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借用西汉文帝时缇萦上书的事迹,表达了对诸子不肖使自己受到牵累的哀伤与无奈, 同时也流露出能够因圣主明君发动恻隐之心而获得宽宥的微茫期许。该诗叙事凝练,语言质朴;全诗中遣字用韵融入声韵理论,偶句押韵,一韵到底,全押平声。该用韵方式为后人写古诗效法,也接近唐律诗用韵方式。
全诗可分为三部分。开首两句,是第一部分。简短捷说。追叙肉刑起始,以引出太仓令将受肉刑一事。这两句,类似全诗的“引子”,却暗含着对肉刑的谴责。意思是说,夏禹、商汤、周文王等三王的仁德之治,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被淡薄了,后来就使用起了肉刑。赞“三王”之道用“德”,那么“用肉刑”者自是不德。作者对残暴肉刑的谴责,对仁德之政的向往,就尽在这两句中了。
由“太仓令有罪”至“恻然感至情”,是第二部分。这部分是叙述缇萦之父获罪,缇萦上书救父,汉文帝深受感动的历史故事。
在这部分中,诗人先用四句,来写齐太仓令淳于意获罪,将被递解长安受刑,以及他自恨没有男儿,到危急之时深感孤独无援的悲痛。再用四句,来写幼女缇萦伤于父亲“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指危急时无可用之人)”的话,伤于父亲的命运,想到古歌《鸡鸣》中那“虫来啮桃根,李树代桃僵”的诗句,于是随父至京,“诣阙下(即到宫阙之下)”上书朝廷,“愿入苍为官婢,以赎父刑罪”。接下来两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是渲染缇萦的为父心忧和上书之言,足以使天地折裂,晨风为之传颂。其悲壮之言行,足以感天动地。果然,连皇帝也被感动了。这两部分的末两句,“圣汉孝文帝,侧然感至情”,就是写汉文帝被他那孝父至情所感动,顿生恻隐怜悯之情。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正如《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所载,“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缇萦,苍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弱女子,竟敢伏阙上书,甘愿没苍为婢以赎父罪,并且希望废止肉刑而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情可悯,其见甚明,其行亦悲壮矣。
因而,诗人在最后一部分,用两句,将她的言行与男子作比道:“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以“百男”与一女作比,本苍已见出高下之势:百男竟“不如”一女,则更见出此女子的不同凡俗。作者正是通过这样一个强比,将他对这奇女子的敬佩和盛赞之情,以及对“百男”的轻蔑之意,充分地表达出来了。
该诗有两点需要说及。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班固能以“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态度,来歌颂一个奇女子,已属难能可贵。二是,此诗虽仅老实叙事,缺乏文采和形象性,但它毕竟是有文献可考的第一首文人五言诗,那种初学者的质朴和幼稚是情有可原的,而作者那种敢于实践新诗体的精神,也是可贵的。
诗以议论起,用递进法展开。先说自己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在年轻时就对离别看得很重,到了年老,即使是会面,也引起心中的伤悲。对句有两层意思,一是说年老了,会一次少一次,所以相见时对未来充满感伤;一是有会必有别,因为对离别的感伤,就连对会面也感到心情沉重起来。
毕竟,与别相比,会还是快乐的。第二联写会面时的亲情。兄妹俩随意准备了些酒菜,只是为了把酒谈话,话很多,一直到夜间,还在昏暗的灯光下说着。这两句,很形象地刻绘了兄妹俩的感情,都是就眼前实事组织进诗,显得十分亲切;比那些着意雕镂、粉饰拔高的话自然得多。正因为如此,这联成为传诵的名句。宋吴可《藏海诗话》云:“七言律一篇中必有剩语,一句中必有剩字,如‘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如此句无剩字。”赞赏了句中用语稳妥,浑成一气。同时,王安石的诗以善用叠字闻名,这联中两个叠字也用得很成功。“草草”二字,说出了兄妹俩的感情至深,用不着世俗的客套,能够相会已是最大的满足,描绘了和睦温暖的家庭气氛。“昏昏”二字,写两人说了又说,灯油已快干,灯火已昏暗,仍顾不上休息。
下半四句写别,呼应首联。刚刚在叹息已经三年没有见面,知心话说不完,眼下自己马上又要到万里外的辽国去,诗便自然而然地转入惆怅,话题也就引入别后。于是,妹妹挂念地问:“后会在什么日子?”兄长只能含糊地回答:“见到大雁南飞,我就会从北国带回消息了。”其实,诗人自己不能预料会面的日子。诗就在无可奈何的气氛中结束,留下了一丝安慰,一个悬念。
这首诗没有用一个典故,把人所习见的家庭生活细节捡选入诗,而以传神的语言表达出来,是那么地质朴自然,因而成为王安石七律中的名作。
这首诗写的是农村秋日黄昏的小景,前两句是具体描写村居,后两句是从村居以外来描写村居,意象非常丰富。农家的情况,见诸于诗的已经不计其数,很难写出新意来。这首诗采用远近交替的写法,重在对场景气象的渲染烘托,以大特写的手法,提供带有暗示性的画面,所以后来者居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诗前两句采用当句对,以便于把很广泛的题材浓缩成集中的平面。诗说水田环绕的人家,篱笆外种满了竹子,院落里的榆树钱已经落尽,槿花也都稀疏了。写出晚秋季节里斜阳照耀着的农舍,水竹清华,落木萧萧的景色,充满了和平静穆的气氛。诗仅写了村居外围,而村居本身即可由此想象,成功地避开了熟见的茅檐、白门、蓬窗、桑圃等词,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同样,诗没有写人,而通过环境,也可表现住在村居里的人的品藻趣味。
三、四句是传颂的名句。诗将薄暮景色作了高度浓缩。夕阳西下,照着原野,也照着上面所说的村居、水田,诗在这儿仅以“夕阳”二字,回照上文,增加前两句的形象。而在整个村野中,诗只捕捉住回村的老牛这一中心写,说牛背上没有牧童,牛儿在夕阳中不慌不忙地自己沿着归路,往村里走来;在牛背上,双双乌鸦伫立着,悠闲自在,仿佛是老牛正把它们带回村庄。整个画面没有一个人,虽然是写动,但节奏很缓慢,表现出大自然宁静和平的气氛,给人以恬淡温馨的享受,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审美观。读着这诗,很自然地令人想到《诗经》所写的“日既夕矣,羊牛下来”那幅原始的自然美的风光来。
全诗虽然写的是一组小景,由于诗人本身是个画家,所以很具有画意。诗所选的景物,都有典型性,描绘了村居的特征及季节的特点,用的都是深色调,与夕阳暮霭相统一。在写作手法上,前两句直接写静,后两句是动中显静,在同一画面上配合得很和谐。牛背上站着乌鸦的情况,钱钟书《宋诗选注》指出同时人诗中也有,如苏迈诗“叶随流水归何处,牛带寒鸦过别村”,贺铸诗“水牯负鸲鹆”。由于张舜民把这一景象与整诗所表现的境界融成一片,所以更为成功。