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自战国楚宋玉《九辩》以来,“悲秋”就成为中国古典诗赋的传统主题。而前人以“九九重阳”为题材的诗章词作,更借凄清、萧瑟、衰飒的秋色状景托怨情、兴别恨,少有不着一“悲”字者。诸如王维的“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杜甫的“弟妹萧条各何在,干戈衰谢两相催”、杜牧的“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苏轼的“万事到头都是梦,休休,明日黄花蝶也悲”等,或叙写羁旅他乡的孤寂清冷,或叙写羁旅他乡的孤寂清冷,或寄寓伤时忧国的凄怆痛楚,或倾吐落拓失意的抑郁苦闷,或抒发获罪被贬的万端感慨,皆“婉转附物,怊怅切情”。毛泽东的这首词却脱尽古人“悲秋”的窠臼,一扫衰颓萧瑟之气,以壮阔绚丽的诗境、昂扬振奋的豪情,唤起人们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独步诗坛。
此词以极富哲理的警句“人生易老天难老”开篇,起势突兀,气势恢宏。“人生易老”是将人格宇宙化,韶光易逝,人生短促,唯其易逝、短促,更当努力进取,建功立业,莫让年华付流水。“天难老”却是将宇宙人格化。寒来暑往,日出月落,春秋更序,光景常新。但“难老”并非“不老 ”,因为“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抗拒的规律”(毛泽东《矛盾论》)。“人生易老”与“天难老”,一有尽,一无穷;一短促,一长久;一变化快,一变化慢。异中有同,同中有异,既对立又统一。这并非“天行键,君子以自强不息”这一古老格言的简单趋附,而是立足于对宇宙、人生的清理并茂的认知和深刻理解的高度,揭示人生真谛和永恒真理,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光辉,具有极强的审美启示力。“岁岁重阳”承首句而来,既是“天难老”的进一步引申,又言及时令,点题明旨,引起下文:“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今又重阳”是“岁岁重阳”的递进反复,年年都有重阳节,看似不变,其实也在变,各不相同:如今又逢佳节,此地别有一番风光。
古有重阳登高望远、赏菊吟秋的风习。在历代诗文中,重阳节与菊花结下了不解之缘。而身逢乱世的诗人,往往借写菊花表达厌战、反战之情,即菊花是作为战争的对立面出现的。但毛泽东笔下的“黄花”却是和人民革命战争的胜利联系在一起的。这“黄花”既非供隐士高人“吟逸韵”的东篱秋丛,亦非令悲客病夫“感衰怀”的庭院盆景,而是经过硝烟炮火的洗礼,依然在秋风寒霜中绽黄吐芳的满山遍野的野菊花,平凡质朴却生机蓬勃,具有现实与象征的双重性,带有赋和比的特点。词作者是怀着欣悦之情来品味重阳佳景的。黄花装点了战地的重阳,重阳的战地因此更显得美丽。“分外香”三字写出赏菊人此时此地的感受。人逢喜事精神爽,胜利可喜,黄花也显得异常美丽;黄花异常美丽,连她的芳香也远胜于往常。这一句有情有景,有色有香,熔诗情、画意、野趣、哲理于一炉,形成生机盎然的诗境,既歌颂了土地革命战争,又显示了作者诗人兼战士的豪迈旷放的情怀。尽管“人生易老”,但革命者的青春是和战斗、战场、解放全人类的崇高事业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并不叹老怀悲,蹉跎岁月,虚掷光阴,而是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革命而战,一息尚存,奋斗不止。
下片承“岁岁重阳”“今又重阳”的意脉,写凭高远眺,将诗的意境向更深更阔处开拓。岁岁有重阳,秋去又秋来,“一年一度秋风劲”,这个“劲”字,力度极强,写出秋风摧枯拉朽、驱陈除腐的凌厉威猛之势,笔力雄悍,极有刚健劲道之美。此情豪迈异于东风骀荡、桃红柳绿、莺语燕歌、温柔旖旎的春日风光。但劲烈的西风、肃杀的秋气在作者心中引起的不是哀伤,而是振奋。诗人的感情、战士的气质决定了他的审美选择:“胜似春光,寥廓江天万里霜”。天朗气清,江澄水碧;满山彩霞,遍野云锦,一望无际,铺向天边,极写景色之瑰丽。
整首词有情有景,有色有香,熔诗情画意、野趣、哲理于一炉,形成生机盎然的诗境,既歌颂了土地革命战争,又显示了作者诗人兼战士的豪迈旷放的情怀。以壮阔绚丽的诗境、昂扬振奋的豪情,唤起人们为理想而奋斗的英雄气概和高尚情操。
唐代饮茶风气日炽,上自权贵,下至百姓,皆崇尚茶当酒。茶宴的正式记载见于中唐,大历十才子之一的钱起,曾与赵莒一块办茶宴,地点选在竹林,但不像“竹林七贤”那样狂饮,而是以茶代酒,所以能聚首畅谈,洗净尘心,在蝉鸣声中谈到夕阳西下。钱起为记此盛事,写下这一首《与赵莒茶宴》诗。
全诗采用白描的手法,写作者与赵莒在翠竹下之下举行茶宴,一道饮紫笋茶,并一致认为茶的味道比流霞仙酒还好。饮过之后,已浑然忘我,自我感觉脱离尘世,红尘杂念全无,一心清静了无痕。俗念虽全消,茶兴却更浓,直到夕阳西下才尽兴而散。
诗里描绘的是一幅雅境啜茗图,除了令人神往的竹林外,诗人还以蝉为意象,使全诗所烘托的闲雅志趣愈加强烈。蝉与竹一样是古人用以象征峻洁高志的意象之一,蝉与竹、松等自然之物构成的自然意境是许多文人穷其一生追求的目标,人们试图在自然山水的幽静清雅中拂去心灵的尘土,舍弃一切尘世的浮华,与清风明月、浮云流水、静野幽林相伴,求得心灵的净化与升华。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
七绝《馆娃宫怀古》共五首,又名《馆娃宫怀古五绝》。这五首思古寄慨之作,是皮日休在苏州任职时,因寻找馆娃宫旧迹而作。组诗咏怀古事以寄讽,以叙述和议论相结合,通过馆娃宫昔盛今颓的具体情形的对比,反映吴国的盛衰兴亡,籍此表达对世事沧桑、国事兴衰的慨叹。
组诗总体上是说昔日宫中的盛宴、美人、歌舞已经被硝烟弥漫所取代。诗人用歌舞升平的场面与战火纷飞的场景相对比,以史实为据,但使用翻案法,“出奇立异”,不落窠臼。王锡九《皮陆诗歌研究》认为,古代文人中的隐逸者,发思古之幽情,“亦是好以议论为诗者”(方岳《深雪偶谈》)。
比如第三首说烧残的蜡烛还为吴王夫差的悲惨下场滴下几滴泪珠,西施反不如蜡烛,没有一点悲戚的表现。这是反其意而用之。
这五首七绝以第一首最为著名。此诗首句“绮阁飘香下太湖”,完全从侧面着笔。它写馆娃宫,仅仅用一个“绮”字状“阁”,用一个“飘”字写“香”,这样,无须勾画服饰、相貌,一个罗縠轻扬、芳香四溢的袅娜倩影,便自在其中了。特别是“下”字很有分量。从“绮阁”里散溢出来的麝薰兰泽,由山上直飘下太湖,那位迷恋声色的吴王何沉浸其中,不能自拔,以至对越王的复仇行动,连做梦也没有料到,就不言而喻了。次句“乱兵侵晓上姑苏”,省去越王卧薪尝胆等过程,单写越兵夤夜乘虚潜入这一重要环节。“乱兵”,指吴人眼中原已臣服现又“犯上作乱”的越军。侵晓,即凌晨。吴王志满意得,全无戒备。越军出其不意进袭,直到爬上姑苏台,吴人方才发觉。一夜之间,吴国就灭亡了。这是令人震惊的历史教训。
此诗前二句对起,揭示了吴越的不同表现:一个通宵享乐,一个摸黑行军;一边轻歌曼舞,一边短兵长戟,在鲜明对比中,蕴藏着对吴王夫差荒淫误国的不满。三、四句就勾践亡吴一事,批评勾践只送去一个美女,便赚来一个吴国,“大有堪羞”之处,这是很有意思的妙文。吴越兴亡的史实,诸如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吴王沉湎酒色,杀伍子胥,用太宰嚭,凡此种种,诗人不可能不知。吴越的兴亡当然不是由西施一个女子来决定的。但写诗忌直贵曲,如果三、四句把笔锋直接对准吴王,虽然痛快,未免落套;所以诗人故意运用指桑骂槐的曲笔。他的观点,不是游在字句的表面,要细味全篇的构思、语气,才会领会诗的义蕴。诗人有意造成错觉,明嘲勾践,暗刺夫差,使全诗荡漾着委婉含蓄的弦外之音,发人深思,给人以有余不尽的情味,从艺术效果说,要比直接指责高明得多了。
“一个小园儿。两三亩地。”开篇引领全词,似儿歌、童谣般浅显明了,读来轻松亲切。一个小园子,两三亩地,词人如话家常一般谈论自己的生活,透露出一丝清心寡欲和知足常乐的坦然。
“花竹随宜旋装缀。槿篱茅舍,便有随家风味。”这三句在内容是对上句的承接,词人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种上鲜花和竹子,俨然一派园林之风,他又在园子周围插上一圈整齐的篱笆,再加上一间茅草屋,带着几许随里人家的味道。
词人用词匠心独运,整个上阕既没有用任何优美的词藻加以修饰,也没有用一字一词来形容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平实自然的词语,烘托出一种远离世俗喧嚣的隐逸情感,一花、一竹、一篱、一舍,勾勒出一幅城郭依随栾、茅舍傍流水的田园画,令人心旌荡漾。
“等闲池上饮,林间醉”,这正是词人日常生活的写照,每日畅游在自己的小园子里,品品躬耕之乐,不为红尘世事劳心伤神,闲来无事的时候在池边饮上几杯美酒,醉于形更醉于心。这几句简单的景物描写里糅进点点叙事,更突出词人闲适从容的人生追求和处世态度。
“都为自家,胸中无事。风景争来趁游戏”,词人仍然沿用上阕惯用的笔法进行描摹,在静谧恬静的随林里每日围绕自己过活,心中没有任何牵挂,迷人的风景也争先恐后地映入眼帘。词人抛去周遭庞杂的污秽和杂念,只管循迹随林,沉醉于随水,感受心灵与大自然的契合。
这首词以通俗易懂、简单明了为特色,“称心如意,剩活人间几岁”,道出人生在世,屈指可数,莫要虚度光阴,要及时行乐做自己想做的事、过想过的生活。此外这两句还透露出一丝哀婉悲戚和几许慨叹光阴如梭的无奈之情。
词人在下句为如何度过余生作出了回答:“洞天谁道在、尘寰外。”人生过半,剩下的每寸光阴,词人都打算在这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洞天”度过,怡然自得、自娱自乐的满足感跃然纸上。此句原本的语序应是“谁道洞天在尘寰外”,此处巧用倒装,使全词韵脚押韵,格律一致,整体读起来有一种流畅的韵律美。全词从头到尾宏观抒情,微观落笔,词人对随水的眷恋溢于言表。词中的一字一句淡雅温馨,洋溢着超然和闲适,让人体味到心平气和的同时,也憧憬起那生机勃勃的随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