制度、轶闻及曲调来源等,以开元时事为多,并录教坊大曲杂曲名三百二十四本。今通行本皆据《说郛》,有所删削,已非全书。”《辞海》(缩印本)说《教坊记》“书约成于宝应元年(762)后。”阴法鲁即认为此书“可能经过后人订补”。因此《教坊记》有曲名,并不能说明开元时已有此调名。
该诗的第一、二句诗人以写实的手法描绘了宜春苑的现状,第三、四句诗人用对比的手法写出了山河恢复无望的痛苦之情。诗人借景抒情,用对比的手法抒发了故国之思和黍离之悲。
“狐冢獾蹊满路隅”,首句实写诗人当时亲眼所见宜春苑的萧条荒凉景象,通过“狐冢”、“獾蹊”写出了昔日繁华无比的汴京皇家禁苑宜春苑今朝的残破荒凉,并以此寄托诗人对北宋政权覆灭的悲哀之情。
“行人犹作御园呼”,次句以行人犹称此地为“御园”,说明昔日北宋故都的汉族百姓虽然生活在金人的残酷统治之下,但心中仍然念念不忘故国。此句充满了故国之思和黍离之悲。
“连昌尚有花临砌”,第三句典出元稹《连昌宫词》,唐代经安史之乱之后,虽从此一蹶不振,但唐玄宗毕竟还能够有机会驾返连昌宫,凭吊昔日遗留下的一切。而赵宋王朝惨遭靖康之难之后,就一直苟安于江南,无心亦无力北伐中原。
“断肠宜春寸草无”,第四句以宜春苑与第三句的连昌宫对比,连昌宫虽废而犹存,可是昔日的宜春苑是何等繁华,何等气派,而今满目凄凉,惟颓垣荒草而己,什么也没有了,所以更加使人伤心,令人肝肠寸断,这一对比含意颇为深远。在今昔的对比中,作者想到了当时统治者是怎样将国土拱手让给了金人,铸成空前国耻的。想到了赵宋朝廷南迁几十年之后,朝廷不仅丧失了收复失地的能力,就是现存的城池疆土,也岌岌可危,时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这时作者的心情是复杂的,既有黍离之悲,又有对统治者的谴责。
该诗通过对宜春苑里萧条冷落之景的描写,抒发了故国山河破落零碎的悲伤之情。运用对比的手法,突出了作者因山河破碎而产生的痛苦之情。点明靖康之难比安史之乱更惨,唐朝的内乱八年平定了,而宋朝外患的消除却是遥遥无期。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标题的意思为“劝酒歌”,内容多是咏唱喝酒放歌之事。这首诗是诗人当时和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老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作客,作者正值仕途遇挫之际,所以借酒兴诗,来了一次酣畅淋漓的抒发。在这首诗里,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消愁,感叹人生易老,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的心情。
这首诗十分形象的体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热情豪放,“天生我材必有用”、“人生得意须尽欢”。全诗气势豪迈,感情豪放,言语流畅,具有极强的感染力。李白咏酒的诗歌非常能体现他的个性,思想内容深沉,艺术表现成熟。《将进酒》即为其代表作。
诗歌发端是两组整齐的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颍阳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故借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如此波澜壮阔的现象,必定不是肉眼能够看到的,作者是幻想的,言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构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是短促的单句(如“黄河落天走东海”)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苦短,而又不直言,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神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原本就短暂的说得更为短暂,与前两句把原本壮阔的说得更为壮阔,是“反向”的夸张。开篇“以河之水一去不复返喻人生易逝”,“以黄河的伟大永恒形出生命的渺小脆弱”。这个开端可谓悲感至极,却又不堕纤弱,可以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这种开篇的方法作者经常用,比如“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宣城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沈德潜说:“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可见其颇具创造性。此诗两作“君不见”的呼告(一般乐府诗只是篇首或篇末偶尔用),又使诗句感情色彩大增。所谓大开大阖者,此可谓大开。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得意”过没有?“凤凰初下紫泥诏,谒帝称觞登御筵”(《玉壶吟》)似乎得意过;然而那不过是一场幻影。“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行路难三首·其二》)又似乎并没有得意,有的是失望与愤慨,但并不就此消沉。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鼓掌赞叹的好句子。“有用”而且“必”,非常的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需要大写的。于是,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透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态度。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应为这样的未来痛饮高歌,破费又算得了什么!
“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使,这足以令所有凡夫俗子们咋舌。诗如其人,想诗人“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馀万”(《上安州裴长史书》),是何等的豪举。所以此句是深蕴在骨子里的豪情,绝非装腔作势者可以得其万分之一。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决不是“菜要一碟乎,两碟乎?酒要一壶乎,两壶乎?”而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罢休。多痛快的筵宴,又是多么豪壮的诗句!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 而且使我们似乎听到了诗人在席上频频地劝酒。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至忘了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这纯粹是神来之笔。
“钟鼓馔玉”即富贵生活(富贵人家吃饭时鸣钟列鼎,食物精美如玉),可诗人却认为这“不足贵”,并放言“但愿长醉不复醒”。诗情至此,便分明由狂放转而为愤激。这里不仅是酒后吐狂言,而且是酒后吐真言了。以“我”天生有用之才,本当位极卿相,飞黄腾达,然而“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三首·其二》)。说富贵“不足贵”,乃是出于愤慨。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诗人曾喟叹“自言管葛竟谁许”,说古人“寂寞”,其实也表现出了自己的“寂寞”,所以才愿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是用古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古来酒徒很多,而为何偏举“陈王”,这又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都是谢安这些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当中,“陈王”曹植与酒联系得比较多。这样写便有了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再者,“陈王”曹植于曹丕、曹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也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满的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乎只涉及人生感慨,而不染指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了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诗情之所以悲而不伤,悲而能壮,即根源在此。
刚露一点深衷,又说回酒了,而且看起来酒兴更高了。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不惜将名贵宝物“五花马”(毛色作五花纹的良马)、“千金裘”(昂贵的皮衣)用来换美酒,图个一醉方休。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令人不知谁是“主人”,浪漫色彩极浓。快人快语,非不拘形迹的豪迈知交断不能出此。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这“白云从空,随风变灭”的结尾,显见诗人奔涌跌宕的感情激流。通观全篇,真是大起大落,非如椽巨笔不办。
《将进酒》篇幅不算长,却五音繁会,气象不凡。它笔酣墨饱,情极悲愤而作狂放,语极豪纵而又沉着。全篇具有震动古今的气势与力量,这诚然与夸张手法不无关系,比如诗中屡用巨额数字(“千金”、“三百杯”、“斗酒十千”、“千金裘”、“万古愁”等等)表现豪迈诗情,同时,又不给人空洞浮夸感,其根源就在于它那充实深厚的内在感情,那潜在酒话底下如波涛汹涌的郁怒情绪。此外,全篇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乐、转狂放、转愤激、再转狂放、最后结穴于“万古愁”,回应篇首,如大河奔流,有气势,亦有曲折,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其歌中有歌的包孕写法,又有鬼斧神工、“绝去笔墨畦径”之妙,既非鑱刻能学,又非率尔可到。通篇以七言为主,而又以三、五言句“破”之,极参差错综之致;诗句以散行为主,又以短小的对仗语点染(如“岑夫子,丹丘生”,“五花马,千金裘”),节奏疾徐尽变,奔放而不流易。《唐诗别裁》谓“读李诗者于雄快之中,得其深远宕逸之神,才是谪仙人面目”,此篇足以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